关于对吉林市力达采石有限公司24000t/a石粉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的拟审批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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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吉林市力达采石有限公司24000t/a石粉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的拟审批意见公示

(略) 生态环境局昌邑区分局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2024年2月29日我 (略) (略) 24000t/a石粉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29日-2024年3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2-*

  通讯地址: (略) (略) 民服务中心( (略) 昌邑区中兴街105号)

邮 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1

(略) (略) 24000t/a石粉加工项目

(略) 昌邑区左家镇河湾子

(略) (略)

吉林 (略)

该项 (略) 昌邑区左家镇河湾子(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26°7′57.817″;北纬 44°1′36.450″),租用闲置工厂场地进行石粉加工,厂区土地属国有工业用地,不占用林地、耕地。位于“ (略) 左家自然保护区”东南侧,厂界距左家保护区边缘为850m,属新建项目。建设内容为利用原有厂房新建一条24000吨/年石粉加工生产线,配套建设30m2彩钢结构包装车间、2座50m3石粉储罐,900m2原料石块堆场,200m2成品库房利旧改造,对主要产尘设备进行封闭,配套建设含尘废气集中收集处理设施、防渗旱厕、雨水收集池等。总占地面积5200m2,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万元,占总投资的4%。项目东侧隔小路为闲置厂房,南侧隔乡路为农田,西侧为荒地,北侧临闲置厂房,最近敏感点为东南侧45m处河湾子村居民。本项目不设置食堂,职工4人,年工作300天,每天8小时,早8:00~晚5:00中午休息1小时。

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施工期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1、加强施工期大气环境管理。建筑垃圾及时清理;材料集中堆放时采取覆盖措施;定期喷水抑尘,有效控制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

2、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澄清后,回用于洒水抑尘;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内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做农肥。

3、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是施工机械设备噪声、作业噪声和施工交通噪声。合理布局施工设备,加强设备维修保养,禁止夜间(22 时至凌晨 6 时)施工作业;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维修与运行管理,项目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规定的各种施工阶段的噪声限值。

4、建筑垃圾及时收集、分别清理,采取回收和综合利用等方法,充分利用资源;对不能再利用的建筑垃圾及土石方,送到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二、严格落实报告表中运营期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产线和包装工段设置在封闭厂房内;成品石粉须采用袋装,存放在封闭库房内。落实封闭式振动筛、雷蒙磨、封闭式料斗仓呼吸口粉尘经密封管线收集,锤式破碎机、小破碎机出料口粉尘经集气罩收集(集气效率86%)措施,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后须采用“布袋除尘器(99%)+15m高排气筒”排放措施,确保废气有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堆场原料卸料粉尘、石粉上料粉尘及集气罩未收集粉尘、石粉储罐及罐车呼吸废气通过厂房封闭+及时收集装袋和堆场覆盖+洒水抑尘等抑制无组织粉尘的措施,确保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相关要求。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须排入厂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作农肥。落实在厂区设置排水沟和沉淀池措施,沉淀后用于厂内洒水降尘。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安装减震垫、设备定期维护保养,本项目夜间不生产。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噪声排放限值。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理;布袋除尘器更换的废布袋外售资源回收单位;沉降粉尘收集后作为产品外售;废含油抹布、废润滑脂桶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暂存场地的设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设置。

5、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单位加强管理,强化风险防范能力和应急防控措施。制定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并在主管环保部门备案,建立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指挥机构,落实相关责任,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形成环境污染事故预防机制。

(略) 生态环境局昌邑区分局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2024年2月29日我 (略) (略) 24000t/a石粉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29日-2024年3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2-*

  通讯地址: (略) (略) 民服务中心( (略) 昌邑区中兴街105号)

邮 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1

(略) (略) 24000t/a石粉加工项目

(略) 昌邑区左家镇河湾子

(略) (略)

吉林 (略)

该项 (略) 昌邑区左家镇河湾子(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26°7′57.817″;北纬 44°1′36.450″),租用闲置工厂场地进行石粉加工,厂区土地属国有工业用地,不占用林地、耕地。位于“ (略) 左家自然保护区”东南侧,厂界距左家保护区边缘为850m,属新建项目。建设内容为利用原有厂房新建一条24000吨/年石粉加工生产线,配套建设30m2彩钢结构包装车间、2座50m3石粉储罐,900m2原料石块堆场,200m2成品库房利旧改造,对主要产尘设备进行封闭,配套建设含尘废气集中收集处理设施、防渗旱厕、雨水收集池等。总占地面积5200m2,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万元,占总投资的4%。项目东侧隔小路为闲置厂房,南侧隔乡路为农田,西侧为荒地,北侧临闲置厂房,最近敏感点为东南侧45m处河湾子村居民。本项目不设置食堂,职工4人,年工作300天,每天8小时,早8:00~晚5:00中午休息1小时。

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施工期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1、加强施工期大气环境管理。建筑垃圾及时清理;材料集中堆放时采取覆盖措施;定期喷水抑尘,有效控制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

2、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澄清后,回用于洒水抑尘;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内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做农肥。

3、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是施工机械设备噪声、作业噪声和施工交通噪声。合理布局施工设备,加强设备维修保养,禁止夜间(22 时至凌晨 6 时)施工作业;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维修与运行管理,项目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规定的各种施工阶段的噪声限值。

4、建筑垃圾及时收集、分别清理,采取回收和综合利用等方法,充分利用资源;对不能再利用的建筑垃圾及土石方,送到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二、严格落实报告表中运营期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产线和包装工段设置在封闭厂房内;成品石粉须采用袋装,存放在封闭库房内。落实封闭式振动筛、雷蒙磨、封闭式料斗仓呼吸口粉尘经密封管线收集,锤式破碎机、小破碎机出料口粉尘经集气罩收集(集气效率86%)措施,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后须采用“布袋除尘器(99%)+15m高排气筒”排放措施,确保废气有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堆场原料卸料粉尘、石粉上料粉尘及集气罩未收集粉尘、石粉储罐及罐车呼吸废气通过厂房封闭+及时收集装袋和堆场覆盖+洒水抑尘等抑制无组织粉尘的措施,确保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相关要求。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须排入厂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作农肥。落实在厂区设置排水沟和沉淀池措施,沉淀后用于厂内洒水降尘。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安装减震垫、设备定期维护保养,本项目夜间不生产。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噪声排放限值。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理;布袋除尘器更换的废布袋外售资源回收单位;沉降粉尘收集后作为产品外售;废含油抹布、废润滑脂桶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暂存场地的设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设置。

5、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单位加强管理,强化风险防范能力和应急防控措施。制定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并在主管环保部门备案,建立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指挥机构,落实相关责任,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形成环境污染事故预防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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