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歙县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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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歙县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安徽歙县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安徽能合全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3月1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HNHZB2024-0087

项目名称:安徽歙县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万元

最高限价:29万元

采购需求:安徽歙县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服务采购,详见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3月底前完成《安徽歙县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初稿,4月30日前完成《安徽歙县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送审稿)。5月30日前完成《安徽歙县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报批稿)。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详见磋商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7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含不具有 (略) 、不含具备 (略) )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略) 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③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④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略) 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磋商小组。

(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2月29日9点00分至2024年3月7日17点00分

地点:安徽能合全 (略) ( (略) 屯溪区滨江东路12号利港尚公馆2号楼11层)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营业执照(扫描件)到安徽能合全 (略) ( (略) 屯溪区滨江东路12号利港尚公馆2号楼11层)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售价:每套人民币200元整,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3月1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徽能合全 (略) ( (略) 屯溪区滨江东路12号利港尚公馆2号楼11层)

五、开启

时间:2024年3月1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徽能合全 (略) ( (略) 屯溪区滨江东路12号利港尚公馆2号楼11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类别:服务类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标段(包别)划分:1个标段

4.项目地点: (略) 歙县

5.磋商保证金:本项目免收磋商保证金。

6.磋商注意事项:本项目采用纸质投标及评标。

7. 质疑最迟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同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磋商文件的,质疑起始时间以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本竞争性磋商公告第八项内容。)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歙县经济开发区纪工委(联系电话:0559-*)提出投诉。

8.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属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竞争性磋商公告与磋商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磋商文件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歙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歙县经济开发区新安大道8号

联系方式:05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能合全 (略)

地  址: (略) 屯溪区滨江东路12号利港尚公馆2号楼11层

联系方式:05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9-*


项目概况

安徽歙县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安徽能合全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3月1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HNHZB2024-0087

项目名称:安徽歙县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万元

最高限价:29万元

采购需求:安徽歙县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服务采购,详见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3月底前完成《安徽歙县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初稿,4月30日前完成《安徽歙县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送审稿)。5月30日前完成《安徽歙县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报批稿)。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详见磋商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7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含不具有 (略) 、不含具备 (略) )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略) 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③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④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略) 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磋商小组。

(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2月29日9点00分至2024年3月7日17点00分

地点:安徽能合全 (略) ( (略) 屯溪区滨江东路12号利港尚公馆2号楼11层)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营业执照(扫描件)到安徽能合全 (略) ( (略) 屯溪区滨江东路12号利港尚公馆2号楼11层)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售价:每套人民币200元整,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3月1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徽能合全 (略) ( (略) 屯溪区滨江东路12号利港尚公馆2号楼11层)

五、开启

时间:2024年3月1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徽能合全 (略) ( (略) 屯溪区滨江东路12号利港尚公馆2号楼11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类别:服务类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标段(包别)划分:1个标段

4.项目地点: (略) 歙县

5.磋商保证金:本项目免收磋商保证金。

6.磋商注意事项:本项目采用纸质投标及评标。

7. 质疑最迟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同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磋商文件的,质疑起始时间以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本竞争性磋商公告第八项内容。)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歙县经济开发区纪工委(联系电话:0559-*)提出投诉。

8.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属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竞争性磋商公告与磋商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磋商文件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歙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歙县经济开发区新安大道8号

联系方式:05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能合全 (略)

地  址: (略) 屯溪区滨江东路12号利港尚公馆2号楼11层

联系方式:05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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