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楼县关于二宗砖瓦粘土采矿权的出让方案
石楼县关于二宗砖瓦粘土采矿权的出让方案
根据石楼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关于石楼县砖瓦粘土企业采矿权设置方案的请示》的批复(石政函〔2023〕73号)文件,同意按照矿产资源设置方案要求,对石楼县恒胜砖厂和玉光砖厂砖瓦用粘土矿产资源采矿权新出让。
一、出让矿体的基本情况
1.石楼县玉光砖 (略) 石楼县灵泉镇马村,距石楼县城直距约12km处,为一般农田,矿区范围内及周边无保护区,无其他矿权,无矿权纠纷,开采矿种为砖瓦用粘土矿,生产规模为6万吨/年,拟出让的矿区面积为0.0193平方公里,矿区保有资源量77万吨(48.13万立方米),开采标高:由935至852米标高。矿区范围由4个拐点坐标圈定(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3度带)。
1 | *.267 | *.305 |
2 | *.258 | *.366 |
3 | *.797 | *.386 |
4 | *.817 | *.566 |
石楼县恒胜砖 (略) 石楼县罗村镇沙窑村,距石楼县城直距约6km,为一般农田,矿区范围内及周边无保护区,无其他矿权,无矿权纠纷,开采矿种为砖瓦用粘土矿,生产规模为6万吨/年,拟出让的矿区面积为0.0135平方公里,矿区保有资源量46万吨(28.75万立方米),开采标高:由1125米至1047米标高。矿区范围由4个拐点坐标圈定(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3度带))。
1 | *.857 | *.825 |
2 | *.507 | *.026 |
3 | *.496 | *.416 |
4 | *.246 | *.535 |
二、采矿权出让收益
(略) 、县标准,结合我县实际,确定二宗砖瓦用粘土矿权收益出让如下:
l、石楼县玉光砖厂,矿体资源量77万吨(48.13万立方米),采矿权评估低价为25.72万元,上浮5%范围内。出让期限为5.17年,采矿权价按合同规定全部一次缴清。
2、石楼县恒胜砖厂,矿体资源量46万吨(28.75万立方米),采矿权评估底价为15.13万元,上浮5%范围内。出让期限为5.17年,采矿权价按合同规定全部一次缴清。
三、采矿权出让方式及受让人确定
(一)出让方式
(略) 、县所做的采矿权评估报告确定的采矿权收益,采取方式出让。
(二)受让人的确定
根据《关于石楼县砖瓦粘土企业采矿权设置方案的请示》的批复(石政函〔2023〕73号)文件,严格遵循出让程序,确认受让人。
四、受让人未按规定期限付清采矿权收益和有关规费的,采矿权出让合同自然解除。
五、其他有关事项
l、出让合同签订后,受让人按相关规定到我局办理采矿登记手续,领取采矿许可证。
2、受让人应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组织采矿,切实做到消除安全隐患、改善矿区生态环境。
3、采矿权人未按规定履行义务、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我局可提前收回采矿权。 4、采矿权收益按规定收取,专户储存。
5、本次出让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利用职权徇私舞弊或玩忽职守,否则根据情况追究当事人责任。
石楼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2月27日
根据石楼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关于石楼县砖瓦粘土企业采矿权设置方案的请示》的批复(石政函〔2023〕73号)文件,同意按照矿产资源设置方案要求,对石楼县恒胜砖厂和玉光砖厂砖瓦用粘土矿产资源采矿权新出让。
一、出让矿体的基本情况
1.石楼县玉光砖 (略) 石楼县灵泉镇马村,距石楼县城直距约12km处,为一般农田,矿区范围内及周边无保护区,无其他矿权,无矿权纠纷,开采矿种为砖瓦用粘土矿,生产规模为6万吨/年,拟出让的矿区面积为0.0193平方公里,矿区保有资源量77万吨(48.13万立方米),开采标高:由935至852米标高。矿区范围由4个拐点坐标圈定(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3度带)。
1 | *.267 | *.305 |
2 | *.258 | *.366 |
3 | *.797 | *.386 |
4 | *.817 | *.566 |
石楼县恒胜砖 (略) 石楼县罗村镇沙窑村,距石楼县城直距约6km,为一般农田,矿区范围内及周边无保护区,无其他矿权,无矿权纠纷,开采矿种为砖瓦用粘土矿,生产规模为6万吨/年,拟出让的矿区面积为0.0135平方公里,矿区保有资源量46万吨(28.75万立方米),开采标高:由1125米至1047米标高。矿区范围由4个拐点坐标圈定(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3度带))。
1 | *.857 | *.825 |
2 | *.507 | *.026 |
3 | *.496 | *.416 |
4 | *.246 | *.535 |
二、采矿权出让收益
(略) 、县标准,结合我县实际,确定二宗砖瓦用粘土矿权收益出让如下:
l、石楼县玉光砖厂,矿体资源量77万吨(48.13万立方米),采矿权评估低价为25.72万元,上浮5%范围内。出让期限为5.17年,采矿权价按合同规定全部一次缴清。
2、石楼县恒胜砖厂,矿体资源量46万吨(28.75万立方米),采矿权评估底价为15.13万元,上浮5%范围内。出让期限为5.17年,采矿权价按合同规定全部一次缴清。
三、采矿权出让方式及受让人确定
(一)出让方式
(略) 、县所做的采矿权评估报告确定的采矿权收益,采取方式出让。
(二)受让人的确定
根据《关于石楼县砖瓦粘土企业采矿权设置方案的请示》的批复(石政函〔2023〕73号)文件,严格遵循出让程序,确认受让人。
四、受让人未按规定期限付清采矿权收益和有关规费的,采矿权出让合同自然解除。
五、其他有关事项
l、出让合同签订后,受让人按相关规定到我局办理采矿登记手续,领取采矿许可证。
2、受让人应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组织采矿,切实做到消除安全隐患、改善矿区生态环境。
3、采矿权人未按规定履行义务、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我局可提前收回采矿权。 4、采矿权收益按规定收取,专户储存。
5、本次出让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利用职权徇私舞弊或玩忽职守,否则根据情况追究当事人责任。
石楼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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