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第二批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培训基地备案公示
昆明市第二批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培训基地备案公示
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1号)、《 (略) 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限制类医疗技术第一批培训基地资格复审及第二批培训基地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经初步审核后,拟新增的第二批限制类技术临床应用规范化培训基地予以公示。
各有关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及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和管理要求,加强对培训导师的管理,严格按照各项技术的培训管理要求开展培训工作,建立医师培训档案,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
发现在列培训基地存在提供不实备案材料、未按照要求开展培训和考核、管理混乱导致培训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等情况, (略) 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实名举报,我委将核实情况并按照《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责令其停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规范化培训,并向社会公布;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理。
监督电话: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 *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2月28日
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1号)、《 (略) 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限制类医疗技术第一批培训基地资格复审及第二批培训基地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经初步审核后,拟新增的第二批限制类技术临床应用规范化培训基地予以公示。
各有关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及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和管理要求,加强对培训导师的管理,严格按照各项技术的培训管理要求开展培训工作,建立医师培训档案,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
发现在列培训基地存在提供不实备案材料、未按照要求开展培训和考核、管理混乱导致培训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等情况, (略) 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实名举报,我委将核实情况并按照《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责令其停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规范化培训,并向社会公布;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理。
监督电话: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 *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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