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天津雄邦压铸有限公司扩建使用Ⅱ类射线装置X射线检测系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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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天津雄邦压铸有限公司扩建使用Ⅱ类射线装置X射线检测系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天津雄邦压铸有限公司扩建使用Ⅱ类射线装置(X射线检测系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 (略) 河东区红星路79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略) 扩建使用Ⅱ类射线装置(X射线检测系统)

(略)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 (略) 现有压铸车间西北部、综合区的北侧

天津 (略)

(略) 拟投资45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208万元),在公司现有压铸车间内西北部、综合区的北侧新增一台XR225-F型自带铅房屏蔽全自动X射线检测系统(最大管电压225kV,最大管电流2.6mA,出束方向向上),用于左右前纵梁和后地板铸件的无损探伤。压铸车间西南部、抛丸区的东侧设有一间X光检测室,使用2台自带铅房屏蔽X射线探伤机,型号分别为:XR-225D/225kV型(最大管电压225kV,最大管电流1mA,出束方向向南);FSX-T160-P4343XC型(最大管电压160kV,最大管电流2.5mA,出束方向向北),用于变速箱机壳的无损探伤。

本项目扩建的X射线检测系统自带铅房屏蔽防护,根据剂量水平的估算结果可知,铅房的屏蔽防护能够达到标准规范中的要求。检测系统设有工作状态警示灯,并与X射线检测系统联锁;铅房防护门上拟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操作台、铅房内及工件门口区域拟设置紧急停机开关;X射线检测系统与操作台设置门-机联锁装置,保证在防护门关闭后X射线检测系统才能进行出束;辐射工作人员拟配备个人剂量计,建设单位拟配置个人剂量报警仪。本项目建成后将纳入建设单位已制定的各项辐射环境管理制度和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中。

(报告书填写)

2024年2月29日-2024年3月6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天津雄邦压铸有限公司扩建使用Ⅱ类射线装置(X射线检测系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 (略) 河东区红星路79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略) 扩建使用Ⅱ类射线装置(X射线检测系统)

(略)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 (略) 现有压铸车间西北部、综合区的北侧

天津 (略)

(略) 拟投资45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208万元),在公司现有压铸车间内西北部、综合区的北侧新增一台XR225-F型自带铅房屏蔽全自动X射线检测系统(最大管电压225kV,最大管电流2.6mA,出束方向向上),用于左右前纵梁和后地板铸件的无损探伤。压铸车间西南部、抛丸区的东侧设有一间X光检测室,使用2台自带铅房屏蔽X射线探伤机,型号分别为:XR-225D/225kV型(最大管电压225kV,最大管电流1mA,出束方向向南);FSX-T160-P4343XC型(最大管电压160kV,最大管电流2.5mA,出束方向向北),用于变速箱机壳的无损探伤。

本项目扩建的X射线检测系统自带铅房屏蔽防护,根据剂量水平的估算结果可知,铅房的屏蔽防护能够达到标准规范中的要求。检测系统设有工作状态警示灯,并与X射线检测系统联锁;铅房防护门上拟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操作台、铅房内及工件门口区域拟设置紧急停机开关;X射线检测系统与操作台设置门-机联锁装置,保证在防护门关闭后X射线检测系统才能进行出束;辐射工作人员拟配备个人剂量计,建设单位拟配置个人剂量报警仪。本项目建成后将纳入建设单位已制定的各项辐射环境管理制度和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中。

(报告书填写)

2024年2月29日-2024年3月6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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