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鹤壁市发又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回收处理3.5万吨塑料瓶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拟对鹤壁市发又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回收处理3.5万吨塑料瓶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24年2月29日—2024年3月6日。
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 ||||
项目名称: | 年回收处理3.5万吨塑料瓶片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鹤山区鹤壁集镇大吕寨村 (略) 内 | |||
建设单位: | (略) 发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鹤壁 (略) | |||
建设项目概况: | 本项 (略) (略) 鹤山区鹤壁集镇大吕寨村 (略) 内,中心坐标为114度8分19.831秒,36度0分22.920秒项目四至均为空地,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东侧430m处的大吕寨村。该项目的主要工艺为:废塑料瓶拆包-人工分拣-拆标-湿式破碎-分离清洗-脱水-干燥-成品-包装待售。主要产品为塑料瓶片。主要设备有:开包机、大转筛、脱标机、粉碎机。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本项目破碎机为湿法作业,因此项目破碎、清洗工序不会产生粉尘;污水处理站加盖密闭,恶臭气体收集后通入“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外排(DA001);危废暂存间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低温等离子设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再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与污水处理设施废气共用环保设备和排气筒)。废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肥田,综合利用。破碎清洗废水采用“格栅+调节池+气浮沉淀一体机+中间水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清水池”(物理处理法+气浮+好氧生物处理法)处理后,回用于清洗工序。清洗池清洗废水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是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标准。 (4)分拣杂质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商标纸和瓶盖全部外售废品回收站;污泥暂存于污泥暂存间,污泥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由专人定期收集清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项目不涉及危险固废,一般固废全部资源化利用,合理处置,能够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标准要求。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略) 生态环境局 | 受理地点: | (略) 行政服务大厅2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 |
联系电话: | 0392-* | 落款日期: | 2024年2月29日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24年2月29日—2024年3月6日。
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 ||||
项目名称: | 年回收处理3.5万吨塑料瓶片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鹤山区鹤壁集镇大吕寨村 (略) 内 | |||
建设单位: | (略) 发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鹤壁 (略) | |||
建设项目概况: | 本项 (略) (略) 鹤山区鹤壁集镇大吕寨村 (略) 内,中心坐标为114度8分19.831秒,36度0分22.920秒项目四至均为空地,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东侧430m处的大吕寨村。该项目的主要工艺为:废塑料瓶拆包-人工分拣-拆标-湿式破碎-分离清洗-脱水-干燥-成品-包装待售。主要产品为塑料瓶片。主要设备有:开包机、大转筛、脱标机、粉碎机。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本项目破碎机为湿法作业,因此项目破碎、清洗工序不会产生粉尘;污水处理站加盖密闭,恶臭气体收集后通入“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外排(DA001);危废暂存间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低温等离子设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再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与污水处理设施废气共用环保设备和排气筒)。废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肥田,综合利用。破碎清洗废水采用“格栅+调节池+气浮沉淀一体机+中间水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清水池”(物理处理法+气浮+好氧生物处理法)处理后,回用于清洗工序。清洗池清洗废水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是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标准。 (4)分拣杂质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商标纸和瓶盖全部外售废品回收站;污泥暂存于污泥暂存间,污泥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由专人定期收集清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项目不涉及危险固废,一般固废全部资源化利用,合理处置,能够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标准要求。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略) 生态环境局 | 受理地点: | (略) 行政服务大厅2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 |
联系电话: | 0392-* | 落款日期: | 2024年2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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