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关于拟审批《松坪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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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关于拟审批《松坪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关于拟审批《松坪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相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松坪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松坪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地点: (略) 东川区阿旺镇双井村至凉水井一带的南侧坡地上

建设单位:昆明东川汇 (略)

环评单位: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 (略)

建设内容:松坪光伏发电项目安装容量181.45MWp,额定容量为147MWac。太阳能电池阵列拟采用异质结光伏组件进行开发。本工程拟在场址内建设220kV升压站1座,主变规模为1×150MVA。

二、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环境要素

主要措施

施工期

项目施工废气主要来源于施工扬尘、汽车尾气及机械废气。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加强管理,分段施工;洒水降尘;对于易起尘的分装物料,应设置简易堆放棚等防止扬尘;及时清洁施工车辆等。

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其他颗粒物“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汽车尾气、异味。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食堂油烟通过抽油烟机处理后排放;汽车尾气,排放时间短、排放量少。

②异味通过加强管理,合理布局,经稀释扩散和植被吸收后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施工期

项目施工废水主要包括混凝土拌合冲洗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以及雨季地表径流。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混凝土拌合冲洗废水、雨季地表径流收集经沉淀处理后,直接回用于混凝土搅拌用水或洒水降尘,不外排。

②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作为造林的有机肥。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为生活污水和太阳能电池清洁废水等。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连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站(A/0工艺,规模为1m3/d)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绿化标准后全部用于升压站内的绿化和洒水降尘。

②太阳能电池清洁废水部分被蒸发,其余部分直接淋洒于下方林草植被及农作物上,不会在地面形成径流。

施工期

项目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设备及施工车辆。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合理调整高噪声设备的使用时间、分段施工。

②合理安排施工场地的布置,合理安排施工机械的运行方式及施工时间;优化运输车辆进出施工场地路径等。

项目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升压站的主变、冷却风机、逆变器运行时的噪声。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升压站四周设置实体围墙;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运营管理,加强设备维护等。

项目营运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即昼间55dB(A),夜间45dB(A)。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废弃土石方堆放于项目主体设计的2个弃渣场,《报告表》调查,弃渣场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公益林、基本农田等环境敏感区,下游无敏感点,已办理弃渣场选址意见。

②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的材料外售处理,剩余部分统一清运至指定场所进行处置。

③生活垃圾定期送至周边村庄垃圾集中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一般固体废物为废弃光伏组件、生活垃圾、污水处理污泥,危险废物为废变压器油(HW08900-220-08)、废润滑油(HW08900-249-08)、农业废弃包装物(HW04900-003-04)。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废弃光伏组件更换后由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污水处理污泥定期委托环卫部门定期进行处置。

②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废变压器油、废润滑油、农业废弃包装物放置在危废暂存间,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③危废暂存间需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

三、公众参与情况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略) 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纸质文本)、 (略) 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电子文本)。

五、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参与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松坪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核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

Email:*@*ina.cn

电话/传真:0871-*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东川区桂苑街24号)

邮编:*

松坪光伏电站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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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相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松坪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松坪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地点: (略) 东川区阿旺镇双井村至凉水井一带的南侧坡地上

建设单位:昆明东川汇 (略)

环评单位: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 (略)

建设内容:松坪光伏发电项目安装容量181.45MWp,额定容量为147MWac。太阳能电池阵列拟采用异质结光伏组件进行开发。本工程拟在场址内建设220kV升压站1座,主变规模为1×150MVA。

二、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环境要素

主要措施

施工期

项目施工废气主要来源于施工扬尘、汽车尾气及机械废气。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加强管理,分段施工;洒水降尘;对于易起尘的分装物料,应设置简易堆放棚等防止扬尘;及时清洁施工车辆等。

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其他颗粒物“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汽车尾气、异味。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食堂油烟通过抽油烟机处理后排放;汽车尾气,排放时间短、排放量少。

②异味通过加强管理,合理布局,经稀释扩散和植被吸收后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施工期

项目施工废水主要包括混凝土拌合冲洗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以及雨季地表径流。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混凝土拌合冲洗废水、雨季地表径流收集经沉淀处理后,直接回用于混凝土搅拌用水或洒水降尘,不外排。

②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作为造林的有机肥。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为生活污水和太阳能电池清洁废水等。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连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站(A/0工艺,规模为1m3/d)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绿化标准后全部用于升压站内的绿化和洒水降尘。

②太阳能电池清洁废水部分被蒸发,其余部分直接淋洒于下方林草植被及农作物上,不会在地面形成径流。

施工期

项目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设备及施工车辆。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合理调整高噪声设备的使用时间、分段施工。

②合理安排施工场地的布置,合理安排施工机械的运行方式及施工时间;优化运输车辆进出施工场地路径等。

项目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升压站的主变、冷却风机、逆变器运行时的噪声。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升压站四周设置实体围墙;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运营管理,加强设备维护等。

项目营运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即昼间55dB(A),夜间45dB(A)。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废弃土石方堆放于项目主体设计的2个弃渣场,《报告表》调查,弃渣场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公益林、基本农田等环境敏感区,下游无敏感点,已办理弃渣场选址意见。

②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的材料外售处理,剩余部分统一清运至指定场所进行处置。

③生活垃圾定期送至周边村庄垃圾集中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一般固体废物为废弃光伏组件、生活垃圾、污水处理污泥,危险废物为废变压器油(HW08900-220-08)、废润滑油(HW08900-249-08)、农业废弃包装物(HW04900-003-04)。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废弃光伏组件更换后由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污水处理污泥定期委托环卫部门定期进行处置。

②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废变压器油、废润滑油、农业废弃包装物放置在危废暂存间,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③危废暂存间需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

三、公众参与情况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略) 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纸质文本)、 (略) 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电子文本)。

五、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参与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松坪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核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

Email:*@*ina.cn

电话/传真:0871-*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东川区桂苑街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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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坪光伏电站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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