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蓵宏科技有限公司半导体化学气相沉积设备及零组件生产研发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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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蓵宏科技有限公司半导体化学气相沉积设备及零组件生产研发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扬州蓵宏科技有限公司半导体化学气相沉积设备及零组件生产研发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家环保总局环发*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单位向公众公告如下信息:

1、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半导体化学气相沉积设备及零组件生产研发制造项目

项目概况:项目投资1.5亿元, (略) 星佳 (略) 的现有生产厂房及配套用房2964.4平方米,拟购置智能化生产线、检验检测等主要设备20台(套),进行半导体化学气相沉积设备制造与研发。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半导体化学气相沉积设备10台(套)及相关零组件的生产能力。

2、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联系人:殷玲

联系电话:0514-*

地址: (略) 江都经济开发区大桥镇诚信路3号

3、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江苏 (略)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514-*

地址: (略) 邗江区国展路29号(星耀天地商务中心)6幢818室

4、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接受委托→现状调查→资料收集→现状监测→报告编制→评审审批

工作内容:严格执行国家现有的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在认真做好建设项目工程分析的基础上,通过环境影响预测,分析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程度和范围,提出切实可行、经济合理的污染治理措施。

5、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

(2)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

(3)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

(4)公众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及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可以向评价机构索取环评报告。有关信息在整个征询公众意见期间均处于公开状态。

公示日期:2024年2月29日


扬州蓵宏科技有限公司半导体化学气相沉积设备及零组件生产研发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家环保总局环发*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单位向公众公告如下信息:

1、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半导体化学气相沉积设备及零组件生产研发制造项目

项目概况:项目投资1.5亿元, (略) 星佳 (略) 的现有生产厂房及配套用房2964.4平方米,拟购置智能化生产线、检验检测等主要设备20台(套),进行半导体化学气相沉积设备制造与研发。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半导体化学气相沉积设备10台(套)及相关零组件的生产能力。

2、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联系人:殷玲

联系电话:0514-*

地址: (略) 江都经济开发区大桥镇诚信路3号

3、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江苏 (略)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514-*

地址: (略) 邗江区国展路29号(星耀天地商务中心)6幢818室

4、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接受委托→现状调查→资料收集→现状监测→报告编制→评审审批

工作内容:严格执行国家现有的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在认真做好建设项目工程分析的基础上,通过环境影响预测,分析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程度和范围,提出切实可行、经济合理的污染治理措施。

5、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

(2)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

(3)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

(4)公众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及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可以向评价机构索取环评报告。有关信息在整个征询公众意见期间均处于公开状态。

公示日期: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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