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罗县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操作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听证人员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博罗县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操作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听证人员公示

  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在《博罗县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操作办法(试行)》编制过程中广泛吸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根据《重大行政程序暂行条例》、《 (略)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相关要求,我局决定近期召开《博罗县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操作办法(试行)》听证会。通过自愿报名、推荐和邀请等方式,确定了听证参加人员。现将听证会相关情况和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1、听证会时间:2024年3月6日上午10时

  2、听证会地点:县行政服务中心2号楼4楼3号会议室

  3、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

  听证主持人:叶小灵 博罗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

  听证员:李 健 博罗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副主任

   吴海彪 博罗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业务部部长

  记录员:肖慧美

听证人员名单

姓 名

职 务

1

人大代表

叶苑婷

(略) 十三届人大代表

2

政协委员

何山

县政协委员

3

银行代表

古成龙

博罗农商银行零售银行部

4

律师代表

孙东群

广东伟伦律师事务所

5

金融工作局
工作人员代表

石天明

金融工作局金融股

6

罗阳街道

贺波林

经管站

7

廖 敏

建设和道路事务中心

8

钟智良

宅改办

9

王春娣

村民代表

10

龙溪街道

钟建康

农业农村办

11

叶海健

村民代表

12

叶 敏

村民代表

13

观音阁镇

朱小威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14

黄毅锋

自然资源所

15

彭永强

村民代表

16

公庄镇

林少先

道路与事务建设中心

17

黄燕君

公众代表

18

张剑锋

自然资源所

19

园洲镇

张庆华

农业农村办

20

梁建新

村民代表

21

刘艳芳

自然资源所

  4、请参会人员准时参加听证会。逾期不到场且无正当理由,视为放弃本次听证。

  特此公示。

  博罗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2月26日


  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在《博罗县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操作办法(试行)》编制过程中广泛吸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根据《重大行政程序暂行条例》、《 (略)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相关要求,我局决定近期召开《博罗县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操作办法(试行)》听证会。通过自愿报名、推荐和邀请等方式,确定了听证参加人员。现将听证会相关情况和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1、听证会时间:2024年3月6日上午10时

  2、听证会地点:县行政服务中心2号楼4楼3号会议室

  3、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

  听证主持人:叶小灵 博罗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

  听证员:李 健 博罗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副主任

   吴海彪 博罗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业务部部长

  记录员:肖慧美

听证人员名单

姓 名

职 务

1

人大代表

叶苑婷

(略) 十三届人大代表

2

政协委员

何山

县政协委员

3

银行代表

古成龙

博罗农商银行零售银行部

4

律师代表

孙东群

广东伟伦律师事务所

5

金融工作局
工作人员代表

石天明

金融工作局金融股

6

罗阳街道

贺波林

经管站

7

廖 敏

建设和道路事务中心

8

钟智良

宅改办

9

王春娣

村民代表

10

龙溪街道

钟建康

农业农村办

11

叶海健

村民代表

12

叶 敏

村民代表

13

观音阁镇

朱小威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14

黄毅锋

自然资源所

15

彭永强

村民代表

16

公庄镇

林少先

道路与事务建设中心

17

黄燕君

公众代表

18

张剑锋

自然资源所

19

园洲镇

张庆华

农业农村办

20

梁建新

村民代表

21

刘艳芳

自然资源所

  4、请参会人员准时参加听证会。逾期不到场且无正当理由,视为放弃本次听证。

  特此公示。

  博罗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2月26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