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兴陶大北矿业有限公司二号井煤矿90万吨年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新疆兴陶大北矿业有限公司二号井煤矿90万吨年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1月受新疆 (略) 委托新疆煤 (略) (略) (略) 承担了《新疆 (略) 二号井煤矿(90万吨/年)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建设单位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主要向公众公开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见附件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示后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取得联系索取和查阅纸质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具体联系地址及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新疆 (略)
通讯地址: 新 (略) 乌鲁木齐县谢家沟片区管理委员会硫磺沟社区
联系人及电话:鲁新建/* 邮箱:*@*63.com
环评编制单位:新疆煤 (略) (略) (略)
地址:新 (略) 沙依巴克区南昌路177号
联系人及电话:刘工/0991-* 邮箱:*@*q.com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项目所在地可能受到环评不良环境影响的公众。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见以下链接:
链接:http://**_zjCBcYpMlHA
提取码:a6z2。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编制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具体联系地址及方式如上。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公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新疆 (略)
2024年2月29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1月受新疆 (略) 委托新疆煤 (略) (略) (略) 承担了《新疆 (略) 二号井煤矿(90万吨/年)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建设单位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主要向公众公开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见附件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示后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取得联系索取和查阅纸质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具体联系地址及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新疆 (略)
通讯地址: 新 (略) 乌鲁木齐县谢家沟片区管理委员会硫磺沟社区
联系人及电话:鲁新建/* 邮箱:*@*63.com
环评编制单位:新疆煤 (略) (略) (略)
地址:新 (略) 沙依巴克区南昌路177号
联系人及电话:刘工/0991-* 邮箱:*@*q.com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项目所在地可能受到环评不良环境影响的公众。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见以下链接:
链接:http://**_zjCBcYpMlHA
提取码:a6z2。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编制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具体联系地址及方式如上。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公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新疆 (略)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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