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鼎材科技有限公司OLED有机发光材料及光刻胶产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征求意见稿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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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鼎材科技有限公司OLED有机发光材料及光刻胶产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征求意见稿公示

本公示内容由建设单位自行提供,建设单位对其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略) (略) 斯康 (略) 对“ (略) OLED有机发光材料及光刻胶产品技改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已初步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进行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略) OLED有机发光材料及光刻胶产品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略) 现有厂区内

项目性质:技改

建设内容:本项目拟对现有OLED有机发光材料及光刻胶产品进行技改,建设OLED粗品生产线及提纯生产线、光刻胶生产线及光刻胶配套原材料——树脂材料生产线,拟年新增OLED材料6吨、光刻胶产品1500吨、树脂材料45吨。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方式

链接:http://**

提取码:dhjv

有需要查阅本项目纸质报告书的公众可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见下文。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询评价范围内及项目所在地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对于项目的了解程度;

2、对于项目建设的态度,如果反对,请说明反对理由;

3、对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的认识;

4、对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

5、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

提取码:39i0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可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话、电邮等多种方式反馈至建设单位。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郑卫

邮箱:*@*ternalmt.com

地址: (略) 新站区九顶山路与珠城路交叉口东北侧 (略)

(2)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 (略) 斯康 (略)

联系人:曹工

联系电话:0551-*

联系邮箱:*@*q.com

联系地址: (略) 蒙城北路与义井路交口东南角

六、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本公示内容由建设单位自行提供,建设单位对其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略) (略) 斯康 (略) 对“ (略) OLED有机发光材料及光刻胶产品技改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已初步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进行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略) OLED有机发光材料及光刻胶产品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略) 现有厂区内

项目性质:技改

建设内容:本项目拟对现有OLED有机发光材料及光刻胶产品进行技改,建设OLED粗品生产线及提纯生产线、光刻胶生产线及光刻胶配套原材料——树脂材料生产线,拟年新增OLED材料6吨、光刻胶产品1500吨、树脂材料45吨。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方式

链接:http://**

提取码:dhjv

有需要查阅本项目纸质报告书的公众可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见下文。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询评价范围内及项目所在地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对于项目的了解程度;

2、对于项目建设的态度,如果反对,请说明反对理由;

3、对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的认识;

4、对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

5、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

提取码:39i0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可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话、电邮等多种方式反馈至建设单位。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郑卫

邮箱:*@*ternalmt.com

地址: (略) 新站区九顶山路与珠城路交叉口东北侧 (略)

(2)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 (略) 斯康 (略)

联系人:曹工

联系电话:0551-*

联系邮箱:*@*q.com

联系地址: (略) 蒙城北路与义井路交口东南角

六、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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