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蜀山区运河新城医疗救治建设项目拟审批意见公示
关于蜀山区运河新城医疗救治建设项目拟审批意见公示
(略) 蜀山区小庙 (略) 所报蜀山区运河新城医疗救治建设项 (略) (略) 蜀山区小庙镇卫星路131号,占地面积约为75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8000平方米,项目东侧为幸福苑小区;南侧和西侧隔路现状均为空地,北侧为长江西路。本次项目建设内 (略) 现有消防泵房楼、危废暂存房间、污水处理站房间等其他附属设施。新建一栋医疗救治综合楼及地下室,包括建筑安装工程及室外给排水、电气、道路、污水处理站等附属工程,以及原门诊综合楼因功能分区进行调整。项目拟布局医疗综合服务区、公共卫生服务区、医技区、康复服务区等。项目为二 (略) ,设置床位数320张,接待量为1000人次/天,住院接待量为320人次/天。项目总投资2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0万元。本项目不设置洗衣房和食堂。
一、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采取措施防治废水污染。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医院新建一座污水处理站位于负二层,处理工艺为AO生化+次氯酸钠消毒,设计处理能力为350t/d。医院产生的检验用水经中和池预处理后, (略) 其他废水一同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处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西部新城污水处理厂。项目设置1座应急事故池,位于污水站房调节池西南侧,有效容积为105立方米。项目须安装污水水量自动计量装置和污染在线监测装置, (略) 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2、采取措施防治废气污染。污水处理站位于地下负二层,污水处理站封闭加盖,产生的臭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通过排风井引至楼顶排放;煎药废气经一套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25m高排气筒(DA002)至大楼顶层排放。
3、采取措施防治噪声污染。本项目噪声主要为中央空调机组、水泵、风机以及汽车出入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沿交通干线一侧采用隔声窗。
4、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项目产生的医疗废物、污水站污泥及格栅渣、废活性炭、检验废液等属于危险废物,应进行分类收集,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进行安全处置,贮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生活垃圾和煎药药渣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5、项目建 (略) 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污染物,应按照环保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6、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规范设置排污口;建设单位应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实施之日起20日内报蜀山区生态环境分局备案;在项目建成后,必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国家环保“三同时”制度,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照环保要求进行验收。
(略) 蜀山区生态环境分局 杨工 0551-*
(略) 蜀山区小庙 (略) 所报蜀山区运河新城医疗救治建设项 (略) (略) 蜀山区小庙镇卫星路131号,占地面积约为75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8000平方米,项目东侧为幸福苑小区;南侧和西侧隔路现状均为空地,北侧为长江西路。本次项目建设内 (略) 现有消防泵房楼、危废暂存房间、污水处理站房间等其他附属设施。新建一栋医疗救治综合楼及地下室,包括建筑安装工程及室外给排水、电气、道路、污水处理站等附属工程,以及原门诊综合楼因功能分区进行调整。项目拟布局医疗综合服务区、公共卫生服务区、医技区、康复服务区等。项目为二 (略) ,设置床位数320张,接待量为1000人次/天,住院接待量为320人次/天。项目总投资2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0万元。本项目不设置洗衣房和食堂。
一、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采取措施防治废水污染。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医院新建一座污水处理站位于负二层,处理工艺为AO生化+次氯酸钠消毒,设计处理能力为350t/d。医院产生的检验用水经中和池预处理后, (略) 其他废水一同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处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西部新城污水处理厂。项目设置1座应急事故池,位于污水站房调节池西南侧,有效容积为105立方米。项目须安装污水水量自动计量装置和污染在线监测装置, (略) 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2、采取措施防治废气污染。污水处理站位于地下负二层,污水处理站封闭加盖,产生的臭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通过排风井引至楼顶排放;煎药废气经一套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25m高排气筒(DA002)至大楼顶层排放。
3、采取措施防治噪声污染。本项目噪声主要为中央空调机组、水泵、风机以及汽车出入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沿交通干线一侧采用隔声窗。
4、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项目产生的医疗废物、污水站污泥及格栅渣、废活性炭、检验废液等属于危险废物,应进行分类收集,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进行安全处置,贮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生活垃圾和煎药药渣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5、项目建 (略) 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污染物,应按照环保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6、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规范设置排污口;建设单位应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实施之日起20日内报蜀山区生态环境分局备案;在项目建成后,必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国家环保“三同时”制度,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照环保要求进行验收。
(略) 蜀山区生态环境分局 杨工 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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