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作出江西透光陶瓷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LNG应急储备及调峰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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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作出江西透光陶瓷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LNG应急储备及调峰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决定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我局对江西透 (略) 新建 LNG 应急储备及调峰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审批决定具体内容 (略) 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告,公告期自信息发布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798-*

邮编:*

通讯地址: (略) (略) 昌南发展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大楼230办公室(昌南新区生态环境局)

审批决定: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我局对江西透 (略) 新建 LNG 应急储备及调峰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审批决定具体内容 (略) 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告,公告期自信息发布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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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略) 昌南发展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大楼230办公室(昌南新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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