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茂光电厦门有限公司厂房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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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茂光电厦门有限公司厂房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巨茂光电(厦门)有限公司厂房地块选 (略) 思明区岭兜西路627~629号(单)( (略) 软件园二期内),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8.*°、北纬24.*°,西侧为岭兜佳园,北侧为软件园清洁楼,东侧至岭兜西路,南侧为软件园生活广场,总占地面积为10264.605㎡。地块规划为商业设施用地,用地分类为第二类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应当报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由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评审。鉴于此,巨茂光电(厦门)有限公司委托宏测(厦门) (略) 开展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

调查成果如下:

1、第一阶段调查

各点位快筛结果未超过GB36600-2018标准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表2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第一阶段调查确认调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有疑似污染区域或存在疑似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源,地块需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根据关注污染物识别结果,本项目关注污染物有:①土壤:砷、铅、锡、铝、苯、*苯、二*苯、石油烃(C10~C40)、动植物油;②地下水:锡、石油烃(C10~C40)、pH、耗氧量、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总磷、氟化物、氰化物、石油类、挥发性酚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六价铬、镍、镉、银、铅、汞、铜、锌、铁、铝、锰、砷、硒、铍、硼、锑、钡、钴、钼、铊、1,1-二氯*烯、1,2-二氯*烯、二氯*烷、二氯*烷、三氯*烷、1,1,1-三氯*烷、1,1,2-三氯*烷、四氯化碳、1,2-二氯*烷、三氯*烯、四氯*烯、氯*烯、苯、*苯、*苯、二*苯、动植物油。

2、第二阶段调查(采样分析)

(1)采样阶段

第二阶段地块污染状况采用分区布点方法+专业判断布点法,在地块内共布设8个土壤点位,地块外布设了2个土壤对照点;地块内共建了5个地下水监测井,地块外布设了1个地下水对照点。

(2)分析结果

(1)该地块所测点位的土壤指标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要求,锡、锰、铊浓度低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2)地块内地下水质量综合类别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表1中V类,V类指标有锰、铊、硝酸盐、总大肠菌群、浑浊度、肉眼可见物

3、结论与建议

根据现阶段调查情况,该地块地下水存在污染,属于污染地块,污染来源不明。由于铊及其化合物毒性较大,地块内地下水铊浓度较高且来源不明,存在一定风险,故建议进行详细调查。

委托单位:巨茂光电(厦门)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宏测(厦门) (略)


联系人:纪工 联系电话:*

,厦门

巨茂光电(厦门)有限公司厂房地块选 (略) 思明区岭兜西路627~629号(单)( (略) 软件园二期内),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8.*°、北纬24.*°,西侧为岭兜佳园,北侧为软件园清洁楼,东侧至岭兜西路,南侧为软件园生活广场,总占地面积为10264.605㎡。地块规划为商业设施用地,用地分类为第二类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应当报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由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评审。鉴于此,巨茂光电(厦门)有限公司委托宏测(厦门) (略) 开展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

调查成果如下:

1、第一阶段调查

各点位快筛结果未超过GB36600-2018标准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表2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第一阶段调查确认调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有疑似污染区域或存在疑似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源,地块需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根据关注污染物识别结果,本项目关注污染物有:①土壤:砷、铅、锡、铝、苯、*苯、二*苯、石油烃(C10~C40)、动植物油;②地下水:锡、石油烃(C10~C40)、pH、耗氧量、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总磷、氟化物、氰化物、石油类、挥发性酚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六价铬、镍、镉、银、铅、汞、铜、锌、铁、铝、锰、砷、硒、铍、硼、锑、钡、钴、钼、铊、1,1-二氯*烯、1,2-二氯*烯、二氯*烷、二氯*烷、三氯*烷、1,1,1-三氯*烷、1,1,2-三氯*烷、四氯化碳、1,2-二氯*烷、三氯*烯、四氯*烯、氯*烯、苯、*苯、*苯、二*苯、动植物油。

2、第二阶段调查(采样分析)

(1)采样阶段

第二阶段地块污染状况采用分区布点方法+专业判断布点法,在地块内共布设8个土壤点位,地块外布设了2个土壤对照点;地块内共建了5个地下水监测井,地块外布设了1个地下水对照点。

(2)分析结果

(1)该地块所测点位的土壤指标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要求,锡、锰、铊浓度低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2)地块内地下水质量综合类别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表1中V类,V类指标有锰、铊、硝酸盐、总大肠菌群、浑浊度、肉眼可见物

3、结论与建议

根据现阶段调查情况,该地块地下水存在污染,属于污染地块,污染来源不明。由于铊及其化合物毒性较大,地块内地下水铊浓度较高且来源不明,存在一定风险,故建议进行详细调查。

委托单位:巨茂光电(厦门)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宏测(厦门)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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