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东高科池州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离子交换树脂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首次公示
皖东高科池州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离子交换树脂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首次公示
皖东高科(池州)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离子交换树脂项目(重新报批)已备案并委托安徽 (略) 开展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现将该项目基本情况进行第一次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5万吨离子交换树脂项目(重新报批)
建设单位:皖东高科(池州)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略) 东至县经济开发区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根据项目实际的需要,建设内容变更为“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阴树脂生产线(凝胶阴树脂9000吨、大孔强碱阴树脂3000吨、大孔弱碱阴树脂8000吨),二期建设白球聚合生产线(凝胶白球9100吨、大孔白球8100吨)和阳树脂25000吨及副产硫酸镁生产线”。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皖东高科(池州)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总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情况
编制单位:安徽 (略)
公司地址: (略) 经开区九龙路与容成路交口东湖高新创新中心3栋
联系人:查工
联系方式:0551-*
四、公众意见表获取方式和途经
有环保利害关系的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公示的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了解该项目情况,可在本网页附件中下载公众参与意见表,反馈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并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注:根据《环影响评价公众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以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其它方式,将公众意见表反馈给建设单位。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皖东高科(池州)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9日
皖东高科(池州)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离子交换树脂项目(重新报批)已备案并委托安徽 (略) 开展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现将该项目基本情况进行第一次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5万吨离子交换树脂项目(重新报批)
建设单位:皖东高科(池州)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略) 东至县经济开发区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根据项目实际的需要,建设内容变更为“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阴树脂生产线(凝胶阴树脂9000吨、大孔强碱阴树脂3000吨、大孔弱碱阴树脂8000吨),二期建设白球聚合生产线(凝胶白球9100吨、大孔白球8100吨)和阳树脂25000吨及副产硫酸镁生产线”。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皖东高科(池州)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总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情况
编制单位:安徽 (略)
公司地址: (略) 经开区九龙路与容成路交口东湖高新创新中心3栋
联系人:查工
联系方式:0551-*
四、公众意见表获取方式和途经
有环保利害关系的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公示的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了解该项目情况,可在本网页附件中下载公众参与意见表,反馈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并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注:根据《环影响评价公众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以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其它方式,将公众意见表反馈给建设单位。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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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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