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红岗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2月2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大庆市红岗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2月2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29日-2024年3月4日(3个工作日)。
电话:0459-*
传真:0459-*
通讯地址: (略) 红岗生态环境局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
1 | 红岗区新汪汪冷食加工厂锅炉建设项目 | (略) 红岗区金山堡村东南侧200m处 | 红岗区新汪汪冷食加工厂 | (略) 国信 (略) |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 (略) 红岗区新汪汪冷食加工厂将厂区内现有锅炉房内2t/h生物质锅炉拆除,不再使用,在现有锅炉房内新安装2台2t/h燃气锅炉,为本项目生产、生活提供热量(一用一备)。本次不新增占地,主体生产工艺、规模不变,不新增员工(现有员工100人) 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额为1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万元。 主体工程:在现有锅炉房内新安装2台2t/h燃气锅炉,型号为WNS2-1.25-YQ型(一用一备),对厂区生产用蒸汽及冬季供暖。使用现有锅炉房内设置1套全自动软水器,对市政给水进行软化处理后,供锅炉使用,年燃气量15×105m3,使用现有30m高的烟囱高空排放(DA001)。 拆除工程:现有2t/h生物质锅炉拆除,不再使用。 公用工程: 给水:项目 (略) 政给水管网,厂区内已建设衔接工程,用水主要为冷饮用水、清洗设备及地面用水、锅炉及软化系统用水和员工生活用水。本次锅炉改造后,主体工程设备产品、产量不变,冷饮用水、清洗设备及地面用水不变;员工由厂区内部调配,不新增员工,故无新增生活用水;运营期给水为锅炉和软化水装置用水,由360t/a增加至480t/a。总用水量由870t/a增加至990t/a。 排水: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清洗设备及地面废水不变。运营期排水为锅炉及软化水系统排污水,与现有厂区清洗废水(包括设备清洗及地面清洗废水、产品检验冲洗水(主要使用仪器观察细菌数量,无其他化验工序))、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经现有自建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排入现有天然气九大队排水管道,经管 (略) (略) 南区污水处理厂。排水量由540t/a增加至598.4t/a(锅炉及软化水系统排污水由145t/a增加至203.4t/a)。 供电 本 (略) 政电网提供。 供暖 本项目厂区生产用蒸汽及冬季供暖由新建2台2t/h燃气蒸汽锅炉供暖, (略) 提供,管线已经铺设至厂区,年燃气量15×105m3。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本项目运营期员工由厂区内部调配,不新增员工。本项目2台燃气锅炉,为本项目生产、生活提供热量(一用一备),年运行150d,每天8h,合计年运行1200h。 | 废水防治措施: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的废水为锅炉及软化水系统产生的排污水,与现有厂区清洗废水(包括设备清洗及地面清洗废水、产品检验冲洗水(主要使用仪器观察细菌数量,无其他化验工序))、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经现有处理能力10t/d自建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排入现有天然气九大队排水管道,经管 (略) (略) 南区污水处理厂。排水量由540t/a增加至598.4t/a(锅炉及软化水系统排污水由145t/a增加至203.4t/a)。 废气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气为燃气锅炉产生的烟气,锅炉产生的废气经过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现有30m高的烟囱高空排放(DA001)。 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本项目不新增员工,不新增生活垃圾;拆除的生物质锅炉拆除,不再使用;运营期间产生的固废主要为锅炉软化水装置产生的废弃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上门更换,更换后立即运离出厂,不在厂区存放,由厂家回收再生利用;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含桶)、含油抹布手套等,暂存在现有危废贮存库内,委托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噪声防治措施:设备运行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设备等方法进行隔声降噪,并利用建筑隔声和距离衰减等方法降噪。 |
2 | (略) 改扩建项目 | (略) (略) 红岗区南五路6号 | (略) | 黑龙江易 (略) |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扩大防爆控制箱的产品生产规模,由原来500套/a扩建为5000套/a,同时对现有生产线进行了改扩建,现有工程直接采购防爆控制箱外壳进行组装,本次扩建增加了防爆控制箱外壳加工生产线并增加了喷塑、固化工序;调整了产品种类,新增防爆开关、防爆操作柱等22种产品;将原工程生产车间改建为电气车间、原料库房改建为电焊车间、成品库房改建为数控智能加工生产车间;新建机加车间一座、成品库一座、原料库一座、危险废物贮存库一座;新建1.0t/h燃气热水采暖锅炉一座。 项目投资:1200万元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原工程现有员工20人,改扩建项目新增员工60人,改扩建完成后员工总人数80人;年运行300天,日8小时工作制(涂装工序年运行260天,日8小时工作制)。 公用工程 (1)给水 本项 (略) 供水管网供给。改扩建工程新增员工60人,改扩建完成后员工人数80人。员工用水按25m3/人·a计,新增员工60人生活用水量为1500m3/a;参照快餐服务项目用水定额,食堂按25L/(人·次)计,改扩建后项目员工80人,则食堂用水量为600m3/a,改扩建项目生活用水总量为2100m3/a。切削液、乳化液稀释剂生产用水使用量约为2.85m3/a;锅炉用水量为684.34m3/a(循环水用量为619m3/a),改扩建项目生产用水总量为687.19m3/a。本项目生产、生活总用水量为2787.19 m3/a。 (2)排水 本项目改扩建后生活污水排放量按用水量80%计,排放量1680t/a。本项目锅炉用水采用树脂软化,锅炉排污水+软化水处理废水排放量为20.34t/a;采暖期结束后锅炉内循环水排放量为619m3,则锅炉排放污水总量为639.34。生活污水与锅炉排放污水总量为2319.34m3/a,一并排入厂区现有防渗储池,定期拉运至林源污水处理厂处理。 (3)供热 本项目设置1台1.0t/h燃气热水锅炉,用于冬季办公室供暖。 (4)供电 本 (略) 政管网供给,用电量为500×104kW·h/a。 | 废气 1、非*烷总烃、颗粒物(喷塑、固化废气) 配套袋式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20m高排气筒。 2、颗粒物、SO2、NOx、林格曼黑度(锅炉烟气) 燃料为天然气,废气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 3、食堂油烟 安装油烟净化器。 废水 1、生活污水、锅炉排污水 排入厂区现有防渗储池暂存,定期拉运至大庆林源污水处理厂处理。 噪声 设备基础减振、合理布局厂房建筑隔声。 固体废物 1、喷塑收集粉尘、焊烟净化器收集粉尘 收集后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暂存,拉运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处置。 2、废钢丸、废渣屑、废钢屑、废钢板、废铝屑、废塑粉包装袋、废焊渣、焊条 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暂存,外售综合利用。 3、废树脂 不在厂区贮存,生产厂家上门更换时直接回收处置。 4、废润滑油及油桶、废切削液、废乳化液及包装桶、废活性炭 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29日-2024年3月4日(3个工作日)。
电话:0459-*
传真:0459-*
通讯地址: (略) 红岗生态环境局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
1 | 红岗区新汪汪冷食加工厂锅炉建设项目 | (略) 红岗区金山堡村东南侧200m处 | 红岗区新汪汪冷食加工厂 | (略) 国信 (略) |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 (略) 红岗区新汪汪冷食加工厂将厂区内现有锅炉房内2t/h生物质锅炉拆除,不再使用,在现有锅炉房内新安装2台2t/h燃气锅炉,为本项目生产、生活提供热量(一用一备)。本次不新增占地,主体生产工艺、规模不变,不新增员工(现有员工100人) 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额为1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万元。 主体工程:在现有锅炉房内新安装2台2t/h燃气锅炉,型号为WNS2-1.25-YQ型(一用一备),对厂区生产用蒸汽及冬季供暖。使用现有锅炉房内设置1套全自动软水器,对市政给水进行软化处理后,供锅炉使用,年燃气量15×105m3,使用现有30m高的烟囱高空排放(DA001)。 拆除工程:现有2t/h生物质锅炉拆除,不再使用。 公用工程: 给水:项目 (略) 政给水管网,厂区内已建设衔接工程,用水主要为冷饮用水、清洗设备及地面用水、锅炉及软化系统用水和员工生活用水。本次锅炉改造后,主体工程设备产品、产量不变,冷饮用水、清洗设备及地面用水不变;员工由厂区内部调配,不新增员工,故无新增生活用水;运营期给水为锅炉和软化水装置用水,由360t/a增加至480t/a。总用水量由870t/a增加至990t/a。 排水: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清洗设备及地面废水不变。运营期排水为锅炉及软化水系统排污水,与现有厂区清洗废水(包括设备清洗及地面清洗废水、产品检验冲洗水(主要使用仪器观察细菌数量,无其他化验工序))、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经现有自建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排入现有天然气九大队排水管道,经管 (略) (略) 南区污水处理厂。排水量由540t/a增加至598.4t/a(锅炉及软化水系统排污水由145t/a增加至203.4t/a)。 供电 本 (略) 政电网提供。 供暖 本项目厂区生产用蒸汽及冬季供暖由新建2台2t/h燃气蒸汽锅炉供暖, (略) 提供,管线已经铺设至厂区,年燃气量15×105m3。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本项目运营期员工由厂区内部调配,不新增员工。本项目2台燃气锅炉,为本项目生产、生活提供热量(一用一备),年运行150d,每天8h,合计年运行1200h。 | 废水防治措施: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的废水为锅炉及软化水系统产生的排污水,与现有厂区清洗废水(包括设备清洗及地面清洗废水、产品检验冲洗水(主要使用仪器观察细菌数量,无其他化验工序))、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经现有处理能力10t/d自建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排入现有天然气九大队排水管道,经管 (略) (略) 南区污水处理厂。排水量由540t/a增加至598.4t/a(锅炉及软化水系统排污水由145t/a增加至203.4t/a)。 废气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气为燃气锅炉产生的烟气,锅炉产生的废气经过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现有30m高的烟囱高空排放(DA001)。 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本项目不新增员工,不新增生活垃圾;拆除的生物质锅炉拆除,不再使用;运营期间产生的固废主要为锅炉软化水装置产生的废弃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上门更换,更换后立即运离出厂,不在厂区存放,由厂家回收再生利用;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含桶)、含油抹布手套等,暂存在现有危废贮存库内,委托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噪声防治措施:设备运行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设备等方法进行隔声降噪,并利用建筑隔声和距离衰减等方法降噪。 |
2 | (略) 改扩建项目 | (略) (略) 红岗区南五路6号 | (略) | 黑龙江易 (略) |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扩大防爆控制箱的产品生产规模,由原来500套/a扩建为5000套/a,同时对现有生产线进行了改扩建,现有工程直接采购防爆控制箱外壳进行组装,本次扩建增加了防爆控制箱外壳加工生产线并增加了喷塑、固化工序;调整了产品种类,新增防爆开关、防爆操作柱等22种产品;将原工程生产车间改建为电气车间、原料库房改建为电焊车间、成品库房改建为数控智能加工生产车间;新建机加车间一座、成品库一座、原料库一座、危险废物贮存库一座;新建1.0t/h燃气热水采暖锅炉一座。 项目投资:1200万元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原工程现有员工20人,改扩建项目新增员工60人,改扩建完成后员工总人数80人;年运行300天,日8小时工作制(涂装工序年运行260天,日8小时工作制)。 公用工程 (1)给水 本项 (略) 供水管网供给。改扩建工程新增员工60人,改扩建完成后员工人数80人。员工用水按25m3/人·a计,新增员工60人生活用水量为1500m3/a;参照快餐服务项目用水定额,食堂按25L/(人·次)计,改扩建后项目员工80人,则食堂用水量为600m3/a,改扩建项目生活用水总量为2100m3/a。切削液、乳化液稀释剂生产用水使用量约为2.85m3/a;锅炉用水量为684.34m3/a(循环水用量为619m3/a),改扩建项目生产用水总量为687.19m3/a。本项目生产、生活总用水量为2787.19 m3/a。 (2)排水 本项目改扩建后生活污水排放量按用水量80%计,排放量1680t/a。本项目锅炉用水采用树脂软化,锅炉排污水+软化水处理废水排放量为20.34t/a;采暖期结束后锅炉内循环水排放量为619m3,则锅炉排放污水总量为639.34。生活污水与锅炉排放污水总量为2319.34m3/a,一并排入厂区现有防渗储池,定期拉运至林源污水处理厂处理。 (3)供热 本项目设置1台1.0t/h燃气热水锅炉,用于冬季办公室供暖。 (4)供电 本 (略) 政管网供给,用电量为500×104kW·h/a。 | 废气 1、非*烷总烃、颗粒物(喷塑、固化废气) 配套袋式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20m高排气筒。 2、颗粒物、SO2、NOx、林格曼黑度(锅炉烟气) 燃料为天然气,废气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 3、食堂油烟 安装油烟净化器。 废水 1、生活污水、锅炉排污水 排入厂区现有防渗储池暂存,定期拉运至大庆林源污水处理厂处理。 噪声 设备基础减振、合理布局厂房建筑隔声。 固体废物 1、喷塑收集粉尘、焊烟净化器收集粉尘 收集后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暂存,拉运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处置。 2、废钢丸、废渣屑、废钢屑、废钢板、废铝屑、废塑粉包装袋、废焊渣、焊条 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暂存,外售综合利用。 3、废树脂 不在厂区贮存,生产厂家上门更换时直接回收处置。 4、废润滑油及油桶、废切削液、废乳化液及包装桶、废活性炭 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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