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景山区北辛安棚户区改造B区土地开发、地块项目规划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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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石景山区北辛安棚户区改造B区土地开发、地块项目规划设计

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2月7日,我分局对石景山区北辛安棚户区改造B区土地开发1608-670、1608-695地块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进行了为期7个工作日的网上和现场公示,公示期间收到公众反馈意见6条。经研究,现将采信情况通告如下:

一、关于1608-670地块临近大型高压电调压站及燃气调压站等危险设施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依据《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175-2016),幼儿园选址“不应与生产经营贮藏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等危及幼儿安全的场所毗邻”,本幼儿园东、南侧紧邻道路,西、北侧与现状居住小区相邻,与北辛安110千伏变电站及和平街次高压天然 (略) 政设施直线距离约170米,符合规范要求。

我分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二、关于1608-670地块幼儿园建筑及室外场地日照采光、室外运动场地面积设置、绿地率等方面的意见

建设单位意见:

1.关于日照采光问题。依据《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175-2016)“幼儿活动用房应有良好朝向,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应少于三小时”、“室外地面游戏场地宜为软质地坪,应保证1/2以上的游戏场地冬至日日照时间不少于2小时”。本幼儿园活动用房布置在南侧(日照阴影范围外的区域),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小于三小时;位于南侧的室外活动场地(面积大于1/2),冬至日日照时间不少于2小时;均符合规范要求。

2.关于室外运动场地面积不足问题。依据《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175-2016)“室外地面游戏场地人均面积不应低于4㎡,其中共用游戏场地人均面积不应低于2㎡。分班游戏场地人均面积不应低于2㎡。分班游戏场地宜临近活动室布置,其数量应至少能容纳N-2个班(N为全员班级数)同时游戏活动”。本幼儿园共设6班,每班30名学生;每班需要30(人)*2㎡/人=60㎡的分班游戏场地,共计360平方米,布置在场地南侧;共用游戏场地30(人)*2㎡/人*6班=360㎡,布置在场地北侧,满足设置游戏器具、沙坑、30m跑道等设施的条件,符合规范要求。

3.关于绿地率不足的问题。

依据《 (略) 石景山区北辛安棚户区改造B 区土地开发项目1608-667、646、703、670、711、695 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S32 公交场站设施用地、F3 其他类多功能用地、A334托幼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挂牌文件要求,1608-670地块绿地率为30%。本幼儿园绿地主要分布在场地的西北侧,东北侧,少量绿地分布于场地东西两侧及南侧,总绿地面积大于900平方米,绿地率大于30%,满足要求。

我分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三、关于北辛安地区幼儿园建设密集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根据《 (略) 石景山区北辛安棚户区改造B 区土地开发项目1608-667、646、703、670、711、695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S32公交场站设施用地、F3其他类多功能用地、A334托幼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挂牌文件要求,1608-670、1608-695、1608-711地块用地性质为托幼用地,我司依据文件要求,代建670、695地块幼儿园并无偿移交相关部门。

依据《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175-2016)“城镇幼儿园的服务半径宜为300m~500m”,1608-670、1608-695、1608-711、现状熙山府幼儿园地块距离500米左右,符合规范要求。

我分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以上情况,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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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2月7日,我分局对石景山区北辛安棚户区改造B区土地开发1608-670、1608-695地块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进行了为期7个工作日的网上和现场公示,公示期间收到公众反馈意见6条。经研究,现将采信情况通告如下:

一、关于1608-670地块临近大型高压电调压站及燃气调压站等危险设施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依据《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175-2016),幼儿园选址“不应与生产经营贮藏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等危及幼儿安全的场所毗邻”,本幼儿园东、南侧紧邻道路,西、北侧与现状居住小区相邻,与北辛安110千伏变电站及和平街次高压天然 (略) 政设施直线距离约170米,符合规范要求。

我分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二、关于1608-670地块幼儿园建筑及室外场地日照采光、室外运动场地面积设置、绿地率等方面的意见

建设单位意见:

1.关于日照采光问题。依据《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175-2016)“幼儿活动用房应有良好朝向,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应少于三小时”、“室外地面游戏场地宜为软质地坪,应保证1/2以上的游戏场地冬至日日照时间不少于2小时”。本幼儿园活动用房布置在南侧(日照阴影范围外的区域),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小于三小时;位于南侧的室外活动场地(面积大于1/2),冬至日日照时间不少于2小时;均符合规范要求。

2.关于室外运动场地面积不足问题。依据《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175-2016)“室外地面游戏场地人均面积不应低于4㎡,其中共用游戏场地人均面积不应低于2㎡。分班游戏场地人均面积不应低于2㎡。分班游戏场地宜临近活动室布置,其数量应至少能容纳N-2个班(N为全员班级数)同时游戏活动”。本幼儿园共设6班,每班30名学生;每班需要30(人)*2㎡/人=60㎡的分班游戏场地,共计360平方米,布置在场地南侧;共用游戏场地30(人)*2㎡/人*6班=360㎡,布置在场地北侧,满足设置游戏器具、沙坑、30m跑道等设施的条件,符合规范要求。

3.关于绿地率不足的问题。

依据《 (略) 石景山区北辛安棚户区改造B 区土地开发项目1608-667、646、703、670、711、695 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S32 公交场站设施用地、F3 其他类多功能用地、A334托幼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挂牌文件要求,1608-670地块绿地率为30%。本幼儿园绿地主要分布在场地的西北侧,东北侧,少量绿地分布于场地东西两侧及南侧,总绿地面积大于900平方米,绿地率大于30%,满足要求。

我分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三、关于北辛安地区幼儿园建设密集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根据《 (略) 石景山区北辛安棚户区改造B 区土地开发项目1608-667、646、703、670、711、695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S32公交场站设施用地、F3其他类多功能用地、A334托幼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挂牌文件要求,1608-670、1608-695、1608-711地块用地性质为托幼用地,我司依据文件要求,代建670、695地块幼儿园并无偿移交相关部门。

依据《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175-2016)“城镇幼儿园的服务半径宜为300m~500m”,1608-670、1608-695、1608-711、现状熙山府幼儿园地块距离500米左右,符合规范要求。

我分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以上情况,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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