漠河市畜牧水产服务中心主任张荣来同志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
漠河市畜牧水产服务中心主任张荣来同志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十八条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经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3年10月23日至11月6日,对张荣来同 (略) 畜牧水产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畜牧中心)主任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在审计过程中发现了以下9个问题。
1.未按文件要求填写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在实际填写《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B)“目的地”未按文件要求填写详细地址和门牌号,备注栏也未注明货主或承运人手机号。
2.未按文件要求将全部制度上墙公示。
3.未按文件要求将资金纳入预算编制,把生猪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列入年度预算,未在年初将此资金编制预算。
4.履职不到位。一是水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水生动植物病害预警, (略) 渔业船舶检验
5.无预算支出“三公经费”。2021年、2022年“三公经费”未编制预算。
6.“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重大决策未召开“三重一大”会议讨论。聘请村级动物防疫员数人,未进行会议讨论;大额资金使用未召开会议讨论,一是购买检验用品,二是发放扶持补贴,均未召开会议讨论。
7.应入未入固定资产。于2019年7月批量购买的货架,应入未入固定资产管理。
8.未建立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2019年至2022年配有公务用车,但未按要求建立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
9.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畜牧中心将未到保管期限的检疫证明存根及回收证明销毁。
(略) 审计局
2024年1月2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十八条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经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3年10月23日至11月6日,对张荣来同 (略) 畜牧水产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畜牧中心)主任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在审计过程中发现了以下9个问题。
1.未按文件要求填写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在实际填写《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B)“目的地”未按文件要求填写详细地址和门牌号,备注栏也未注明货主或承运人手机号。
2.未按文件要求将全部制度上墙公示。
3.未按文件要求将资金纳入预算编制,把生猪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列入年度预算,未在年初将此资金编制预算。
4.履职不到位。一是水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水生动植物病害预警, (略) 渔业船舶检验
5.无预算支出“三公经费”。2021年、2022年“三公经费”未编制预算。
6.“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重大决策未召开“三重一大”会议讨论。聘请村级动物防疫员数人,未进行会议讨论;大额资金使用未召开会议讨论,一是购买检验用品,二是发放扶持补贴,均未召开会议讨论。
7.应入未入固定资产。于2019年7月批量购买的货架,应入未入固定资产管理。
8.未建立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2019年至2022年配有公务用车,但未按要求建立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
9.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畜牧中心将未到保管期限的检疫证明存根及回收证明销毁。
(略) 审计局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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