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采油厂苏家屯地区苏家20区块产能建设工程地面工程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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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采油厂苏家屯地区苏家20区块产能建设工程地面工程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报告书项目5天,报告表项目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 2024年2月29日-2024年3月7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 (行政审批办)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政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 编:*

编号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报告书

长春采油厂苏家屯地区苏家20区块产能建设工程地面工程

(略) 玻璃城子镇柳条沟村

中国石 (略) (略) 长春采油厂

(略) (略)

本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利用苏家屯现有20平台周边空地位置进行建设,该工程包括拉油站工程和管线工程。总占地面积19700平方米,占地类型主要为永久基本农田及一般农田,本工程不涉及树木砍伐,不涉及拆迁及安置工程。项目拉油站处理规模为21×10?立方米/天。

主要环境问题

施工期扬尘、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及永久占地造成土地资源功能发生变化,对区域农作物及植物产生影响;运营期拉油站集输过程中产生的非*烷总烃气体对空气环境造成的影响;设备运行噪声对声环境造成影响;管道、拉油站装置区等场所发生的污染事故可能对地下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过程中通过设置围挡、施工废水沉淀回用、选用低噪声设备、及时清运固体废物等方式减轻影响;施工结束后要对临时占用的基本农田进行复垦恢复;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报告书项目5天,报告表项目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 2024年2月29日-2024年3月7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 (行政审批办)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政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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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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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书

长春采油厂苏家屯地区苏家20区块产能建设工程地面工程

(略) 玻璃城子镇柳条沟村

中国石 (略) (略) 长春采油厂

(略) (略)

本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利用苏家屯现有20平台周边空地位置进行建设,该工程包括拉油站工程和管线工程。总占地面积19700平方米,占地类型主要为永久基本农田及一般农田,本工程不涉及树木砍伐,不涉及拆迁及安置工程。项目拉油站处理规模为21×10?立方米/天。

主要环境问题

施工期扬尘、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及永久占地造成土地资源功能发生变化,对区域农作物及植物产生影响;运营期拉油站集输过程中产生的非*烷总烃气体对空气环境造成的影响;设备运行噪声对声环境造成影响;管道、拉油站装置区等场所发生的污染事故可能对地下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过程中通过设置围挡、施工废水沉淀回用、选用低噪声设备、及时清运固体废物等方式减轻影响;施工结束后要对临时占用的基本农田进行复垦恢复;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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