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兰市广厦新型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双安砖厂年产12000万块烧结砖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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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兰市广厦新型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双安砖厂年产12000万块烧结砖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略) 广厦新型 (略) 双安砖厂

年产12000万块烧结砖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3月1日我局拟对 (略) 广厦新型 (略) 双安砖厂年产12000万块烧结砖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1日-2024年3月4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2-*

通讯地址: (略) 民服务中心4楼E20(滨河大街新政务大厅)

邮 编:*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广厦新型 (略) 双安砖厂年产12000万块烧结砖技术改造项目

(略) 朝阳镇兴安村内

(略) 广厦新型 (略)

(略) (略)

建设性质:技术改造,改造内容:将原料“全部为煤矸石”改为“煤矸石、锅炉炉渣、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建筑渣土”;淘汰现有部分老旧设备,隧道窑翻新;建设干燥煅烧生产厂房、重建办公用房、增加污泥库房、重建原料库房;焙烧烟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脱硫塔。技改后年产12000万块烧结砖,总占地面积:75418平方米。该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6万元。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认真落实生态保护措施,防止生态破坏;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妥善处置施工弃土、弃渣和固体废物,防止施工噪声、废水、废气、扬尘、固废等污染周围环境。
(三)做好大气污染的防治工作。封闭污泥储存库,采取有效除臭措施,确保废气中氨和硫化氢排放速率、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要求,经1根不低于15米排气筒排放。封闭原料处理车间,采取有效的除尘处理措施,确保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达到《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及修改单)标准要求,经1根不低于15米排气筒排放。隧道窑煅烧工段、采取有效的除尘脱硫措施,确保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排放浓度达到《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及修改单)标准要求,经1根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烟气中二噁英类,汞及其化合物,镉、铊及其化合物,锑、砷、铅、铬、钴、铜、锰、镍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参照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485-2014及修改单)标准要求。强化无组织废气控制与治理,确保厂界总悬浮颗粒物、二氧化硫、氟化物浓度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及修改单)标准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要求。
(四)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造成水污染。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储池,定期清掏不外排。防渗储池、沉淀池、污泥原料库等所有可能造成渗漏的部位都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渗措施,确保地下水不受到污染。
(五)严格采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对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减振、隔声、降噪、设置集中隔声控制室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区标准要求。
(六)加强固体废弃物管理,避免造成环境污染。除尘器回收粉尘、废砖坯、脱硫石膏全部回用于生产,职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七)切实做好环境污染事故预防工作,及时排除环境污染事故隐患,避免因各种事故造成环境污染。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进行设计,在煤矸石堆场四周修建截、排水沟及沉淀池,收集的淋溶水用于降尘不外排,有效降低淋溶水事故排放对兴安水库的风险影响。及时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到生态环境部门及有关部门备案并开展经常性演练。

(略) 广厦新型 (略) 双安砖厂

年产12000万块烧结砖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3月1日我局拟对 (略) 广厦新型 (略) 双安砖厂年产12000万块烧结砖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1日-2024年3月4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2-*

通讯地址: (略) 民服务中心4楼E20(滨河大街新政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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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广厦新型 (略) 双安砖厂年产12000万块烧结砖技术改造项目

(略) 朝阳镇兴安村内

(略) 广厦新型 (略)

(略) (略)

建设性质:技术改造,改造内容:将原料“全部为煤矸石”改为“煤矸石、锅炉炉渣、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建筑渣土”;淘汰现有部分老旧设备,隧道窑翻新;建设干燥煅烧生产厂房、重建办公用房、增加污泥库房、重建原料库房;焙烧烟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脱硫塔。技改后年产12000万块烧结砖,总占地面积:75418平方米。该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6万元。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认真落实生态保护措施,防止生态破坏;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妥善处置施工弃土、弃渣和固体废物,防止施工噪声、废水、废气、扬尘、固废等污染周围环境。
(三)做好大气污染的防治工作。封闭污泥储存库,采取有效除臭措施,确保废气中氨和硫化氢排放速率、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要求,经1根不低于15米排气筒排放。封闭原料处理车间,采取有效的除尘处理措施,确保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达到《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及修改单)标准要求,经1根不低于15米排气筒排放。隧道窑煅烧工段、采取有效的除尘脱硫措施,确保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排放浓度达到《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及修改单)标准要求,经1根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烟气中二噁英类,汞及其化合物,镉、铊及其化合物,锑、砷、铅、铬、钴、铜、锰、镍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参照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485-2014及修改单)标准要求。强化无组织废气控制与治理,确保厂界总悬浮颗粒物、二氧化硫、氟化物浓度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及修改单)标准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要求。
(四)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造成水污染。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储池,定期清掏不外排。防渗储池、沉淀池、污泥原料库等所有可能造成渗漏的部位都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渗措施,确保地下水不受到污染。
(五)严格采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对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减振、隔声、降噪、设置集中隔声控制室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区标准要求。
(六)加强固体废弃物管理,避免造成环境污染。除尘器回收粉尘、废砖坯、脱硫石膏全部回用于生产,职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七)切实做好环境污染事故预防工作,及时排除环境污染事故隐患,避免因各种事故造成环境污染。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进行设计,在煤矸石堆场四周修建截、排水沟及沉淀池,收集的淋溶水用于降尘不外排,有效降低淋溶水事故排放对兴安水库的风险影响。及时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到生态环境部门及有关部门备案并开展经常性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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