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关于2023年度法治建设工作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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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关于2023年度法治建设工作的报告

(略)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工作委员会:

2023年,管委会在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指引下,在市委、市政府以及示范区党工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法治思想和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强化工作统筹,构建职责明确的组织体系,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一是健全职能机构体系。推动示范区在各功能区中率先成立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在党的领导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建立法治建设月考评、年度考核工作机制,督促各单位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切实提升各单位工作积极性;指导3个镇(办)成立全面依法治镇(办)委员会,完善机构及设施建设,规范创建资料整理,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二是切实推进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略) 政府、 (略) 委员会、法治政府建设 (略) 司法局全年下发的47项任务,均在全区进行统筹、推动、落实。2023年示范区管委会会议听取并研究法治工作事项共计14次,其中落实会议学法9次;通过周交办会具体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共计33次;领导干部开展法治专题讲座共计2次。实现各级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全覆盖,充分体现了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统一领导,扎实推动全区的法治建设工作。

二、聚焦中心大局,高质量推进法 (略) 创建

一是切实提升创建实效。将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纳入管委会会议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担负起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各分管负责同志担纲各领域创建职责,构建起“一把手”负总责直接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的工作格局,确保创建工作的每个文件、每条指标、每项任务有人盯、有人管,为高标准完成创建任务提供了坚实组织保障。示范区在2021年度法治许昌(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中,位列县(市、区)第三,在2022年度的考核中进入优秀行列;二是突出重点推动。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作为弘扬法治文化、推动法 (略) 创建的重要抓手,依托芙蓉湖公园倾力打造了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共设置宪法区、法治思想区、互动区、漫画区和法治人物典故区5个区域,群众在休闲游玩中潜移默化地感悟法治精神、接受法治教育,不断增强群众对示范创建的知晓率、获得感和满意度。充分利用网站、微信等媒体,线上线下多形式、多样化展开法 (略) 创建宣传活动,年度共 (略) 创建宣传20余场次,在政务新媒体、门户网站、许昌日报等不同平台共发布信息报道177篇,广播播出时长约8460分钟,受众达5万人,全区参与、人人推动法 (略) 创建的浓厚氛围日渐形成。在2023年12月、20 (略) 政府2次月讲评工作会议上,对示范区的法 (略) 创建工作提出了肯定表扬。

三、坚持依法行政,开创防范化解矛盾新局面

一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强化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落实、监督管理,加强政府依法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有效性。落实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对涉及的大额资金分配使用、重大项目、民生问题等均按照程序集体讨论,做好决策前的征求意见工作,由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有力保障决策质效。2023年,筹备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27次,研究议题135个,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均听取了法律顾问的意见。 (略) 联动机制。 (略) 联动机制的作用,实现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切实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2023年,示范区管委会答复行政复议案件1件, (略) 人民政府作出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行政应诉案件17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行政诉讼发案量和 (略) (略) 区中处于较低水平,有效实现了“双下降”工作目标。

四、践行为民宗旨,深入优化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开设“证照联办”服务专窗,积极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工作模式,及时更新录入可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 (略) 政务服务网中及时审核公示,对已录入的政务服务事项,做到定期维护,真正做到全流程“一网通办”,2023年,累计办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约4072件。加大“不见面”审批推行力度,企业登记和食品生产许等登记事项线上并联办理,在线受理、在线审批、在线发放电子证照,对许可信息同步进行公示。推行“企业档案迁移一次办”改革,取消原来由企业在迁入、迁出登记机关之间往返、调取企业档案的环节,实现跨县区迁移“跑一次路、进一次门、交一套材料”,打通企业迁入地登记机关和迁出地登记机关的交互壁垒,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切实提升企业办事的便捷度和满意度。 (略) 场主体关切、对标国内先进,做好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打造良好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优化包容审慎、稳商助商的依法行政环境,打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是建设阳光透明的政府。坚持把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作为加快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有效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权力运行全流程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全年通过示范区门户网站发布财政预决算、规划许可、义务教育、环境保护以及各级稳经济促发展政策措施等各类政府信息2141条,通过“示范许昌”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1057条, (略) 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公开信息4批次、文件42份,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3件(包括2022年结转32件),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五、构建治理体系,全面深化打造法治社会格局

一是全面推行普法责任制。组织全区各单位实施“八五”普法期间“全民普法月月有主题”宣传活动方案,针对不同群体采取不同形式普法宣传活动。2023年围绕法律援助宣传月、民法典宣传月、世界环境日、退役军人权益保护法、法治助力乡村振兴等各类普法主题宣传活动共计26场次,发放了法律知识读本、宣传册等10万余本、宣传袋等物料20万份,有效的增强了群众的法治观念及法治素养;全面系统梳理自2021年以来的关于“八五”普法中期评估的22项督查材料,顺 (略) 对我区的“八五”普法中期实地验收工作,并在评估验收结果中取得优秀等次,为全面弘扬法治精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是加强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我区高度重视五星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 (略) 司法厅五星级司法所创建标准,对原尚集镇司法所进行扩建打造,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创建工作,全面提升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深化“一村一警一法律顾问一支民调员队*”机制,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维权和化解矛盾纠纷。目前,我区3个镇(办)所辖范围内的24个村(居)均实现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为我区的群众共提供法律咨询3000人次,提供法律援助10起,协助村居调处矛盾15起,切实提升村(居)依法治理力度。

三是重点人群管理扎实有效。深入贯彻实施社区矫正法,融入“规范执法、智慧监管、特色帮教”理念,严格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管理。2012年至今共计接受社区矫正对象315人(2023年累计接受社区矫正对象42人),累计解除社区矫正人员268人,移交至外所5人,目前在矫42人,平均每个月监管的社区矫正对象40人,从没有发生因脱管、漏管造成严重再犯罪问题,帮扶社区矫正人员顺利回归社会,真正达到社会矫正的意义,促进家庭和谐、社会和谐稳定,实现个人价值。

总体上,示范区2023年法治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示范区作为功能区,机构设置不建全、法治工作队*力量相对薄弱等问题突出,另一方面部门行政执法权受限,工作开展不规范、不全面,社会管理效能亟待提升。当前依法治国全面推行,2024年我区将以服务理念为本,坚持依法行政,建立更加完善细致的考核机制,在机构、人员配置、工作激励奖惩措施方面加大保障,确保法治建设有力推进;完善专职人民调解员队*建设,强化社区服务功能,建立“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机制,力争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稳定与高质量发展。

2024年2月28日

(略)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工作委员会:

2023年,管委会在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指引下,在市委、市政府以及示范区党工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法治思想和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强化工作统筹,构建职责明确的组织体系,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一是健全职能机构体系。推动示范区在各功能区中率先成立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在党的领导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建立法治建设月考评、年度考核工作机制,督促各单位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切实提升各单位工作积极性;指导3个镇(办)成立全面依法治镇(办)委员会,完善机构及设施建设,规范创建资料整理,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二是切实推进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略) 政府、 (略) 委员会、法治政府建设 (略) 司法局全年下发的47项任务,均在全区进行统筹、推动、落实。2023年示范区管委会会议听取并研究法治工作事项共计14次,其中落实会议学法9次;通过周交办会具体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共计33次;领导干部开展法治专题讲座共计2次。实现各级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全覆盖,充分体现了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统一领导,扎实推动全区的法治建设工作。

二、聚焦中心大局,高质量推进法 (略) 创建

一是切实提升创建实效。将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纳入管委会会议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担负起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各分管负责同志担纲各领域创建职责,构建起“一把手”负总责直接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的工作格局,确保创建工作的每个文件、每条指标、每项任务有人盯、有人管,为高标准完成创建任务提供了坚实组织保障。示范区在2021年度法治许昌(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中,位列县(市、区)第三,在2022年度的考核中进入优秀行列;二是突出重点推动。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作为弘扬法治文化、推动法 (略) 创建的重要抓手,依托芙蓉湖公园倾力打造了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共设置宪法区、法治思想区、互动区、漫画区和法治人物典故区5个区域,群众在休闲游玩中潜移默化地感悟法治精神、接受法治教育,不断增强群众对示范创建的知晓率、获得感和满意度。充分利用网站、微信等媒体,线上线下多形式、多样化展开法 (略) 创建宣传活动,年度共 (略) 创建宣传20余场次,在政务新媒体、门户网站、许昌日报等不同平台共发布信息报道177篇,广播播出时长约8460分钟,受众达5万人,全区参与、人人推动法 (略) 创建的浓厚氛围日渐形成。在2023年12月、20 (略) 政府2次月讲评工作会议上,对示范区的法 (略) 创建工作提出了肯定表扬。

三、坚持依法行政,开创防范化解矛盾新局面

一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强化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落实、监督管理,加强政府依法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有效性。落实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对涉及的大额资金分配使用、重大项目、民生问题等均按照程序集体讨论,做好决策前的征求意见工作,由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有力保障决策质效。2023年,筹备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27次,研究议题135个,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均听取了法律顾问的意见。 (略) 联动机制。 (略) 联动机制的作用,实现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切实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2023年,示范区管委会答复行政复议案件1件, (略) 人民政府作出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行政应诉案件17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行政诉讼发案量和 (略) (略) 区中处于较低水平,有效实现了“双下降”工作目标。

四、践行为民宗旨,深入优化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开设“证照联办”服务专窗,积极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工作模式,及时更新录入可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 (略) 政务服务网中及时审核公示,对已录入的政务服务事项,做到定期维护,真正做到全流程“一网通办”,2023年,累计办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约4072件。加大“不见面”审批推行力度,企业登记和食品生产许等登记事项线上并联办理,在线受理、在线审批、在线发放电子证照,对许可信息同步进行公示。推行“企业档案迁移一次办”改革,取消原来由企业在迁入、迁出登记机关之间往返、调取企业档案的环节,实现跨县区迁移“跑一次路、进一次门、交一套材料”,打通企业迁入地登记机关和迁出地登记机关的交互壁垒,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切实提升企业办事的便捷度和满意度。 (略) 场主体关切、对标国内先进,做好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打造良好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优化包容审慎、稳商助商的依法行政环境,打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是建设阳光透明的政府。坚持把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作为加快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有效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权力运行全流程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全年通过示范区门户网站发布财政预决算、规划许可、义务教育、环境保护以及各级稳经济促发展政策措施等各类政府信息2141条,通过“示范许昌”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1057条, (略) 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公开信息4批次、文件42份,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3件(包括2022年结转32件),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五、构建治理体系,全面深化打造法治社会格局

一是全面推行普法责任制。组织全区各单位实施“八五”普法期间“全民普法月月有主题”宣传活动方案,针对不同群体采取不同形式普法宣传活动。2023年围绕法律援助宣传月、民法典宣传月、世界环境日、退役军人权益保护法、法治助力乡村振兴等各类普法主题宣传活动共计26场次,发放了法律知识读本、宣传册等10万余本、宣传袋等物料20万份,有效的增强了群众的法治观念及法治素养;全面系统梳理自2021年以来的关于“八五”普法中期评估的22项督查材料,顺 (略) 对我区的“八五”普法中期实地验收工作,并在评估验收结果中取得优秀等次,为全面弘扬法治精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是加强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我区高度重视五星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 (略) 司法厅五星级司法所创建标准,对原尚集镇司法所进行扩建打造,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创建工作,全面提升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深化“一村一警一法律顾问一支民调员队*”机制,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维权和化解矛盾纠纷。目前,我区3个镇(办)所辖范围内的24个村(居)均实现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为我区的群众共提供法律咨询3000人次,提供法律援助10起,协助村居调处矛盾15起,切实提升村(居)依法治理力度。

三是重点人群管理扎实有效。深入贯彻实施社区矫正法,融入“规范执法、智慧监管、特色帮教”理念,严格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管理。2012年至今共计接受社区矫正对象315人(2023年累计接受社区矫正对象42人),累计解除社区矫正人员268人,移交至外所5人,目前在矫42人,平均每个月监管的社区矫正对象40人,从没有发生因脱管、漏管造成严重再犯罪问题,帮扶社区矫正人员顺利回归社会,真正达到社会矫正的意义,促进家庭和谐、社会和谐稳定,实现个人价值。

总体上,示范区2023年法治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示范区作为功能区,机构设置不建全、法治工作队*力量相对薄弱等问题突出,另一方面部门行政执法权受限,工作开展不规范、不全面,社会管理效能亟待提升。当前依法治国全面推行,2024年我区将以服务理念为本,坚持依法行政,建立更加完善细致的考核机制,在机构、人员配置、工作激励奖惩措施方面加大保障,确保法治建设有力推进;完善专职人民调解员队*建设,强化社区服务功能,建立“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机制,力争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稳定与高质量发展。

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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