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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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县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南县发展和以革局文件
南发改审〔2023)97号
关于南县乡村振兴供水保障巩固提升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南县水利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南县乡村振兴供水保障巩固提升
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经
研究,现将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为加强农村饮食安全管理,提升农村饮水质量安全。
经研究,同意实施南县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建设项目。项目
代码:2309-*-04-01-*。
二、项目地址、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位于南县。
新建取水泵站4处,打井7处,水厂改造9处(供水规模合
计约10000吨/天),管网改造34.8公里,新建加压站8处,
配置水质检测设备18套,消毒设备更换18套,新建增压泵
站14处,智慧供水建设20处。
三、项目单位:南县水利局,主要职责是对项目建设的
全过程负责,对项目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安全和资
金管理负总责。
四、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6320万
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及地方配套。
五、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
购置、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
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
标事宜。
六、项目建筑、电气、暖通等,要按照国家有关节能法
律法规及节能审查要求,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完善。请根
据有关规定及本批复要求,严格按限额设计原则抓紧组织开
展项目初步设计,并报主管部门审批工程建设总投资概算。
七、本项目建设工期10个月,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
理,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如不能按期按质竣工投用,
须在工期届满后1个月内向我局作出书面说明,并提出整改
措施。
八、 (略) 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得搭车建设或变
相建设办公用房等楼堂馆所,不得改变业务技术用房用途,
不得搞任何形式集资或摊派,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不得
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
九、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 (略) 固定资产投
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
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按季报送进展
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按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
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
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十、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两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
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
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
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
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
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2023年10月7日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南县发展和以革局文件
南发改审〔2023)97号
关于南县乡村振兴供水保障巩固提升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南县水利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南县乡村振兴供水保障巩固提升
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经
研究,现将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为加强农村饮食安全管理,提升农村饮水质量安全。
经研究,同意实施南县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建设项目。项目
代码:2309-*-04-01-*。
二、项目地址、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位于南县。
新建取水泵站4处,打井7处,水厂改造9处(供水规模合
计约10000吨/天),管网改造34.8公里,新建加压站8处,
配置水质检测设备18套,消毒设备更换18套,新建增压泵
站14处,智慧供水建设20处。
三、项目单位:南县水利局,主要职责是对项目建设的
全过程负责,对项目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安全和资
金管理负总责。
四、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6320万
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及地方配套。
五、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
购置、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
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
标事宜。
六、项目建筑、电气、暖通等,要按照国家有关节能法
律法规及节能审查要求,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完善。请根
据有关规定及本批复要求,严格按限额设计原则抓紧组织开
展项目初步设计,并报主管部门审批工程建设总投资概算。
七、本项目建设工期10个月,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
理,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如不能按期按质竣工投用,
须在工期届满后1个月内向我局作出书面说明,并提出整改
措施。
八、 (略) 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得搭车建设或变
相建设办公用房等楼堂馆所,不得改变业务技术用房用途,
不得搞任何形式集资或摊派,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不得
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
九、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 (略) 固定资产投
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
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按季报送进展
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按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
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
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十、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两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
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
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
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
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
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2023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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