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永新工业园扩区调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江西永新工业园扩区调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江西永新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江西南大 (略) 开展江西永新工业园扩区调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现将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并征求广大公众的相关意见。
一、规划概况
(一)项目名称:江西永新工业园扩区调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二)规划范围:江西永新工业园整体形成“一区两园”的空间格局,即茅坪工业园和小屋岭工业园。园区调整后的总规划面积815.29公顷,其中小屋岭工业园四至范围为:北至敦永大道、南至万福路和将军大道、西至红枫路和湖溪路、东至同福路,规划范围总面积为71.28公顷;茅坪工业园四至范围为:溶江以北区域,含化工组团和工业组团两个编制单元,规划范围总面积为744.01公顷。
(三)产业定位:茅坪工业园重点发展电子信息、超纤复合新材料、大健康产业和精细化工等产业;小屋岭工业园重点发展铜制品和茧丝服装产业等产业。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接收委托后,搜集相关资料进行现场踏勘。在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的基础上阐明该规划选址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预测规划施工期和营运期所造成的各类环境影响,对规划受影响人群进行公众参与调查,针对规划区域的污染物产生情况等不利影响提出规划调整或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对规划的环境可行性给出评价结论。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成果报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园区周围的群众或社会团体(包括:村委、企事业单位等)对规划方案环保方面的意见及要求。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规划选址是否合理的意见;
(2)规划区域现状环境是否满意,是否存在主要环境问题;
(3)从环境角度考虑,对本规划建设支持与否的态度,并提出相关建议;
(4)对本规划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建议。
五、规划组织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组织单位名称:江西永新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盛主任
联系电话:0796-*
通讯地址:永新县埠前镇小屋岭工业开发区内(江西永新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江西南大 (略)
联系人:常工
联系电话:0791-*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青山湖区高新南大道3699号弘泰大厦12层
七、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_*.html
八、公众突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众可通过电话、书信、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规划编制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单位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从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江西永新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月8日
?根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江西永新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江西南大 (略) 开展江西永新工业园扩区调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现将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并征求广大公众的相关意见。
一、规划概况
(一)项目名称:江西永新工业园扩区调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二)规划范围:江西永新工业园整体形成“一区两园”的空间格局,即茅坪工业园和小屋岭工业园。园区调整后的总规划面积815.29公顷,其中小屋岭工业园四至范围为:北至敦永大道、南至万福路和将军大道、西至红枫路和湖溪路、东至同福路,规划范围总面积为71.28公顷;茅坪工业园四至范围为:溶江以北区域,含化工组团和工业组团两个编制单元,规划范围总面积为744.01公顷。
(三)产业定位:茅坪工业园重点发展电子信息、超纤复合新材料、大健康产业和精细化工等产业;小屋岭工业园重点发展铜制品和茧丝服装产业等产业。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接收委托后,搜集相关资料进行现场踏勘。在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的基础上阐明该规划选址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预测规划施工期和营运期所造成的各类环境影响,对规划受影响人群进行公众参与调查,针对规划区域的污染物产生情况等不利影响提出规划调整或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对规划的环境可行性给出评价结论。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成果报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园区周围的群众或社会团体(包括:村委、企事业单位等)对规划方案环保方面的意见及要求。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规划选址是否合理的意见;
(2)规划区域现状环境是否满意,是否存在主要环境问题;
(3)从环境角度考虑,对本规划建设支持与否的态度,并提出相关建议;
(4)对本规划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建议。
五、规划组织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组织单位名称:江西永新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盛主任
联系电话:0796-*
通讯地址:永新县埠前镇小屋岭工业开发区内(江西永新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江西南大 (略)
联系人:常工
联系电话:0791-*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青山湖区高新南大道3699号弘泰大厦12层
七、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_*.html
八、公众突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众可通过电话、书信、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规划编制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单位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从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江西永新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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