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审批公示: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中部消防水隐患治理项目
拟审批公示: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中部消防水隐患治理项目
(略) 生态环境局龙潭区分局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3月1日我局拟对 (略) 中部消防水隐患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1日—2024年3月4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2-*
通讯地址: (略) 龙潭区徐州西路10号
邮 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
1 | (略) 中部消防水隐患治理项目 | (略) 龙潭区遵义东路 19 (略) 染料厂 (略) 龙潭区遵义东路 7 (略) 有机合成厂 | 中国石 (略) (略) | (略) 安全生产 (略) | 本项 (略) 龙潭区遵义东路19号 (略) 染料厂及遵义东路7号 (略) 有机合成厂内。中国石 (略) (略) 染料厂已于2022年12月21日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编号为:*19W014P;中国石 (略) (略) 有机合成厂于2022年9月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编号为:*19W009P 。 (略) 染料厂和有机合成厂原有消防设施进行改造并新建轻质柴油储箱作为柴油发电机配套设施。 主体工程:染料厂:在现有消防水池北侧新建消防水池1座,有效容积3600m3;改造现有消防水池,最低液位提高0.8m,有效容积提升918m3;新建储油间,钢筋混凝土结构,占地面积14.4m2,地面及裙角采取相应防渗措施,内置10m3落地式金属油箱,最大存油量7.14t。有机合成厂:在805F罐区西侧新建1座消防水池,有效容积3600m3;新建储油间,钢筋混凝土结构,占地面积14.4m2,地面及裙角采取相应防渗措施,内置10m3落地式金属油箱,最大存油量7.14t。其他共性工程:新建消防给水成套机组1套,包括电动消防水泵控制柜3台、自动巡检柜1台、双电源切换柜1台、机械强启柜1台、柴油机消防水备用泵1台(Q=864m3/h,H=120m)、柴油机消防水泵控制柜1台、燃油箱1台;消防水池在最低有效水位处设置带切断阀的连通管与原有消防水池连通,自新建消防水池另接两条出水管与现有消防水泵的吸水总管相连;现有消防水池有两条补水管,其中1条改线至新建消防水池,两座消防水池配套增设消防车取水口、液位计,新建低压配电室。本项目不新增占地,不新增劳动定员,年运营365天。本项目总投资2889.47万元,环保投资47万元。 | 二、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建设期环境管理。设置硬质围挡,施工场地洒水抑尘,运输车辆采取遮盖措施,建筑材料进行苫盖处理,水泥设专门库房堆放。施工废水经简易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通过现有污水管网排放至吉化污水处理厂处理。拆除管线及管架外售废品回收站;施工产生的土石方用于回填厂区低洼处;建筑垃圾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禁止高噪声设备夜间施工,控制施工期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将项目建设对外界环境影响降至最低。落实施工期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防止发生环境污染和扰民事件。 2、本项目运营期仅在事故过程中产生消防废水,由吉化污水处理厂处理。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 3、本项目储油间密闭,采用轻质柴油,储油间内废气通过高于储油间屋顶的排气筒排放。加强管理,确保本项目柴油机使用时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柴油仓储及装卸过程中产生的非*烷总烃排放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厂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4、优先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局,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措施,风机加装隔音罩,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染料厂东、西、南厂界,有机合成厂东、西、北厂界)、4类(染料厂北厂界、有机合成厂南厂界)声环境功能区限值。 5、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本项目废机油桶、废防冻液桶密封,废机油、废防冻液由密封桶装,底部设置托盘,均暂存于有机合成厂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经营与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固体废物收集、储存和转移措施必须严格执行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技术规范及标准要求,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 6、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中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依据《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 50934-2013)的要求采取相应的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控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本项目加油工艺、管道、设备及储油区均采取相应控制措施,储油箱采用防腐防渗措施,储油间及消防水池为重点防渗区,且储油间外表面做防渗防腐处理并设置围堰,泵房等设备间为一般防渗区,厂区道路均做防渗处理。制定处理设施和设备定期大修、检修计划。一旦发生“人力不可抗拒”因素的导致污水泄漏,应及时导入应急事故池,严禁随意无组织排放。加强管理,防止污染物跑、冒、滴、漏。落实地下水和土壤风险防范措施,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制定地下水和土壤跟踪监测计划,制定完善的监测制度和监控体系,合理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及土壤监测点位。 7、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中的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重新修订污染事故防范和处理应急预案,提高事故风险防范和污染控制能力。本项目应急预案应与吉林化学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区、 (略) 政府应急体系有效衔接,实现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应急预案联动。企业在项目运行后应开展经常性环境风险防范演练,加强对企业员工环境风险意识教育和应急事故处理能力的培训。 8、企业应按照相关要求落实监测计划。 |
(略) 生态环境局龙潭区分局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3月1日我局拟对 (略) 中部消防水隐患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1日—2024年3月4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2-*
通讯地址: (略) 龙潭区徐州西路10号
邮 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
1 | (略) 中部消防水隐患治理项目 | (略) 龙潭区遵义东路 19 (略) 染料厂 (略) 龙潭区遵义东路 7 (略) 有机合成厂 | 中国石 (略) (略) | (略) 安全生产 (略) | 本项 (略) 龙潭区遵义东路19号 (略) 染料厂及遵义东路7号 (略) 有机合成厂内。中国石 (略) (略) 染料厂已于2022年12月21日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编号为:*19W014P;中国石 (略) (略) 有机合成厂于2022年9月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编号为:*19W009P 。 (略) 染料厂和有机合成厂原有消防设施进行改造并新建轻质柴油储箱作为柴油发电机配套设施。 主体工程:染料厂:在现有消防水池北侧新建消防水池1座,有效容积3600m3;改造现有消防水池,最低液位提高0.8m,有效容积提升918m3;新建储油间,钢筋混凝土结构,占地面积14.4m2,地面及裙角采取相应防渗措施,内置10m3落地式金属油箱,最大存油量7.14t。有机合成厂:在805F罐区西侧新建1座消防水池,有效容积3600m3;新建储油间,钢筋混凝土结构,占地面积14.4m2,地面及裙角采取相应防渗措施,内置10m3落地式金属油箱,最大存油量7.14t。其他共性工程:新建消防给水成套机组1套,包括电动消防水泵控制柜3台、自动巡检柜1台、双电源切换柜1台、机械强启柜1台、柴油机消防水备用泵1台(Q=864m3/h,H=120m)、柴油机消防水泵控制柜1台、燃油箱1台;消防水池在最低有效水位处设置带切断阀的连通管与原有消防水池连通,自新建消防水池另接两条出水管与现有消防水泵的吸水总管相连;现有消防水池有两条补水管,其中1条改线至新建消防水池,两座消防水池配套增设消防车取水口、液位计,新建低压配电室。本项目不新增占地,不新增劳动定员,年运营365天。本项目总投资2889.47万元,环保投资47万元。 | 二、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建设期环境管理。设置硬质围挡,施工场地洒水抑尘,运输车辆采取遮盖措施,建筑材料进行苫盖处理,水泥设专门库房堆放。施工废水经简易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通过现有污水管网排放至吉化污水处理厂处理。拆除管线及管架外售废品回收站;施工产生的土石方用于回填厂区低洼处;建筑垃圾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禁止高噪声设备夜间施工,控制施工期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将项目建设对外界环境影响降至最低。落实施工期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防止发生环境污染和扰民事件。 2、本项目运营期仅在事故过程中产生消防废水,由吉化污水处理厂处理。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 3、本项目储油间密闭,采用轻质柴油,储油间内废气通过高于储油间屋顶的排气筒排放。加强管理,确保本项目柴油机使用时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柴油仓储及装卸过程中产生的非*烷总烃排放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厂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4、优先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局,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措施,风机加装隔音罩,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染料厂东、西、南厂界,有机合成厂东、西、北厂界)、4类(染料厂北厂界、有机合成厂南厂界)声环境功能区限值。 5、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本项目废机油桶、废防冻液桶密封,废机油、废防冻液由密封桶装,底部设置托盘,均暂存于有机合成厂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经营与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固体废物收集、储存和转移措施必须严格执行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技术规范及标准要求,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 6、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中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依据《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 50934-2013)的要求采取相应的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控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本项目加油工艺、管道、设备及储油区均采取相应控制措施,储油箱采用防腐防渗措施,储油间及消防水池为重点防渗区,且储油间外表面做防渗防腐处理并设置围堰,泵房等设备间为一般防渗区,厂区道路均做防渗处理。制定处理设施和设备定期大修、检修计划。一旦发生“人力不可抗拒”因素的导致污水泄漏,应及时导入应急事故池,严禁随意无组织排放。加强管理,防止污染物跑、冒、滴、漏。落实地下水和土壤风险防范措施,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制定地下水和土壤跟踪监测计划,制定完善的监测制度和监控体系,合理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及土壤监测点位。 7、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中的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重新修订污染事故防范和处理应急预案,提高事故风险防范和污染控制能力。本项目应急预案应与吉林化学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区、 (略) 政府应急体系有效衔接,实现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应急预案联动。企业在项目运行后应开展经常性环境风险防范演练,加强对企业员工环境风险意识教育和应急事故处理能力的培训。 8、企业应按照相关要求落实监测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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