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御福苑一期项目变更总平面图听证会的公告
天水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御福苑一期项目变更总平面图听证会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御福苑一期项目修改总平面图”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预计2024年3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听证内容
甘肃 (略) 申请对原审定御福苑一期项目总平面图进行修改。具体情况如图所示:
调整说明:
1.S1#楼原设计为三层商业,变更为两层商业(含汽车坡道),建筑高度由原来的11.9m变更为8.3m。S2#楼对内部功能进行调整。
2.S5#楼、S6#楼原设计为主体三层,局部四层商业,首层局部架空作为消防通道,变更为取消首层架空和首层汽车库出入口,整体降低1层,增加小区东侧出入口宽度至10.2m并设置大门(构筑物)。
3.S7#楼原设计为两层商业,变更为六层住宅。
4.3#楼在保持位置不变的前提下,对户型及层高进行调整。
5.在5#楼北侧增设消防回车场, 3#、4#楼中间增加消防车道。
三、申请参加听证会须知
(一)购买御福苑一期项目(签订了购房合同)的业主均可申请听证会代表或旁听资格。
(二)2024年3月7日下午6时之前,申请人持居民身份证和购房 (略) 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管理科提出书面申请或以电子邮件(邮件应包含居民身份证、购房合同、书面申请、联系方式等)形式提出申请。若委托其他人参加的,还需提供书面委托证明。经审查批准后,方可成为听证会代表。
(三)申请参加并获批准的业主逾期不参加本次听证会的,视为对本次听证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联系人及电话:任欣 0938-*
邮箱:*@*63.com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御福苑一期项目修改总平面图”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预计2024年3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听证内容
甘肃 (略) 申请对原审定御福苑一期项目总平面图进行修改。具体情况如图所示:
调整说明:
1.S1#楼原设计为三层商业,变更为两层商业(含汽车坡道),建筑高度由原来的11.9m变更为8.3m。S2#楼对内部功能进行调整。
2.S5#楼、S6#楼原设计为主体三层,局部四层商业,首层局部架空作为消防通道,变更为取消首层架空和首层汽车库出入口,整体降低1层,增加小区东侧出入口宽度至10.2m并设置大门(构筑物)。
3.S7#楼原设计为两层商业,变更为六层住宅。
4.3#楼在保持位置不变的前提下,对户型及层高进行调整。
5.在5#楼北侧增设消防回车场, 3#、4#楼中间增加消防车道。
三、申请参加听证会须知
(一)购买御福苑一期项目(签订了购房合同)的业主均可申请听证会代表或旁听资格。
(二)2024年3月7日下午6时之前,申请人持居民身份证和购房 (略) 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管理科提出书面申请或以电子邮件(邮件应包含居民身份证、购房合同、书面申请、联系方式等)形式提出申请。若委托其他人参加的,还需提供书面委托证明。经审查批准后,方可成为听证会代表。
(三)申请参加并获批准的业主逾期不参加本次听证会的,视为对本次听证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联系人及电话:任欣 0938-*
邮箱:*@*63.com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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