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桃江稀土冶炼厂及桃江金牛稀土厂放射性污染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原桃江稀土冶炼厂及桃江金牛稀土厂放射性污染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日内批准《原桃江稀土冶炼厂及桃江金牛稀土厂放射性污染治理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万家丽中路三段118号?
邮??? 编:*?
联系电话:07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原桃江稀土冶炼厂及桃江金牛稀土厂放射性污染治理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桃江县牛覃河半稼洲村的桃江金牛稀土厂; (略) 桃江县桃江花镇金盆大道北段465号的原桃江冶炼厂 |
建设单位? | 湖南稀土金 (略)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国际 (略) |
项目概况? | 原桃江稀土冶炼厂(以下简称“桃冶厂”),隶属于湖南稀土金 (略) (略) (以下简称“ (略) ”),和桃江县金牛稀土厂(以下简称“金牛厂”),已破产,现归桃江县政府管理,两个场地均开展过稀土冶炼业务,现场贮存了一定量的伴生放射性废物。 建设地点:涉及两个场地,一 (略) 桃江县牛覃河乡半稼洲村的桃江金牛稀土厂(金牛厂);二 (略) 桃江县桃花江镇金盆大道北段465号的原桃江冶炼厂(桃冶厂)。本项目污染土填埋场建设在金牛厂区,为主要建设活动。 建设内容及规模:清挖、运输及装袋处理废渣9890吨,污染土处置42410m3,放射性废水处理7012m3(桃冶厂7000m3,金牛厂12m3);金牛厂区建(构)筑物去污2521m2,建(构)筑物拆除3718m2,金牛厂设备去污拆除5t;桃冶厂区建(构)筑物去污及拆除工程29268 m2,桃治厂区设备去污拆除550t;新建占地面积8500m2、深度6m(以46 m标高计)、处置容积50000m3的污染土填埋场、后期封场处理工程(包括填埋场关闭、场内排水沟、场内围墙、地下水监测井等)及相关临时配套设施。 治理目标: (1)移除桃冶厂区内各类废物,即对厂区内伴生放射性废渣进行彻底清除、对人工建(构)筑物、工艺设备、管道等进行去污、拆除厂区现有的建(构)筑物、工艺设备、管道、清除厂区内污染土壤消除桃冶厂区放射性物质对公众、环境的风险隐患,使其达到无限制开放。 (2)控制金牛厂区内伴生放射性废物对公众与环境的影响,即清除厂区内伴生放射性废渣,对人工建(构)筑物、工艺设备等进行去污、拆除厂区现有的建(构)筑物、工艺设备,在金牛厂区新建污染土填埋场,用于处置桃治厂区与金牛厂区的污染土,填埋场关闭后交由当地政府管理,金牛厂区达到有限制开放。 本项目属于放射性废物的治理工程,属于环保工程项目,本项目总投资7988.98万元,均属于环保投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本项目将放射性废渣外运处置,污染土壤全部转运至填埋场,并马上对填埋场进行封场和生态恢复,不存在营运期,对治理期和封场期对环境的影响分析进行评价。 一、治理期辐射环保措施及环境影响 1、地表水环境辐射环境影响 治理期两个治理地块(桃冶厂和金牛厂)均采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治理地块内遗留含放射性废水和治理期产生的含放射性废水均通过“调节+中和+一级絮凝+一级沉淀+二级絮凝+二级沉淀+过滤”工艺处理后,达标(钍、铀总量限值≤0.1mg/L) (略) 污水管网,桃冶厂进入桃江县第一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金牛厂进入桃江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因此治理期正常工况下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影响。 2、地下水辐射环境影 本项目是对伴生放射性污染场地进行治理,包括处理污染场地内遗留含放射性废水,转移伴生放射性废渣,项目的实施可消除长期遗留的地下水安全隐患,对区域地下水环境有正效应。本项目严格按照工程实施方案和安全设施设计中的防渗措施、截流排水措施,废污水、填埋场渗滤液等不会渗漏进入地下水环境,不会对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 3、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清挖产生的建筑垃圾、污染土、废渣、伴生放射性废渣包装袋、含放射性废水处理设施沉淀污泥、移动式气体净化装置内置过滤芯、作业人员废气的防护用品以及清挖产生的少量钢丝球、抹布等。建筑垃圾拆除去污后综合利用,污染土清运至金牛厂拟建的填埋场进行填埋,废渣(核素活度浓度超过 1000Bq/kg)、伴生放射性废渣包装袋、含放射性废水处理设施沉淀污泥、移动式气 体净化装置内置过滤芯、作业人员废气的防护用品等伴生放射性固废,全部袋装整备后统一送湖 (略) 暂存库暂存。施工过程中产生生活垃圾在施工场地周边设收集点,定期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置。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妥善的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二、治理期非放射环境影响 1、废气 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废渣回采、装卸过程产生粉尘;设备及建构筑物去污过程产生粉尘;填埋场开挖及回填、平整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污染土开挖、装卸及回填产生粉尘;车辆运输扬尘;粉状物料堆放扬尘以及设备燃油废气。通过采取洒水降尘、篷布覆盖、及时清运垃圾和土方、设置车辆轮胎冲洗平台、严禁超速和超载等措施,可有效防治粉尘污染。 2、废水 施工废水主要包括运输车辆冲洗废水、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泥浆水及施工生活污水。洗车、清洁废水每天收集,均采用一套生产废水处理(金牛厂处理规模为0.5m3/h,桃冶厂处理规模为5m3/h)设备一并处理,处理工艺为“调节+中和+一级絮凝+一级沉淀+二级絮凝+二级沉淀+过滤”,处理达标(钍、铀总量限值≤0.1mg/L,总α≤1Bq/L,总β≤10Bq/L) (略) 污水管网,桃冶厂进入桃江县第一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金牛厂进入桃江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泥浆水主要污染物经沉淀后,用作场内抑尘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厂内现有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 (略) 污水管网。 3、噪声 项目场地平整、废渣回采、转运、装卸、污染土回填等环节均 会产生不同程度的噪声。类比同类工程,操作者位置发射声压级 限值为 75~90dB(A),通过采取距离衰减、围墙阻隔等相应防噪 措施后,本项目治理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是可以 接受的。 4、生态 本项目性质为放射性废渣治理,桃冶厂厂内主要植被为构树、葛、加拿大一枝黄花、芒、樟树及灌木茅草等,金牛厂厂内主要植被有香樟树、梧桐树、加拿大一枝黄花、构树、野生紫苏、筒轴茅、葛、川莓、海金沙、早园竹以及蒌蒿等。施工时控制施工范围,合理安排施工工序,金牛厂治理工程完成后及时进行植被防护。 三、封场后环保措施及环境影响 项目工程内容主要为污染土壤,该污染土壤中 238U、226Ra、232Th 任何一个核素的活度浓度小于 1000Bq/kg,通常无需进行辐射监管;土壤中各重金属指标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要求。 1、渗滤液 填埋场设计了完善的防渗系统、排洪系统。处置单元防渗层底部设有 DN200 排水干管与封盖厚废物包内产生的渗滤液,通过集水竖井及渗滤水导排系统,先统一收集在监测井内,泵送至渗滤液收集井中,渗滤液经废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 (略) 政管网,再汇入桃江县第二污水处理厂。 2、地下水 填埋场底部设置了地下水导排系统,填埋场采取底部防渗+顶部覆盖的地下水防护措施,封场后,在其上部修砌截水沟,边坡顶部设置堡坎阻水,且结合填埋场填埋物的性质,项目封场后不会对周围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 3、土壤 项目工程内容主要为污染土壤,通过严格的防渗措施、排洪措施,可有效防止渗滤液下渗污染土壤,对项目场地及周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4、生态 封场后,采取生态恢复措施,防止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分别于2023年11月14日(在桃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和2023年12月19日在桃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平台上进行了2次网上公示。分别于2023年12月21日、2023年12月26日在《中国新闻》上进行了2次报纸公示。《原桃江稀土冶炼厂及桃江金牛稀土厂放射性污染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查阅设置在:湖南稀土金 (略) (略) 办 (略) (略) 芙蓉区东二环1段湖南国际商务中心2086室。2023年12月19日~2024年1月2日,在工程附近居民较为集中的居民点张贴公告。上述公示期间至意见反馈截止日期,均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日内批准《原桃江稀土冶炼厂及桃江金牛稀土厂放射性污染治理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万家丽中路三段118号?
邮??? 编:*?
联系电话:07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原桃江稀土冶炼厂及桃江金牛稀土厂放射性污染治理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桃江县牛覃河半稼洲村的桃江金牛稀土厂; (略) 桃江县桃江花镇金盆大道北段465号的原桃江冶炼厂 |
建设单位? | 湖南稀土金 (略)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国际 (略) |
项目概况? | 原桃江稀土冶炼厂(以下简称“桃冶厂”),隶属于湖南稀土金 (略) (略) (以下简称“ (略) ”),和桃江县金牛稀土厂(以下简称“金牛厂”),已破产,现归桃江县政府管理,两个场地均开展过稀土冶炼业务,现场贮存了一定量的伴生放射性废物。 建设地点:涉及两个场地,一 (略) 桃江县牛覃河乡半稼洲村的桃江金牛稀土厂(金牛厂);二 (略) 桃江县桃花江镇金盆大道北段465号的原桃江冶炼厂(桃冶厂)。本项目污染土填埋场建设在金牛厂区,为主要建设活动。 建设内容及规模:清挖、运输及装袋处理废渣9890吨,污染土处置42410m3,放射性废水处理7012m3(桃冶厂7000m3,金牛厂12m3);金牛厂区建(构)筑物去污2521m2,建(构)筑物拆除3718m2,金牛厂设备去污拆除5t;桃冶厂区建(构)筑物去污及拆除工程29268 m2,桃治厂区设备去污拆除550t;新建占地面积8500m2、深度6m(以46 m标高计)、处置容积50000m3的污染土填埋场、后期封场处理工程(包括填埋场关闭、场内排水沟、场内围墙、地下水监测井等)及相关临时配套设施。 治理目标: (1)移除桃冶厂区内各类废物,即对厂区内伴生放射性废渣进行彻底清除、对人工建(构)筑物、工艺设备、管道等进行去污、拆除厂区现有的建(构)筑物、工艺设备、管道、清除厂区内污染土壤消除桃冶厂区放射性物质对公众、环境的风险隐患,使其达到无限制开放。 (2)控制金牛厂区内伴生放射性废物对公众与环境的影响,即清除厂区内伴生放射性废渣,对人工建(构)筑物、工艺设备等进行去污、拆除厂区现有的建(构)筑物、工艺设备,在金牛厂区新建污染土填埋场,用于处置桃治厂区与金牛厂区的污染土,填埋场关闭后交由当地政府管理,金牛厂区达到有限制开放。 本项目属于放射性废物的治理工程,属于环保工程项目,本项目总投资7988.98万元,均属于环保投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本项目将放射性废渣外运处置,污染土壤全部转运至填埋场,并马上对填埋场进行封场和生态恢复,不存在营运期,对治理期和封场期对环境的影响分析进行评价。 一、治理期辐射环保措施及环境影响 1、地表水环境辐射环境影响 治理期两个治理地块(桃冶厂和金牛厂)均采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治理地块内遗留含放射性废水和治理期产生的含放射性废水均通过“调节+中和+一级絮凝+一级沉淀+二级絮凝+二级沉淀+过滤”工艺处理后,达标(钍、铀总量限值≤0.1mg/L) (略) 污水管网,桃冶厂进入桃江县第一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金牛厂进入桃江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因此治理期正常工况下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影响。 2、地下水辐射环境影 本项目是对伴生放射性污染场地进行治理,包括处理污染场地内遗留含放射性废水,转移伴生放射性废渣,项目的实施可消除长期遗留的地下水安全隐患,对区域地下水环境有正效应。本项目严格按照工程实施方案和安全设施设计中的防渗措施、截流排水措施,废污水、填埋场渗滤液等不会渗漏进入地下水环境,不会对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 3、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清挖产生的建筑垃圾、污染土、废渣、伴生放射性废渣包装袋、含放射性废水处理设施沉淀污泥、移动式气体净化装置内置过滤芯、作业人员废气的防护用品以及清挖产生的少量钢丝球、抹布等。建筑垃圾拆除去污后综合利用,污染土清运至金牛厂拟建的填埋场进行填埋,废渣(核素活度浓度超过 1000Bq/kg)、伴生放射性废渣包装袋、含放射性废水处理设施沉淀污泥、移动式气 体净化装置内置过滤芯、作业人员废气的防护用品等伴生放射性固废,全部袋装整备后统一送湖 (略) 暂存库暂存。施工过程中产生生活垃圾在施工场地周边设收集点,定期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置。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妥善的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二、治理期非放射环境影响 1、废气 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废渣回采、装卸过程产生粉尘;设备及建构筑物去污过程产生粉尘;填埋场开挖及回填、平整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污染土开挖、装卸及回填产生粉尘;车辆运输扬尘;粉状物料堆放扬尘以及设备燃油废气。通过采取洒水降尘、篷布覆盖、及时清运垃圾和土方、设置车辆轮胎冲洗平台、严禁超速和超载等措施,可有效防治粉尘污染。 2、废水 施工废水主要包括运输车辆冲洗废水、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泥浆水及施工生活污水。洗车、清洁废水每天收集,均采用一套生产废水处理(金牛厂处理规模为0.5m3/h,桃冶厂处理规模为5m3/h)设备一并处理,处理工艺为“调节+中和+一级絮凝+一级沉淀+二级絮凝+二级沉淀+过滤”,处理达标(钍、铀总量限值≤0.1mg/L,总α≤1Bq/L,总β≤10Bq/L) (略) 污水管网,桃冶厂进入桃江县第一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金牛厂进入桃江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泥浆水主要污染物经沉淀后,用作场内抑尘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厂内现有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 (略) 污水管网。 3、噪声 项目场地平整、废渣回采、转运、装卸、污染土回填等环节均 会产生不同程度的噪声。类比同类工程,操作者位置发射声压级 限值为 75~90dB(A),通过采取距离衰减、围墙阻隔等相应防噪 措施后,本项目治理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是可以 接受的。 4、生态 本项目性质为放射性废渣治理,桃冶厂厂内主要植被为构树、葛、加拿大一枝黄花、芒、樟树及灌木茅草等,金牛厂厂内主要植被有香樟树、梧桐树、加拿大一枝黄花、构树、野生紫苏、筒轴茅、葛、川莓、海金沙、早园竹以及蒌蒿等。施工时控制施工范围,合理安排施工工序,金牛厂治理工程完成后及时进行植被防护。 三、封场后环保措施及环境影响 项目工程内容主要为污染土壤,该污染土壤中 238U、226Ra、232Th 任何一个核素的活度浓度小于 1000Bq/kg,通常无需进行辐射监管;土壤中各重金属指标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要求。 1、渗滤液 填埋场设计了完善的防渗系统、排洪系统。处置单元防渗层底部设有 DN200 排水干管与封盖厚废物包内产生的渗滤液,通过集水竖井及渗滤水导排系统,先统一收集在监测井内,泵送至渗滤液收集井中,渗滤液经废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 (略) 政管网,再汇入桃江县第二污水处理厂。 2、地下水 填埋场底部设置了地下水导排系统,填埋场采取底部防渗+顶部覆盖的地下水防护措施,封场后,在其上部修砌截水沟,边坡顶部设置堡坎阻水,且结合填埋场填埋物的性质,项目封场后不会对周围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 3、土壤 项目工程内容主要为污染土壤,通过严格的防渗措施、排洪措施,可有效防止渗滤液下渗污染土壤,对项目场地及周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4、生态 封场后,采取生态恢复措施,防止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分别于2023年11月14日(在桃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和2023年12月19日在桃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平台上进行了2次网上公示。分别于2023年12月21日、2023年12月26日在《中国新闻》上进行了2次报纸公示。《原桃江稀土冶炼厂及桃江金牛稀土厂放射性污染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查阅设置在:湖南稀土金 (略) (略) 办 (略) (略) 芙蓉区东二环1段湖南国际商务中心2086室。2023年12月19日~2024年1月2日,在工程附近居民较为集中的居民点张贴公告。上述公示期间至意见反馈截止日期,均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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