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原县2024年会计法规制度执行情况行政执法检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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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原县2024年会计法规制度执行情况行政执法检查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监督条例》《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海原县财政局决定组织抽取部分单位实施2023年度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和资产评估法等财会法规制度执行情况行政执法检查。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定的通知》(宁政办规发〔2019〕5号)等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对象

1.海原县委宣传部

2.海原县总工会

3.海原县公安局

4.海原县科学技术局

5.海原县农业农村局

6.海原县自然资源局

7.海原县应急管理局

8.海原县就业与创业局

9.海原县海城镇人民政府

10.海原县九彩乡人民政府

11.海原县 (略)

12.宁夏海原国华 (略)

13.海原县正丰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

14.海原县旺农农作物专业合作社

15.海原县小豆*幼儿园

16.海原县博爱康复中心

17.海原县慈善总会

18.西安椰子 (略) 海原分公司

19.宁夏世 (略)

20.宁夏恒银 (略)

二、财会违法行为举报受理电话和检查组廉政监督电话

举报受理电话:0955-*

廉政监督电话:0955-*

欢迎社会各界向海原县财政局举报以上20家单位以及其他单位存在的财会违法违规行为,并对财政机关检查组落实财会监督工作纪律有关情况进行监督。

附件:财会监督工作纪律

海原县财政局

2024年2月29日


附件: 附件:财会监督工作纪律.doc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监督条例》《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海原县财政局决定组织抽取部分单位实施2023年度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和资产评估法等财会法规制度执行情况行政执法检查。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定的通知》(宁政办规发〔2019〕5号)等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对象

1.海原县委宣传部

2.海原县总工会

3.海原县公安局

4.海原县科学技术局

5.海原县农业农村局

6.海原县自然资源局

7.海原县应急管理局

8.海原县就业与创业局

9.海原县海城镇人民政府

10.海原县九彩乡人民政府

11.海原县 (略)

12.宁夏海原国华 (略)

13.海原县正丰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

14.海原县旺农农作物专业合作社

15.海原县小豆*幼儿园

16.海原县博爱康复中心

17.海原县慈善总会

18.西安椰子 (略) 海原分公司

19.宁夏世 (略)

20.宁夏恒银 (略)

二、财会违法行为举报受理电话和检查组廉政监督电话

举报受理电话:0955-*

廉政监督电话:0955-*

欢迎社会各界向海原县财政局举报以上20家单位以及其他单位存在的财会违法违规行为,并对财政机关检查组落实财会监督工作纪律有关情况进行监督。

附件:财会监督工作纪律

海原县财政局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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