锌辉扬热浸锌东莞有限公司新增建筑工程专用设备修理项目
锌辉扬热浸锌东莞有限公司新增建筑工程专用设备修理项目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锌辉扬热浸锌(东莞)有限公司新增建筑工程专用设备修理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沙田镇义沙村 |
建设单位 | 锌辉扬热浸锌(东莞)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州 (略) |
项目概况 | 具体扩建内容如下: 1、增加总投资1000万元、增加环保投资100万元。 2、新增建筑工程专用设备修理8200件/年,并对应新增对应的手持打磨机10台、手动静电除尘枪10把,喷漆及其固化生产线1条。 3、新增喷漆水帘柜废水和废气喷淋废水作为零散废水交零散废水处理单位处理。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本次扩建 (1)废气:修理时打磨粉尘,新增1套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修理时喷漆漆雾、喷漆、流平及其固化废气、臭气浓度:新增3套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 (2)废水:新增喷淋水帘柜废水废气喷淋废水作为零散废水交零散废水处理单位处理 (3)噪声:新增设备采取选取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措施 (4)固废:新增一般固废暂存一般固废间内,定期交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新增危险废物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本次扩建 (1)废气:修理时打磨粉尘,新增1套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修理时喷漆漆雾、喷漆、流平及其固化废气、臭气浓度:新增3套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 (2)废水:新增喷淋水帘柜废水废气喷淋废水作为零散废水交零散废水处理单位处理 (3)噪声:新增设备采取选取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措施 (4)固废:新增一般固废暂存一般固废间内,定期交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新增危险废物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
公示时间 | 2024-03-01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 |
联系电话 | * |
通讯地址 | (略) 南城街道宏伟二路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附件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锌辉扬热浸锌(东莞)有限公司新增建筑工程专用设备修理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沙田镇义沙村 |
建设单位 | 锌辉扬热浸锌(东莞)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州 (略) |
项目概况 | 具体扩建内容如下: 1、增加总投资1000万元、增加环保投资100万元。 2、新增建筑工程专用设备修理8200件/年,并对应新增对应的手持打磨机10台、手动静电除尘枪10把,喷漆及其固化生产线1条。 3、新增喷漆水帘柜废水和废气喷淋废水作为零散废水交零散废水处理单位处理。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本次扩建 (1)废气:修理时打磨粉尘,新增1套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修理时喷漆漆雾、喷漆、流平及其固化废气、臭气浓度:新增3套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 (2)废水:新增喷淋水帘柜废水废气喷淋废水作为零散废水交零散废水处理单位处理 (3)噪声:新增设备采取选取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措施 (4)固废:新增一般固废暂存一般固废间内,定期交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新增危险废物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本次扩建 (1)废气:修理时打磨粉尘,新增1套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修理时喷漆漆雾、喷漆、流平及其固化废气、臭气浓度:新增3套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 (2)废水:新增喷淋水帘柜废水废气喷淋废水作为零散废水交零散废水处理单位处理 (3)噪声:新增设备采取选取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措施 (4)固废:新增一般固废暂存一般固废间内,定期交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新增危险废物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
公示时间 | 2024-03-01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 |
联系电话 | * |
通讯地址 | (略) 南城街道宏伟二路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附件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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