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天赐新动力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新型锂电解质改扩建项目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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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天赐新动力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新型锂电解质改扩建项目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九江天赐新 (略) 年产1000吨新型锂电解质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1日-2024年3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2-*( (略) 生态环境局)

通讯地址: (略) 八里湖新区体育路66号北附楼545室

项目名称

九江天赐新 (略) 年产1000吨新型锂电解质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江西湖口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砂湾园区龙山大道西侧(中心坐标:东经116°18′13″、北纬29°46′44″);九江天赐龙山基地南厂区总占地面积为*.22m2(354.2232亩)。

建设单位

九江天赐新 (略)

环评机构

江西 (略)

建设项目

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为6282.4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70万元,占总投资的1.11%。九江天赐龙山基地南厂区总占地面积为*.22m2(354.2232亩),本次项目主要建筑内容为主体工程包括601生产车间;贮运工程包括在608*类储罐区、605*类仓库、606*类仓库、607液氯仓库、608*类储罐区、609酸碱罐区和610装卸站;公用工程包括循环水塔、除盐站、生产办公楼、辅助楼、备件库、配电间等;环保工程包括污水处理站、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危废暂存库等;项目主体工程、贮运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均依托已有项目。

本项目新增定员16人;本项目工作制度为300天/年,四班三运转,8小时/班。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环境影响预测

(一)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1)由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为P氯化氢=76.52%<100%;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年均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均<3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PM2.5、氟化物、TVOC、氯化氢、硫酸雾叠加现状浓度、在建源后,保证率日平均质量浓和年平均质量浓度均能符合环境质量标准。

2)根据项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结果和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本项目601车间卫生防护距离以生产车间为边界外100m。现有项目中601车间无组织防护距离为100米;603车间无组织防护距离为100米;629车间无组织防护距离为50米;604车间无组织防护距离为200m;611车间无组织防护距离50m;氧化钙储罐无组织防护距离为50m;硫酸装置无组织防护距离为100米;污水处理站无组织防护距离为100米。距离本项目厂界最近的居民点为西南面372米处黄白户口,本项目上述卫生防护距离范围无敏感点,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禁止建设环境敏感性建筑,如居民区、医院、学校、 (略) 等。

综上所述,项目各大气污染源的排放强度和排放方式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采用的大气污染控制措施能保证污染源的排放符合排放标准的有关规定。

(二)地表水影响预测

本项目建成后最大日废水排放总量约23.4t/d,本项目废水通过管道输送至九江天赐龙山基地南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废水排放执行《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132-2010)表2中新建企业间接排放限值要求、《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中新建企业间接排放限值要求及金砂湾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中较严标准要求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长江,园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要求,因此对周围水环境影响不大。

项目废水事故排放时,排放的废水不能满足园区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要求。虽然园区污水处理厂设有相应的应急处理设施,一般不会发生事故废水直接排入长江的情况,但本项目事故废水排放将对园区污水处理厂产生一定的冲击,影响园区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因此,建设单位必须杜绝事故排放的发生。为了保护长江水域环境,避免局部水环境受到污染,拟建工程一定要确保废水处理站的正常、稳定运行,严禁废水未经处理排放或超标排放。

(三)噪声影响预测

根据环境噪声预测结果可知,昼夜厂界环境噪声值均满足所执行的《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3类标准。

(四)固废影响分析

九江天赐新 (略) 龙山基地南厂区内设有一间200m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605*类仓库内,最大储存量为200吨)、240m2危险废物暂存间(606*类仓库内,最大储存量为240吨),用于储存九江天赐龙山基地的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暂存;九江天赐龙山基地南厂区内设有2592m3物化污泥堆场、1512m3生化污泥堆场,用于储存九江天赐龙山基地南厂区的物化污泥、生化污泥。危废暂存库采取防扬尘、防雨淋、防流失、防渗漏及排水措施,因此,本项目危废暂存库可满足本次项目需要。

项目对固体废物均进行了合理的处置,实现“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的要求,预计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在严格按照固体废物管理法,确保固体废物在中转、运输和综合利用的过程中不造成二次污染的情况下,加强生产管理,项目投产后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不大。综上所述,企业必须能按要求做好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固体废物可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不大。

(五)地下水影响分析

在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同时加强日常的生产管理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后,本项目建设对区域地下水环境影响很小。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做好厂区内各处的防腐防渗及地面硬化等处理,防治厂区物料、污水泄漏对地下水造成影响。

本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做好厂区内各处的防腐防渗及地面硬化等处理,防止厂区物料、污水泄漏对地下水造成影响。

二、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工艺废水和生活污水。

九江天赐在龙山基地南厂区建设一套5000t/d的污水处理站( (略) 湖口生态环境局审批,正在建设),当5000t/d的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后,800t/d污水处理站作为备用设施。5000t/d的污水处理站,服务范围为整个龙山基地已建、在建、拟建项目;项目废水进行分类分质收集,主要分为含氟超高磷废水、含氟高磷废水、含氟低磷废水、液体LiFSi废水、循环废水和生活污水;污水处理工艺为“预处理(热解系统+氟磷碳去除系统+高效除磷净化系统+精除磷系统+综合净化系统)+生化系统(综合调节+厌氧系统+A/SCBRⅡ处理系统+MBR系统+高效除磷净化系统+高效混凝气浮系统)”。

(二)废气

1、有机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主要为TVOC)经过引风机通过管道输送至龙山基地北区扩建RTO焚烧炉焚烧处理,处理后氯化氢、氟化物、颗粒物、氮氧化物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中标准限值要求;有机废气TVOC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中标准要求;废气经过处理后通过1根30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2、其他废气

①二氟草酸硼酸锂生产线废气

无水草酸干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过中和系统处理后产生的废气氯化氢和二氧化硫,该部分废气均经过二级碱液喷淋处理后由DA024#25米高排气筒排放;经过处理后的HCl、二氧化硫能够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中标准限值要求。

无水草酸干燥生产线中悬浊液配置中产生的颗粒物,该部分废气均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DA024#25米高排气筒排放,经过处理后的颗粒物能够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中标准限值要求。

②酸储罐区废气

酸储罐区物料转运过程和储存过程中产生的四氯化硅(遇水反应生成氯化氢和硅酸)、氯化亚砜(遇水反应生成二氧化硫和氯化氢)和硫酸雾,经过二级碱液喷淋处理后由DA007#15米高排气筒排放;经过处理后的HCl、二氧化硫和硫酸雾能够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中标准限值要求。

(三)固废

九江天赐新 (略) 龙山基地南厂区内设有一间200m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605*类仓库内,最大储存量为200吨)、240m2危险废物暂存间(606*类仓库内,最大储存量为240吨),用于储存九江天赐龙山基地的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暂存。

项目对固体废物均进行了合理的处置,实现“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的要求,预计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在严格按照固体废物管理法,确保固体废物在中转、运输和综合利用的过程中不造成二次污染的情况下,加强生产管理,项目投产后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不大。综上所述,企业必须能按要求做好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固体废物可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不大。

公众参与

情况

本次公众参与采用网上公示、现场公示和登报公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项目公示期间,企业未收到反馈意见,说明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没有异议。


关联导读:
附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九江天赐新 (略) 年产1000吨新型锂电解质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1日-2024年3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2-*( (略) 生态环境局)

通讯地址: (略) 八里湖新区体育路66号北附楼545室

项目名称

九江天赐新 (略) 年产1000吨新型锂电解质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江西湖口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砂湾园区龙山大道西侧(中心坐标:东经116°18′13″、北纬29°46′44″);九江天赐龙山基地南厂区总占地面积为*.22m2(354.2232亩)。

建设单位

九江天赐新 (略)

环评机构

江西 (略)

建设项目

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为6282.4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70万元,占总投资的1.11%。九江天赐龙山基地南厂区总占地面积为*.22m2(354.2232亩),本次项目主要建筑内容为主体工程包括601生产车间;贮运工程包括在608*类储罐区、605*类仓库、606*类仓库、607液氯仓库、608*类储罐区、609酸碱罐区和610装卸站;公用工程包括循环水塔、除盐站、生产办公楼、辅助楼、备件库、配电间等;环保工程包括污水处理站、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危废暂存库等;项目主体工程、贮运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均依托已有项目。

本项目新增定员16人;本项目工作制度为300天/年,四班三运转,8小时/班。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环境影响预测

(一)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1)由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为P氯化氢=76.52%<100%;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年均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均<3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PM2.5、氟化物、TVOC、氯化氢、硫酸雾叠加现状浓度、在建源后,保证率日平均质量浓和年平均质量浓度均能符合环境质量标准。

2)根据项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结果和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本项目601车间卫生防护距离以生产车间为边界外100m。现有项目中601车间无组织防护距离为100米;603车间无组织防护距离为100米;629车间无组织防护距离为50米;604车间无组织防护距离为200m;611车间无组织防护距离50m;氧化钙储罐无组织防护距离为50m;硫酸装置无组织防护距离为100米;污水处理站无组织防护距离为100米。距离本项目厂界最近的居民点为西南面372米处黄白户口,本项目上述卫生防护距离范围无敏感点,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禁止建设环境敏感性建筑,如居民区、医院、学校、 (略) 等。

综上所述,项目各大气污染源的排放强度和排放方式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采用的大气污染控制措施能保证污染源的排放符合排放标准的有关规定。

(二)地表水影响预测

本项目建成后最大日废水排放总量约23.4t/d,本项目废水通过管道输送至九江天赐龙山基地南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废水排放执行《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132-2010)表2中新建企业间接排放限值要求、《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中新建企业间接排放限值要求及金砂湾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中较严标准要求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长江,园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要求,因此对周围水环境影响不大。

项目废水事故排放时,排放的废水不能满足园区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要求。虽然园区污水处理厂设有相应的应急处理设施,一般不会发生事故废水直接排入长江的情况,但本项目事故废水排放将对园区污水处理厂产生一定的冲击,影响园区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因此,建设单位必须杜绝事故排放的发生。为了保护长江水域环境,避免局部水环境受到污染,拟建工程一定要确保废水处理站的正常、稳定运行,严禁废水未经处理排放或超标排放。

(三)噪声影响预测

根据环境噪声预测结果可知,昼夜厂界环境噪声值均满足所执行的《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3类标准。

(四)固废影响分析

九江天赐新 (略) 龙山基地南厂区内设有一间200m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605*类仓库内,最大储存量为200吨)、240m2危险废物暂存间(606*类仓库内,最大储存量为240吨),用于储存九江天赐龙山基地的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暂存;九江天赐龙山基地南厂区内设有2592m3物化污泥堆场、1512m3生化污泥堆场,用于储存九江天赐龙山基地南厂区的物化污泥、生化污泥。危废暂存库采取防扬尘、防雨淋、防流失、防渗漏及排水措施,因此,本项目危废暂存库可满足本次项目需要。

项目对固体废物均进行了合理的处置,实现“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的要求,预计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在严格按照固体废物管理法,确保固体废物在中转、运输和综合利用的过程中不造成二次污染的情况下,加强生产管理,项目投产后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不大。综上所述,企业必须能按要求做好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固体废物可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不大。

(五)地下水影响分析

在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同时加强日常的生产管理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后,本项目建设对区域地下水环境影响很小。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做好厂区内各处的防腐防渗及地面硬化等处理,防治厂区物料、污水泄漏对地下水造成影响。

本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做好厂区内各处的防腐防渗及地面硬化等处理,防止厂区物料、污水泄漏对地下水造成影响。

二、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工艺废水和生活污水。

九江天赐在龙山基地南厂区建设一套5000t/d的污水处理站( (略) 湖口生态环境局审批,正在建设),当5000t/d的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后,800t/d污水处理站作为备用设施。5000t/d的污水处理站,服务范围为整个龙山基地已建、在建、拟建项目;项目废水进行分类分质收集,主要分为含氟超高磷废水、含氟高磷废水、含氟低磷废水、液体LiFSi废水、循环废水和生活污水;污水处理工艺为“预处理(热解系统+氟磷碳去除系统+高效除磷净化系统+精除磷系统+综合净化系统)+生化系统(综合调节+厌氧系统+A/SCBRⅡ处理系统+MBR系统+高效除磷净化系统+高效混凝气浮系统)”。

(二)废气

1、有机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主要为TVOC)经过引风机通过管道输送至龙山基地北区扩建RTO焚烧炉焚烧处理,处理后氯化氢、氟化物、颗粒物、氮氧化物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中标准限值要求;有机废气TVOC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中标准要求;废气经过处理后通过1根30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2、其他废气

①二氟草酸硼酸锂生产线废气

无水草酸干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过中和系统处理后产生的废气氯化氢和二氧化硫,该部分废气均经过二级碱液喷淋处理后由DA024#25米高排气筒排放;经过处理后的HCl、二氧化硫能够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中标准限值要求。

无水草酸干燥生产线中悬浊液配置中产生的颗粒物,该部分废气均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DA024#25米高排气筒排放,经过处理后的颗粒物能够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中标准限值要求。

②酸储罐区废气

酸储罐区物料转运过程和储存过程中产生的四氯化硅(遇水反应生成氯化氢和硅酸)、氯化亚砜(遇水反应生成二氧化硫和氯化氢)和硫酸雾,经过二级碱液喷淋处理后由DA007#15米高排气筒排放;经过处理后的HCl、二氧化硫和硫酸雾能够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中标准限值要求。

(三)固废

九江天赐新 (略) 龙山基地南厂区内设有一间200m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605*类仓库内,最大储存量为200吨)、240m2危险废物暂存间(606*类仓库内,最大储存量为240吨),用于储存九江天赐龙山基地的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暂存。

项目对固体废物均进行了合理的处置,实现“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的要求,预计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在严格按照固体废物管理法,确保固体废物在中转、运输和综合利用的过程中不造成二次污染的情况下,加强生产管理,项目投产后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不大。综上所述,企业必须能按要求做好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固体废物可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不大。

公众参与

情况

本次公众参与采用网上公示、现场公示和登报公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项目公示期间,企业未收到反馈意见,说明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没有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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