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生态环境局中宁县分局2024年2月29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审批的公示
中卫市生态环境局中宁县分局2024年2月29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审批。为保证审查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29日至2024年3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5-* (环境影响评价室) 传真电话:0955-*
通讯地址: (略) 中宁县生态环境局中宁县分局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中宁县徐套乡上流水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骨干供水工程 | (略) 中宁县徐套乡上流水村 | 中宁县农业农村局 | 宁夏 (略) | 本项目位于宁夏回族 (略) 中宁县徐套乡,加压泵站中心坐标:E105°24′15.967″,N37°1′53.091″;管线起点坐标:E105°24′15.962″,N37°1′52.341″,管线终点坐标:E105°20′53.266″,N37°5′18.823″,桩号K0+000~K9+980;蓄水池拐点坐标:E105°20′47.289″,N37°5′23.874″;E105°20′53.353″,N37°5′23.806″;E105°20′53.266″,N37°5′16.347″;E105°20′47.197″,N37°5′16.405″,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工程内容主要包括:新建1座加压泵站;新建1座6万m3蓄水池;新建输水管线9.98km,其中加压管线(桩号0+000-4+950)段采用DN500球墨铸铁管,长度4.95km,加压管线(桩号4+950-9+980)段采用DN500钢丝网骨架PE管,长度5.03km;配套管线建筑物168座,其中配套阀井25座,建筑物143座等。项目总投资1479.4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3.38%。环保投资主要用于项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处置以及生态恢复等。 |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及固废均可妥善处理。 (1)废气治理措施:本项目产生废气为颗粒物,施工期对施工临时作业带、运输道路定期洒水抑尘,运输车辆限速,在离居民区近的施工区域应设置围挡。运营期无废气污染物产生。 (2)废水治理措施:本项目施工人员全部租用附近民房,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民房处理;施工废水主要为车辆、机械设备冲洗废水,在临时作业带尾端靠近蓄水池处设置1座5m3的临时沉淀池,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洒水抑尘。运营期无废水产生。 (3)噪声治理措施:施工机械选用低噪声设备,在离居民区近的施工区域应设置围挡。加压泵站内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等措施。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定期运送至附近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处置;开挖未回填完的余土移送至弃土场内;施工期结束后拆除围堰产生的弃方移送至弃土场内。 (5)生态治理措施:施工结束后对临时用地进行生态恢复,临时用地占用天然牧草地的采用播撒草籽的方式进行恢复,草种选择紫花苜蓿;各施工临时占地为耕地的区域恢复耕种。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审批。为保证审查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29日至2024年3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5-* (环境影响评价室) 传真电话:0955-*
通讯地址: (略) 中宁县生态环境局中宁县分局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中宁县徐套乡上流水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骨干供水工程 | (略) 中宁县徐套乡上流水村 | 中宁县农业农村局 | 宁夏 (略) | 本项目位于宁夏回族 (略) 中宁县徐套乡,加压泵站中心坐标:E105°24′15.967″,N37°1′53.091″;管线起点坐标:E105°24′15.962″,N37°1′52.341″,管线终点坐标:E105°20′53.266″,N37°5′18.823″,桩号K0+000~K9+980;蓄水池拐点坐标:E105°20′47.289″,N37°5′23.874″;E105°20′53.353″,N37°5′23.806″;E105°20′53.266″,N37°5′16.347″;E105°20′47.197″,N37°5′16.405″,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工程内容主要包括:新建1座加压泵站;新建1座6万m3蓄水池;新建输水管线9.98km,其中加压管线(桩号0+000-4+950)段采用DN500球墨铸铁管,长度4.95km,加压管线(桩号4+950-9+980)段采用DN500钢丝网骨架PE管,长度5.03km;配套管线建筑物168座,其中配套阀井25座,建筑物143座等。项目总投资1479.4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3.38%。环保投资主要用于项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处置以及生态恢复等。 |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及固废均可妥善处理。 (1)废气治理措施:本项目产生废气为颗粒物,施工期对施工临时作业带、运输道路定期洒水抑尘,运输车辆限速,在离居民区近的施工区域应设置围挡。运营期无废气污染物产生。 (2)废水治理措施:本项目施工人员全部租用附近民房,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民房处理;施工废水主要为车辆、机械设备冲洗废水,在临时作业带尾端靠近蓄水池处设置1座5m3的临时沉淀池,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洒水抑尘。运营期无废水产生。 (3)噪声治理措施:施工机械选用低噪声设备,在离居民区近的施工区域应设置围挡。加压泵站内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等措施。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定期运送至附近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处置;开挖未回填完的余土移送至弃土场内;施工期结束后拆除围堰产生的弃方移送至弃土场内。 (5)生态治理措施:施工结束后对临时用地进行生态恢复,临时用地占用天然牧草地的采用播撒草籽的方式进行恢复,草种选择紫花苜蓿;各施工临时占地为耕地的区域恢复耕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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