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广宇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氢氧化钙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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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广宇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氢氧化钙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略) 清新区石潭镇 (略) 向我 (略) 清新区石潭镇 (略) 年产8万吨氢氧化钙扩建项目审批,我局拟对《 (略) 清新区石潭镇 (略) 年产8万吨氢氧化钙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为保障周边群众和群众利益,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公示情况如下,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1、项目名称:

(略) 清新区石潭镇 (略) 年产8万吨氢氧化钙扩建项目

2、建设地点:

(略) 清新区石潭镇东安村村委会望楼岗村群山磅

3、项目概况:

本次扩建项目位于现有工程所在位置( (略) 清新区石潭镇东安村村委会望楼岗村群山磅),不新增用地,全厂占地面积约为8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为4965平方米。本次扩建项目在现有工程年产12万吨石灰粉(生石灰)项目的基础上,扩建年产8万吨氢氧化钙(熟石灰)项目,扩建后全厂年产12万吨石灰粉(生石灰)及8万吨氢氧化钙(熟石灰)。

4、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

1、废水:扩建项目不新增废水。

2、废气:原料卸料及投料粉尘:项目拟在原料仓进出口处新增设置水雾喷淋装置进行降尘;破碎工序粉尘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布袋除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消化工序粉尘经蓄水箱(湿式除尘)、脉冲袋式除尘器(布袋除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选粉工序粉尘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大颗粒物料磨粉工序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现有工程磨粉机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后无组织排放;中转罐、成品罐粉尘经过储罐配套的过滤布袋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包装工序密闭输料;厂区内运输车辆扬尘通过定期洒水抑尘;化验室废气(HCl、VOCs、氨气)产生量极少,通风柜收集后经低矮排风管排放。

3、噪声:生产设备及配套辅助主要位于厂房内,加强设备的减振、隔声措施,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废:除尘装置收集及车间原料仓定期清扫收集的粉尘渣、不合格品及检验后的废样品可直接作为次品外售;消化过程及分选过程产生的大颗粒料经再次球磨后作为次品外售;废布袋经 (略) 综合利用;化验废液及废水、废试剂瓶属于危险废物,交由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5、反映方式:

来访、来电及书面进行反馈。

  公示期限: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7日

  联系地址: (略) 清新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邮编:*联系电话:0763-*邮箱:*@*63.com


   (略) 清新区石潭镇 (略) 向我 (略) 清新区石潭镇 (略) 年产8万吨氢氧化钙扩建项目审批,我局拟对《 (略) 清新区石潭镇 (略) 年产8万吨氢氧化钙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为保障周边群众和群众利益,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公示情况如下,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1、项目名称:

(略) 清新区石潭镇 (略) 年产8万吨氢氧化钙扩建项目

2、建设地点:

(略) 清新区石潭镇东安村村委会望楼岗村群山磅

3、项目概况:

本次扩建项目位于现有工程所在位置( (略) 清新区石潭镇东安村村委会望楼岗村群山磅),不新增用地,全厂占地面积约为8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为4965平方米。本次扩建项目在现有工程年产12万吨石灰粉(生石灰)项目的基础上,扩建年产8万吨氢氧化钙(熟石灰)项目,扩建后全厂年产12万吨石灰粉(生石灰)及8万吨氢氧化钙(熟石灰)。

4、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

1、废水:扩建项目不新增废水。

2、废气:原料卸料及投料粉尘:项目拟在原料仓进出口处新增设置水雾喷淋装置进行降尘;破碎工序粉尘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布袋除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消化工序粉尘经蓄水箱(湿式除尘)、脉冲袋式除尘器(布袋除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选粉工序粉尘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大颗粒物料磨粉工序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现有工程磨粉机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后无组织排放;中转罐、成品罐粉尘经过储罐配套的过滤布袋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包装工序密闭输料;厂区内运输车辆扬尘通过定期洒水抑尘;化验室废气(HCl、VOCs、氨气)产生量极少,通风柜收集后经低矮排风管排放。

3、噪声:生产设备及配套辅助主要位于厂房内,加强设备的减振、隔声措施,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废:除尘装置收集及车间原料仓定期清扫收集的粉尘渣、不合格品及检验后的废样品可直接作为次品外售;消化过程及分选过程产生的大颗粒料经再次球磨后作为次品外售;废布袋经 (略) 综合利用;化验废液及废水、废试剂瓶属于危险废物,交由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5、反映方式:

来访、来电及书面进行反馈。

  公示期限: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7日

  联系地址: (略) 清新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邮编:*联系电话:0763-*邮箱:*@*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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