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陕煤电力夏县100MW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进行审批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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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陕煤电力夏县100MW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进行审批的公示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关于对陕煤电力夏县100MW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拟进行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陕煤电力夏县100MW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1日-2024年3月5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9-*

通讯地址: (略) 红旗东街324号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报告编制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陕煤电力夏县100MW光伏发电项目

光伏场区: (略) 夏县瑶峰镇、南大里乡一带

升压站:夏县南大里乡石泉沟村北侧0.11km处

陕煤电力夏 (略)

山西 (略)

建设内容为:新建一座100MW光伏发电站、变电站及配套集电线路。本次评价内容不含升压站-夏县光储升压站220kV输电线路工程内容,该部分内容另行评价。项目为光伏复合项目(林光互补、草光互补),装机容量100MW,全部采用580Wp高效双面单晶硅电池组件,同时配套建设一座220kV升压站

总投资金额为49948.0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1万元。

项目在建设过程和日常运行管理中,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管理措施和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环境影响防治措施。施工工地周边要围挡、物料堆放要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渣土车辆密闭运输,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作业。施工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

(二)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运营期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优化线圈绕制和压紧工艺,增加减震垫等措施,升压站厂界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声环境保护目标须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 2008)1类标准。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土石方平衡,建筑垃圾妥善堆存,及时清运。运营期废太阳能电池板、废电器元件集中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利用,事故油暂存于事故油池,废铅蓄电池、废油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在站界外四周设置临时排水沟,站区临时堆土、砂料场表面苫布遮盖,施工结束后设置石片护坡和排水边沟,站内地面硬化。运营期加强升压站内部管理,对站内作物进行种植管理及补栽,加强对职工的环境保护教育,提高环保认识。

(五)严格落实电磁辐射环境保护措施。优化升压平面布置,确保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072-2014)中公众曝露的控制限值要求。

(六)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按要求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七)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关于对陕煤电力夏县100MW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拟进行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陕煤电力夏县100MW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1日-2024年3月5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9-*

通讯地址: (略) 红旗东街324号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报告编制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陕煤电力夏县100MW光伏发电项目

光伏场区: (略) 夏县瑶峰镇、南大里乡一带

升压站:夏县南大里乡石泉沟村北侧0.11km处

陕煤电力夏 (略)

山西 (略)

建设内容为:新建一座100MW光伏发电站、变电站及配套集电线路。本次评价内容不含升压站-夏县光储升压站220kV输电线路工程内容,该部分内容另行评价。项目为光伏复合项目(林光互补、草光互补),装机容量100MW,全部采用580Wp高效双面单晶硅电池组件,同时配套建设一座220kV升压站

总投资金额为49948.0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1万元。

项目在建设过程和日常运行管理中,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管理措施和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环境影响防治措施。施工工地周边要围挡、物料堆放要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渣土车辆密闭运输,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作业。施工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

(二)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运营期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优化线圈绕制和压紧工艺,增加减震垫等措施,升压站厂界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声环境保护目标须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 2008)1类标准。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土石方平衡,建筑垃圾妥善堆存,及时清运。运营期废太阳能电池板、废电器元件集中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利用,事故油暂存于事故油池,废铅蓄电池、废油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在站界外四周设置临时排水沟,站区临时堆土、砂料场表面苫布遮盖,施工结束后设置石片护坡和排水边沟,站内地面硬化。运营期加强升压站内部管理,对站内作物进行种植管理及补栽,加强对职工的环境保护教育,提高环保认识。

(五)严格落实电磁辐射环境保护措施。优化升压平面布置,确保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072-2014)中公众曝露的控制限值要求。

(六)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按要求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七)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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