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凤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龙凤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月6日至2024年3月1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3月1日-2024年3月7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59-*

通讯地址: (略) 龙凤区龙政路2-3号龙凤区行政服务中心1楼B31号窗口

邮????编:*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大庆 (略) (略) (略) 龙凤区高通量换热管制造项目

龙环建审[2024]3号

2024年2月8日

2

大庆 (略) 油罐车清洗项目

龙环建审[2024]4号

2024年2月20日

3

黑龙江合升 (略) 废旧轮胎回收综合利用项目

龙环建审[2024]5号

2024年2月27日

4

(略) (略) 聚氨酯砌块生产加工项目

龙环建审[2024]6号

2024年3月1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月6日至2024年3月1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3月1日-2024年3月7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59-*

通讯地址: (略) 龙凤区龙政路2-3号龙凤区行政服务中心1楼B31号窗口

邮????编:*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大庆 (略) (略) (略) 龙凤区高通量换热管制造项目

龙环建审[2024]3号

2024年2月8日

2

大庆 (略) 油罐车清洗项目

龙环建审[2024]4号

2024年2月20日

3

黑龙江合升 (略) 废旧轮胎回收综合利用项目

龙环建审[2024]5号

2024年2月27日

4

(略) (略) 聚氨酯砌块生产加工项目

龙环建审[2024]6号

2024年3月1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