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2023年自治区林草工程专业技术职称答辩的通知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2023年自治区林草工程专业技术职称答辩的通知
各市林业和草原局、局属各事业单位、自治区有关部门:
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3〕119号)要求,自治区林草工程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进行答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12月10日上午9:30-12:30。
地点: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6、7楼会议室。
二、答辩程序
现场答辩分个人陈述和专家提问两个步骤,用时8分钟。
1.个人陈述。陈述近年来主要从事的专业工作,主持或参加引进、开发、推广新技术项目的能力和经历;进行生产、科研、技术开发和推广、技术培训项目的能力和经历,系统地掌握本专业学科理论和技术,具备一定的相关专业知识等。个人陈述用时不超过4分钟。
2.专家询问。专家针对专业技术人员个人陈述,结合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在当地实际发展状况,所撰写论文的目的、内容及意义提3-5个问题,以考核专业技术人员在实际工作中的综合能力和业务学术水平。专家提问用时4分钟。
三、答辩范围
申报全区林草工程正高级(含双定向申报人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以及自治区林草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人员。
四、相关要求
1.各市林业和草原局和自治区有关单位负责职称评审的工作人员要及时将答辩要求告知答辩人员,按时间要求提前半小时到达答辩地点。
2.答辩通过方可参加职称评审,答辩成绩作为专家评审依据之一。
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12月4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黎黎,0951-*
各市林业和草原局、局属各事业单位、自治区有关部门:
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3〕119号)要求,自治区林草工程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进行答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12月10日上午9:30-12:30。
地点: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6、7楼会议室。
二、答辩程序
现场答辩分个人陈述和专家提问两个步骤,用时8分钟。
1.个人陈述。陈述近年来主要从事的专业工作,主持或参加引进、开发、推广新技术项目的能力和经历;进行生产、科研、技术开发和推广、技术培训项目的能力和经历,系统地掌握本专业学科理论和技术,具备一定的相关专业知识等。个人陈述用时不超过4分钟。
2.专家询问。专家针对专业技术人员个人陈述,结合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在当地实际发展状况,所撰写论文的目的、内容及意义提3-5个问题,以考核专业技术人员在实际工作中的综合能力和业务学术水平。专家提问用时4分钟。
三、答辩范围
申报全区林草工程正高级(含双定向申报人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以及自治区林草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人员。
四、相关要求
1.各市林业和草原局和自治区有关单位负责职称评审的工作人员要及时将答辩要求告知答辩人员,按时间要求提前半小时到达答辩地点。
2.答辩通过方可参加职称评审,答辩成绩作为专家评审依据之一。
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12月4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黎黎,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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