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大港河西侧中小学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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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大港河西侧中小学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摘要

(略) 大港河西侧中小学地 (略) 金平区龙光龙腾水岸花园北侧,中心经纬度:经度:116°38"47.17",纬度:23°23"47.06"。调查地块的四至范围为:东至鮀浦路,南至宏扬路,西至鮀园路,北至文化路。项目红线范围为18617.70(27.927亩)。地块原权属鮀江街道桥头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202 (略) 土地储备中心完成收储,现地 (略) 土地储备中心,地块现状为农用地,规划为中小学用地(A3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年)、《广东发布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关于印发< (略)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6〕145号)等文件要求,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或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

(略) 自然资源局金平分局委托,广东 (略) (以下简称“调查单位”)承担本次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报告编制小组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工业企业场地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调查单位于2023年6月,对项目地块进行了实地走访,通过历史资料搜查、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的方式开展污染识别,对地块土壤及周边土地利用状况等进行详细描述,辨明地块存在的潜在污染源,为后期是否需进行地块环境调查、风险评估和污染场地土壤修复等提供科学参考。

通过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对调查地块及其周边地块的污染源进行了分析。地块历史至今为农用地,内部有三个鱼塘,池塘面积约12000m2,深约2.5米,以养殖四大家鱼为主。鱼塘养殖过程中主要投喂草和饲料,饲料生产原材料主要为玉米、豆粕、鱼粉、小麦、面粉、棉粕、花生粕、维生素添加剂、矿物质添加剂。微生物添加剂和矿物质添加剂是鱼类生长所需的维生素和微量元素,均不属于有毒有害物质。其他区域为未利用农用地,2019年,东侧中部搭建有一个铁棚工具房,面积约70m2,用于放置饲料及农具。同时,地块历史至今未发生过污染事故,基本不存在对其土壤质量环境产生影响的污染源。

周边500米范围内地块为农用地、居民区、纸制品仓库、塑胶品回收处等,无工业企业生产,周边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 (略) 政管网到沙北排渠一体化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不存在工业污染物遗撒和渗漏引起的水平和垂直迁移污染、大气污染物干湿沉降污染、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物垂直入渗、废水直接排放等扩散污染途径迁移到本地块,无可能的污染源。因此,周边环境对项目地块的环境影响较小,不会对地块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影响。

结合现场踏勘快检结果分析,对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在6个土壤快筛采样点位和2个底泥快筛采样点位中,该地块重金属均有不同程度的检出,均未超第一类用地筛选值;PID结果显示,整个地块所选的8个点位中,部分点位挥发性有机物测试数值均有不同程度的检出,均未超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综上所述,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第一阶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进一步的采样调查分析,调查地块可作为中小学用地(A33)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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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略) 大港河西侧中小学地 (略) 金平区龙光龙腾水岸花园北侧,中心经纬度:经度:116°38"47.17",纬度:23°23"47.06"。调查地块的四至范围为:东至鮀浦路,南至宏扬路,西至鮀园路,北至文化路。项目红线范围为18617.70(27.927亩)。地块原权属鮀江街道桥头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202 (略) 土地储备中心完成收储,现地 (略) 土地储备中心,地块现状为农用地,规划为中小学用地(A3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年)、《广东发布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关于印发< (略)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6〕145号)等文件要求,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或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

(略) 自然资源局金平分局委托,广东 (略) (以下简称“调查单位”)承担本次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报告编制小组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工业企业场地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调查单位于2023年6月,对项目地块进行了实地走访,通过历史资料搜查、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的方式开展污染识别,对地块土壤及周边土地利用状况等进行详细描述,辨明地块存在的潜在污染源,为后期是否需进行地块环境调查、风险评估和污染场地土壤修复等提供科学参考。

通过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对调查地块及其周边地块的污染源进行了分析。地块历史至今为农用地,内部有三个鱼塘,池塘面积约12000m2,深约2.5米,以养殖四大家鱼为主。鱼塘养殖过程中主要投喂草和饲料,饲料生产原材料主要为玉米、豆粕、鱼粉、小麦、面粉、棉粕、花生粕、维生素添加剂、矿物质添加剂。微生物添加剂和矿物质添加剂是鱼类生长所需的维生素和微量元素,均不属于有毒有害物质。其他区域为未利用农用地,2019年,东侧中部搭建有一个铁棚工具房,面积约70m2,用于放置饲料及农具。同时,地块历史至今未发生过污染事故,基本不存在对其土壤质量环境产生影响的污染源。

周边500米范围内地块为农用地、居民区、纸制品仓库、塑胶品回收处等,无工业企业生产,周边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 (略) 政管网到沙北排渠一体化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不存在工业污染物遗撒和渗漏引起的水平和垂直迁移污染、大气污染物干湿沉降污染、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物垂直入渗、废水直接排放等扩散污染途径迁移到本地块,无可能的污染源。因此,周边环境对项目地块的环境影响较小,不会对地块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影响。

结合现场踏勘快检结果分析,对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在6个土壤快筛采样点位和2个底泥快筛采样点位中,该地块重金属均有不同程度的检出,均未超第一类用地筛选值;PID结果显示,整个地块所选的8个点位中,部分点位挥发性有机物测试数值均有不同程度的检出,均未超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综上所述,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第一阶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进一步的采样调查分析,调查地块可作为中小学用地(A33)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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