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浚县浚内河紫金路-建设路河道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拟对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浚县浚内河紫金路-建设路河道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24年3月1日—2024年3月7日。
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 ||||
项目名称: | 浚县浚内河(紫金路-建设路)河道治理工程 | |||
建设地点: | 浚县中心城区(浚内河,紫金路-建设路河道) | |||
建设单位: | 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河南 (略) |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实施范围为浚县中心城区浚内河,南起紫金路,北至建设路段。项目总投资422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4.04万元。本项目对通过河道的整治,解决城区内涝问题,同时改善河道杂乱差的现状,实现河道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的目标。河道垃圾清运1058立方米,河道清淤6877立方米;为保持水*生态系统稳定,建设生态护岸1058米,反滤混凝土砌块工程量为10037平方米;浚内河(紫金路-建设路)段进行两侧景观绿化,两侧绿化平均宽度15.9米,面积约33645平方米。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为河道治理项目,营运期不涉及污染物排放。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如下: (1)大气环境 施工工地采取“八个百分之百”扬尘控制措施;加强燃油机械车辆的管理;施工区车辆实行限速,在干旱和多风季节加大洒水频次;禁止无环保标志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入场作业。 (2)声环境 选择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设置减震基础;运输车辆经过场镇和居民段时限速禁鸣,夜间禁止运输,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距离村庄较近区域禁止夜间施工。 (3)固体废物 尽可能采用就地回填的措施减少弃方产生;河道疏浚产生的淤泥运至政府部门指定弃土场处置;运输车辆篷布遮盖,防止物料洒落;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置。 (4)生态环境 *生生态:加强施工管理,优化施工布局,并对施工结束后的临时占地(包括临时道路、临时施工场地、临时弃土场等)采取植被恢复等措施。 水生生态:禁止施工扰动废水直接进入河道;禁止施工期间固体废弃物投入水中。 | |||
公众参与情况: | 网站公示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略) 生态环境局浚县分局 | 受理地点: | 浚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 |
联系电话: | 0392-* | 落款日期: | 2024年3月1日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24年3月1日—2024年3月7日。
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 ||||
项目名称: | 浚县浚内河(紫金路-建设路)河道治理工程 | |||
建设地点: | 浚县中心城区(浚内河,紫金路-建设路河道) | |||
建设单位: | 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河南 (略) |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实施范围为浚县中心城区浚内河,南起紫金路,北至建设路段。项目总投资422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4.04万元。本项目对通过河道的整治,解决城区内涝问题,同时改善河道杂乱差的现状,实现河道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的目标。河道垃圾清运1058立方米,河道清淤6877立方米;为保持水*生态系统稳定,建设生态护岸1058米,反滤混凝土砌块工程量为10037平方米;浚内河(紫金路-建设路)段进行两侧景观绿化,两侧绿化平均宽度15.9米,面积约33645平方米。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为河道治理项目,营运期不涉及污染物排放。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如下: (1)大气环境 施工工地采取“八个百分之百”扬尘控制措施;加强燃油机械车辆的管理;施工区车辆实行限速,在干旱和多风季节加大洒水频次;禁止无环保标志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入场作业。 (2)声环境 选择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设置减震基础;运输车辆经过场镇和居民段时限速禁鸣,夜间禁止运输,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距离村庄较近区域禁止夜间施工。 (3)固体废物 尽可能采用就地回填的措施减少弃方产生;河道疏浚产生的淤泥运至政府部门指定弃土场处置;运输车辆篷布遮盖,防止物料洒落;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置。 (4)生态环境 *生生态:加强施工管理,优化施工布局,并对施工结束后的临时占地(包括临时道路、临时施工场地、临时弃土场等)采取植被恢复等措施。 水生生态:禁止施工扰动废水直接进入河道;禁止施工期间固体废弃物投入水中。 | |||
公众参与情况: | 网站公示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略) 生态环境局浚县分局 | 受理地点: | 浚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 |
联系电话: | 0392-* | 落款日期: | 2024年3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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