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3月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3月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3月1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1日-2024年3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52-*( (略) 行 (略) 生态环境局窗口)
通讯地址: (略) 恒安街政务大厅 邮编:*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略) 生态修复项目 | (略) 云冈区口泉乡榆林村西北 3.0km 处的荒沟内 | (略) (略) | 山西清韵环保科技 有限公司 | 2023年11月7日, (略) 生态环境局以同环函(服务)〔2023〕71号文对“ (略) (略) 利用炉渣、粉煤灰生态修复项目”予以环评批复,由于该公司将不再采用炉渣及粉煤灰作为填充物对荒沟进行生态修复治理,拟调整为采用煤矸石作为填充物。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文件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文“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本项目填充物由Ⅱ类固废变为Ⅰ类固废,属于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化(噪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本项目属于填充场地内防渗措施发生变化),需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2024年1月5日, (略) 云冈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对“ (略) (略) 生态修复项目”予以备案,项目代码为2401-*-89-01-*)。该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该项目生态修复场 (略) 云冈区口泉乡榆林村西北3.0km处,项目为利用煤矸石作为填充物对荒沟进行填充并生态修复治理项目。该项目1#生态修复场地土地勘测定界面积20.96公顷,其中,可有效利用部分占地面积为12.54公顷,可填充煤矸石约342.91万m3,最终生态修复面积为12.49公倾(种植乔、草);2#生态修复场地土地勘测定界面积9.66公顷,其中,可有效利用部分占地面积为1.76公顷,可填充煤矸石约11.96万m3,最终生态修复面积为1.72公倾(种植乔、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场地防渗工程、拦护工程、截排水工程、填充工程、顶部平台及边坡防护工程、覆土工程、生态修复工程以及其他配套辅助、公用和环保工程等。 | 环境影响及对措施: 1、本项目采用性能稳定的煤矸石作为荒沟填充的材料,禁止填充危险废物、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厂污泥以及与防渗层不相容的固体废物。填充材料煤矸石进场前,必须对煤矸石成分进行分析,并做浸溶试验,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相应标准后方可进行填充。 2、严格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洗车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场地采取物料遮盖、定期洒水、运输车辆苫盖篷布等措施减少扬尘;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作业,建筑施工场界噪声应满足相关要求;施工期临时产生的弃土、弃渣要定点、合理堆放,并及时运送到填方区,及时回填;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3、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限制汽车超载,运输车辆加盖篷布,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运输车辆;运输道路路面要经常清扫和洒水,保持路面清洁和一定的空气湿度;生态修复场地进出口处设置洗车平台,对出场车辆车身、车槽和轮胎进行清洗;填充物煤矸石装卸、压实、覆土等作业过程要采取洒水降尘措施,降低卸车落差,禁止大风天气实施作业,抑制扬尘污染。 4、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填充物填埋作业期间主要噪声源包括填埋作业设备推土机、振动压路机等,填充作业应选择低噪声设备、加强维护保养,确保机械设备运转良好,确保场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加强运输车辆调度管理,途经村庄等应减缓车速,禁止鸣笛,禁止夜间运输,避免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 5、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管理站人员产生的洗手洗脸废水用于洒水抑尘;车辆清洗废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清洗,不外排;雨季时,填埋区上游及周边汇水通过排水涵洞、周边截水沟和排水沟经消力池消力后外排,最大限度减少雨水进入场区。 6、严格落实防渗措施。按《报告书》要求落实防渗要求和措施,确保防渗系数满足规定要求,选用天然基础层作为防渗衬层,填充物的充填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严格按照工程设计方案规范建设周边截水沟、排水沟、排水涵洞、排水竖井、消力池等设施,及时将雨水排出充填区,避免雨水对场内填充材料造成淋溶。 7、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按《报告书》要求严格落实防沙治沙、水土保持、生态修复治理等生态保护措施,按设计要求分台阶填充、分台阶生态修复,及时对顶部平台、边坡、马道平台等进行生态治理和植被绿化,确保各项生态恢复治理措施落实到位。 8、严格执行各项环境管理制度。你单位要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按要求设置相应的环境管理机构和人员,负责项目实施和运营过程的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控;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制定规范有效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提高环境风险防范意识与应急能力,确保环境安全;严格履行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对大气、噪声、地下水和土壤环境进行跟踪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及时采取增补措施,妥善解决可能出现的环境问题。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3月1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1日-2024年3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52-*( (略) 行 (略) 生态环境局窗口)
通讯地址: (略) 恒安街政务大厅 邮编:*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略) 生态修复项目 | (略) 云冈区口泉乡榆林村西北 3.0km 处的荒沟内 | (略) (略) | 山西清韵环保科技 有限公司 | 2023年11月7日, (略) 生态环境局以同环函(服务)〔2023〕71号文对“ (略) (略) 利用炉渣、粉煤灰生态修复项目”予以环评批复,由于该公司将不再采用炉渣及粉煤灰作为填充物对荒沟进行生态修复治理,拟调整为采用煤矸石作为填充物。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文件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文“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本项目填充物由Ⅱ类固废变为Ⅰ类固废,属于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化(噪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本项目属于填充场地内防渗措施发生变化),需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2024年1月5日, (略) 云冈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对“ (略) (略) 生态修复项目”予以备案,项目代码为2401-*-89-01-*)。该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该项目生态修复场 (略) 云冈区口泉乡榆林村西北3.0km处,项目为利用煤矸石作为填充物对荒沟进行填充并生态修复治理项目。该项目1#生态修复场地土地勘测定界面积20.96公顷,其中,可有效利用部分占地面积为12.54公顷,可填充煤矸石约342.91万m3,最终生态修复面积为12.49公倾(种植乔、草);2#生态修复场地土地勘测定界面积9.66公顷,其中,可有效利用部分占地面积为1.76公顷,可填充煤矸石约11.96万m3,最终生态修复面积为1.72公倾(种植乔、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场地防渗工程、拦护工程、截排水工程、填充工程、顶部平台及边坡防护工程、覆土工程、生态修复工程以及其他配套辅助、公用和环保工程等。 | 环境影响及对措施: 1、本项目采用性能稳定的煤矸石作为荒沟填充的材料,禁止填充危险废物、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厂污泥以及与防渗层不相容的固体废物。填充材料煤矸石进场前,必须对煤矸石成分进行分析,并做浸溶试验,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相应标准后方可进行填充。 2、严格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洗车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场地采取物料遮盖、定期洒水、运输车辆苫盖篷布等措施减少扬尘;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作业,建筑施工场界噪声应满足相关要求;施工期临时产生的弃土、弃渣要定点、合理堆放,并及时运送到填方区,及时回填;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3、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限制汽车超载,运输车辆加盖篷布,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运输车辆;运输道路路面要经常清扫和洒水,保持路面清洁和一定的空气湿度;生态修复场地进出口处设置洗车平台,对出场车辆车身、车槽和轮胎进行清洗;填充物煤矸石装卸、压实、覆土等作业过程要采取洒水降尘措施,降低卸车落差,禁止大风天气实施作业,抑制扬尘污染。 4、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填充物填埋作业期间主要噪声源包括填埋作业设备推土机、振动压路机等,填充作业应选择低噪声设备、加强维护保养,确保机械设备运转良好,确保场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加强运输车辆调度管理,途经村庄等应减缓车速,禁止鸣笛,禁止夜间运输,避免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 5、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管理站人员产生的洗手洗脸废水用于洒水抑尘;车辆清洗废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清洗,不外排;雨季时,填埋区上游及周边汇水通过排水涵洞、周边截水沟和排水沟经消力池消力后外排,最大限度减少雨水进入场区。 6、严格落实防渗措施。按《报告书》要求落实防渗要求和措施,确保防渗系数满足规定要求,选用天然基础层作为防渗衬层,填充物的充填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严格按照工程设计方案规范建设周边截水沟、排水沟、排水涵洞、排水竖井、消力池等设施,及时将雨水排出充填区,避免雨水对场内填充材料造成淋溶。 7、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按《报告书》要求严格落实防沙治沙、水土保持、生态修复治理等生态保护措施,按设计要求分台阶填充、分台阶生态修复,及时对顶部平台、边坡、马道平台等进行生态治理和植被绿化,确保各项生态恢复治理措施落实到位。 8、严格执行各项环境管理制度。你单位要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按要求设置相应的环境管理机构和人员,负责项目实施和运营过程的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控;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制定规范有效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提高环境风险防范意识与应急能力,确保环境安全;严格履行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对大气、噪声、地下水和土壤环境进行跟踪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及时采取增补措施,妥善解决可能出现的环境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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