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师铁门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2月29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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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师铁门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2月29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第二师铁门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2月29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2月29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29日-2024年3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96-*

传 真:0996-*

通讯地址: (略) 高质量发展检验检测中心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鑫凯晟 (略) 废旧资源再生利用项目(一期)

第二师铁门关经济技术开发区双丰循环经济产业园

(略) 鑫凯晟 (略)

(略) (略)

建设项目位于第二师铁门关经济技术开发区双丰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区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东经85°22′24.332″,北纬41°47′29.647″,总占地面积45335.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100平方米。项目为新建工程,主要新建库房3座4464平方米、生产车间1座4636平方米,1#库房1488平方米用于收储HW11、HW12、HW13、HW16类危险废物,2#库房1488平方米用于收储HW03、HW04、HW18、HW34、HW35、HW36类危险废物,3#库房1488平方米用于收储HW08、HW29、HW31、HW49、HW50类危险废物,库房内建设隔墙,按危险废物类别进行分区,1#生产车间4636平方米,设置1套年处理4000吨废旧光伏板再生利用生产线及配套铝膏生产线和值班室,废旧光伏板原料及加工后产品在车间内原料区及产品区堆存,值班室内设置厕所等卫生设施,人员生活、办公依托30团团场内租赁办公室。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处理4000吨废旧光伏板,预计年产硅颗粒产品80吨、玻璃颗粒产品2800吨、铝膏2000吨及废线盒100吨。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

废气:施工期做好人员及车辆管理,加强施工燃油机械设备维护及正常运行,控制燃油废气排放,保持场地车辆畅通,工地运输车辆冲洗保洁,落实好施工场地“六个百分之百”措施,场界颗粒物浓度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相关限值要求。运营期库房各类危险废物采用容器密封,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扩散,玻璃破碎、硅颗粒破碎、铝块破碎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生产期厂房及库房进行密闭,减少无组织废气逸散,非生产期厂房及库房进行必要通风,采取以上措施以减轻无组织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有组织颗粒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有组织排放限值,企业边界无组织硫酸雾、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有机废气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附录A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废水:施工期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施工期不设置施工营地,无生活污水产生。运营期生活污水排入下水管网排放至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固废:施工期产生的土石方全部回填回用,施工建筑垃圾有施工单位或承建单位作为筑路材料和厂区土地平整使用,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运营期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线盒、塑料收集后外售至废品回收单位处理,2#库房内建设危废暂存间1座,发生泄漏事故时产生的石灰中和渣、废拖把、含油抹布、废活性炭、油泥经收集后暂存至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957-2023)的相关要求。

地下水、土壤:项目库房、生产车间均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进行建设,地面、墙裙、池壁和底板采用C30砼、DRB400钢筋现浇,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为50毫米,抗渗等级P6,抗冻等级F200,防渗层渗漏系数≤10-10厘米/秒,池顶设钢盖板,池顶设2层3毫米厚SBS防水层+100毫米厚聚苯板保护层、池内采用环氧玻璃钢+20毫米厚环氧树脂砂浆面层防腐,池上加盖处理,采用以上措施后减轻危险废物对地下水、土壤的影响。

噪声: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段,使用低噪声设备,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排放限值。运营期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和维护;选用先进可靠的低噪设备,并加装减振措施,采取以上降噪措施后,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防沙治沙:划定施工活动范围,严格控制地表扰动范围,加强现状生态环境的保护,采取有效措施减缓施工扬尘污染,加强施工车辆的管理,合理确定施工期运输路线,避免车辆随意碾压破坏地表。施工结束后,对施工迹地及时进行整治、恢复,减轻水土流失,使其受影响的程度降到最低。

第二师铁门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2月29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2月29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29日-2024年3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96-*

传 真:0996-*

通讯地址: (略) 高质量发展检验检测中心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鑫凯晟 (略) 废旧资源再生利用项目(一期)

第二师铁门关经济技术开发区双丰循环经济产业园

(略) 鑫凯晟 (略)

(略) (略)

建设项目位于第二师铁门关经济技术开发区双丰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区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东经85°22′24.332″,北纬41°47′29.647″,总占地面积45335.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100平方米。项目为新建工程,主要新建库房3座4464平方米、生产车间1座4636平方米,1#库房1488平方米用于收储HW11、HW12、HW13、HW16类危险废物,2#库房1488平方米用于收储HW03、HW04、HW18、HW34、HW35、HW36类危险废物,3#库房1488平方米用于收储HW08、HW29、HW31、HW49、HW50类危险废物,库房内建设隔墙,按危险废物类别进行分区,1#生产车间4636平方米,设置1套年处理4000吨废旧光伏板再生利用生产线及配套铝膏生产线和值班室,废旧光伏板原料及加工后产品在车间内原料区及产品区堆存,值班室内设置厕所等卫生设施,人员生活、办公依托30团团场内租赁办公室。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处理4000吨废旧光伏板,预计年产硅颗粒产品80吨、玻璃颗粒产品2800吨、铝膏2000吨及废线盒100吨。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

废气:施工期做好人员及车辆管理,加强施工燃油机械设备维护及正常运行,控制燃油废气排放,保持场地车辆畅通,工地运输车辆冲洗保洁,落实好施工场地“六个百分之百”措施,场界颗粒物浓度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相关限值要求。运营期库房各类危险废物采用容器密封,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扩散,玻璃破碎、硅颗粒破碎、铝块破碎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生产期厂房及库房进行密闭,减少无组织废气逸散,非生产期厂房及库房进行必要通风,采取以上措施以减轻无组织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有组织颗粒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有组织排放限值,企业边界无组织硫酸雾、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有机废气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附录A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废水:施工期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施工期不设置施工营地,无生活污水产生。运营期生活污水排入下水管网排放至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固废:施工期产生的土石方全部回填回用,施工建筑垃圾有施工单位或承建单位作为筑路材料和厂区土地平整使用,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运营期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线盒、塑料收集后外售至废品回收单位处理,2#库房内建设危废暂存间1座,发生泄漏事故时产生的石灰中和渣、废拖把、含油抹布、废活性炭、油泥经收集后暂存至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957-2023)的相关要求。

地下水、土壤:项目库房、生产车间均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进行建设,地面、墙裙、池壁和底板采用C30砼、DRB400钢筋现浇,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为50毫米,抗渗等级P6,抗冻等级F200,防渗层渗漏系数≤10-10厘米/秒,池顶设钢盖板,池顶设2层3毫米厚SBS防水层+100毫米厚聚苯板保护层、池内采用环氧玻璃钢+20毫米厚环氧树脂砂浆面层防腐,池上加盖处理,采用以上措施后减轻危险废物对地下水、土壤的影响。

噪声: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段,使用低噪声设备,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排放限值。运营期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和维护;选用先进可靠的低噪设备,并加装减振措施,采取以上降噪措施后,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防沙治沙:划定施工活动范围,严格控制地表扰动范围,加强现状生态环境的保护,采取有效措施减缓施工扬尘污染,加强施工车辆的管理,合理确定施工期运输路线,避免车辆随意碾压破坏地表。施工结束后,对施工迹地及时进行整治、恢复,减轻水土流失,使其受影响的程度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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