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对山西晋城金峰变电站110kV装配式主变扩建工程环评审批前公示
沁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对山西晋城金峰变电站110kV装配式主变扩建工程环评审批前公示
关于山西晋城金峰变电站110kV装配式主变扩建工程环评审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生态环境部令《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将“山西晋城金峰变电站110kV装配式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内容及结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该项目为山西晋城金峰变电站110kV装配式主变扩建工程,该项目建设地 (略) (略) 沁水县端氏镇金峰村(沁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内),金峰变电站现有2台50MVA主变压器,本期扩建1台50MVA主变压器,终期规模为3台50MVA主变压器。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1座110kV车载移动式变电站,变压器容量为50MVA,电压等级为110/10kV。该项目在现有厂区北侧建设,新增用地800m2。项目总投资204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7.5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的概述
(一)施工期
本项目在现有厂区北侧进行建设,施工期主要是进行场地平整、硬化,设备安装,施工期产生的施工扬尘、废水、噪声及固废等均能得到合理处置,随着施工期的结束,施工期环境影响已结束。
(二)运营期
1、电磁环境影响
通过对金峰110kV变电站选用规模、电压等级相同的变电站进行类比监测分析可知,变电站运营后站界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
2、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主变压器在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3、水环境影响
本次不新增劳动定员,无废水产生。
4、固体废物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事故废油、废旧铅蓄电池及生活垃圾。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控制严格执行“6个100%”,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与场内洒水抑尘,施工机械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废料送沁水县指定地点处置。
(二)运营期
1、电磁环境
加强电磁环境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处理。
2、声环境
噪声防治首先是抓源治本,从设备定货入手,在订购设备时要求设备制造厂提供符合噪声要求的合格设备;在总体布置上合理规划,对噪声要求较严的控制室尽量远离主变压器等高噪声设备区,以充分利用建筑物及各种屏障对噪声在传播途径的吸声、隔声、消声的作用,并在建筑结构上尽量采用一些吸声、隔声等措施。
3、水环境
本次不新增劳动定员,无废水产生。
4、固废
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事故废油、废旧铅蓄电池及生活垃圾,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合理处置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环境影响结论的要点
1、山西晋城金峰变电站110kV装配式主变扩建工程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符合开发区发展规划,具有良好的社会效应和经济效益,选址合理。
2、本工程在落实了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对区域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向指定地址通过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本次公示时间:2024年3月4日-2024年3月5日
联系电话:0356-*
地址: (略) 沁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沁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2024年3月4日
关于山西晋城金峰变电站110kV装配式主变扩建工程环评审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生态环境部令《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将“山西晋城金峰变电站110kV装配式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内容及结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该项目为山西晋城金峰变电站110kV装配式主变扩建工程,该项目建设地 (略) (略) 沁水县端氏镇金峰村(沁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内),金峰变电站现有2台50MVA主变压器,本期扩建1台50MVA主变压器,终期规模为3台50MVA主变压器。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1座110kV车载移动式变电站,变压器容量为50MVA,电压等级为110/10kV。该项目在现有厂区北侧建设,新增用地800m2。项目总投资204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7.5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的概述
(一)施工期
本项目在现有厂区北侧进行建设,施工期主要是进行场地平整、硬化,设备安装,施工期产生的施工扬尘、废水、噪声及固废等均能得到合理处置,随着施工期的结束,施工期环境影响已结束。
(二)运营期
1、电磁环境影响
通过对金峰110kV变电站选用规模、电压等级相同的变电站进行类比监测分析可知,变电站运营后站界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
2、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主变压器在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3、水环境影响
本次不新增劳动定员,无废水产生。
4、固体废物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事故废油、废旧铅蓄电池及生活垃圾。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控制严格执行“6个100%”,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与场内洒水抑尘,施工机械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废料送沁水县指定地点处置。
(二)运营期
1、电磁环境
加强电磁环境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处理。
2、声环境
噪声防治首先是抓源治本,从设备定货入手,在订购设备时要求设备制造厂提供符合噪声要求的合格设备;在总体布置上合理规划,对噪声要求较严的控制室尽量远离主变压器等高噪声设备区,以充分利用建筑物及各种屏障对噪声在传播途径的吸声、隔声、消声的作用,并在建筑结构上尽量采用一些吸声、隔声等措施。
3、水环境
本次不新增劳动定员,无废水产生。
4、固废
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事故废油、废旧铅蓄电池及生活垃圾,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合理处置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环境影响结论的要点
1、山西晋城金峰变电站110kV装配式主变扩建工程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符合开发区发展规划,具有良好的社会效应和经济效益,选址合理。
2、本工程在落实了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对区域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向指定地址通过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本次公示时间:2024年3月4日-2024年3月5日
联系电话:0356-*
地址: (略) 沁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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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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