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生态环境局洮北区分局关于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吉林白城风电分公司一、二期危废暂存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白城市生态环境局洮北区分局关于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吉林白城风电分公司一、二期危废暂存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白城市生态环境局洮北区分局关于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吉林白城风电分公司一、二期危废暂存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白洮环建字〔2024〕02号
华能 (略) :
你单位《关于<华能 (略) 洮北风电场一、二期危险废物库房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申请》 (略) (略) 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拟建设地 (略) 洮北区青山镇青山草场15-1号, (略) (略) 厂区内,利用现有物资库房进行升级改造。 (略) 厂区四周均为空地。项目拟建危废暂存间位于厂区内东南侧,利用现有物资库房升级改造,危废暂存间东侧隔厂区内道路6m为仓库,南侧为厂区绿化带,西侧为厂区绿化带,北侧隔厂区内道路6m为仓库;项目总投资为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0万元。项目建设内容为:项目利用现有物资库房进行升级改造,占地面积为43.2㎡,设置固态废物存放区、半固态废物存放区及液态废物存放区;建成后,危废暂存间仅作为贮存、转运仓库,不涉及物化加工、拆解等,危险废物暂存总量约2.218t/a。
二、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结论和专家的审查意见,原则同意实施华能 (略) 洮北风电场一、二期危险废物库房改造项目。
三、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按有关规定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施工中废水、废气、噪声、垃圾等污染环境。
(二)本项目营运期不新增员工,暂存间管理人员由厂区现有人员进行调剂,不新增生活污水;项目为危险废物暂存间项目,正常工况下不产生生产废水,综上本项目无废水排放。
(三)本项目运营期危废暂存间内废铅蓄电池正常工况下,不会发生破损泄漏情况,原包装贮存,不会产生废气。
非正常情况:1、如更换铅蓄电池时以及转运过程中,发现废铅蓄电池有破损,单独放在防渗防漏带盖 PVC 桶内再装车,防止电解液泄漏,直接外送至有资质单位处理。事故状态下废铅酸蓄电池储存过程中若出现破碎会产生硫酸雾和铅尘,当废铅蓄电池发生泄露时,电池泄漏时电解液会挥发少量的酸雾,紧急采用棉纱吸取泄漏液,再用石灰覆盖中和,然后用抹布清洁地面,最后将棉纱、石灰等收集作为危废处置。
2、事故状态下废油桶储存过程中若出现破损泄露,会有少量的油气挥发。废油发生少量泄漏时,用砂土、蛭石或其它惰性材料吸附,砂土等吸附材料收集后作为危废处理。发生大量泄漏时,可收容在围堰以及地下防渗集液池内,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气灾害,用防爆泵转移至新油桶内,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
3、事故状态下废气经紧急处理后产生量极少,再经风机+活性炭(安装防酸滤铅网)+碱液填料吸收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可以达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生产时间,选择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采取减振、消音、隔音处理,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和保养,使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
(五)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如下:
1.废齿轮箱油、废变压器油、废液压油、废轴承油脂。采用密封油桶装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液态废物存放区,定期委托有处置资质单位处理;
2.废含油抹布、废滤清器、废滤芯、废活性炭、废电路板废油桶采用桶盖密封经收集后,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固态废物存放区,定期委托有处置资质单位处理;
3.废铅蓄电池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半固态废物存放区,定期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六)严格落实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设置各污染物监测点,定期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自行监测,确保达标排放;建立完善的环境污染防控体系,制定落实应急预案,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四、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该《报告表》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止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报告表》。自《报告表》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该项目在投入生产或使用并产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申请排污许可证,依法持证排污。
七、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洮北区大队负责对该项目开展事中事后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特此批复。
(略) 生态环境局洮北区分局
2024年1月23日
白城市生态环境局洮北区分局关于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吉林白城风电分公司一、二期危废暂存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白洮环建字〔2024〕02号
华能 (略) :
你单位《关于<华能 (略) 洮北风电场一、二期危险废物库房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申请》 (略) (略) 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拟建设地 (略) 洮北区青山镇青山草场15-1号, (略) (略) 厂区内,利用现有物资库房进行升级改造。 (略) 厂区四周均为空地。项目拟建危废暂存间位于厂区内东南侧,利用现有物资库房升级改造,危废暂存间东侧隔厂区内道路6m为仓库,南侧为厂区绿化带,西侧为厂区绿化带,北侧隔厂区内道路6m为仓库;项目总投资为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0万元。项目建设内容为:项目利用现有物资库房进行升级改造,占地面积为43.2㎡,设置固态废物存放区、半固态废物存放区及液态废物存放区;建成后,危废暂存间仅作为贮存、转运仓库,不涉及物化加工、拆解等,危险废物暂存总量约2.218t/a。
二、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结论和专家的审查意见,原则同意实施华能 (略) 洮北风电场一、二期危险废物库房改造项目。
三、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按有关规定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施工中废水、废气、噪声、垃圾等污染环境。
(二)本项目营运期不新增员工,暂存间管理人员由厂区现有人员进行调剂,不新增生活污水;项目为危险废物暂存间项目,正常工况下不产生生产废水,综上本项目无废水排放。
(三)本项目运营期危废暂存间内废铅蓄电池正常工况下,不会发生破损泄漏情况,原包装贮存,不会产生废气。
非正常情况:1、如更换铅蓄电池时以及转运过程中,发现废铅蓄电池有破损,单独放在防渗防漏带盖 PVC 桶内再装车,防止电解液泄漏,直接外送至有资质单位处理。事故状态下废铅酸蓄电池储存过程中若出现破碎会产生硫酸雾和铅尘,当废铅蓄电池发生泄露时,电池泄漏时电解液会挥发少量的酸雾,紧急采用棉纱吸取泄漏液,再用石灰覆盖中和,然后用抹布清洁地面,最后将棉纱、石灰等收集作为危废处置。
2、事故状态下废油桶储存过程中若出现破损泄露,会有少量的油气挥发。废油发生少量泄漏时,用砂土、蛭石或其它惰性材料吸附,砂土等吸附材料收集后作为危废处理。发生大量泄漏时,可收容在围堰以及地下防渗集液池内,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气灾害,用防爆泵转移至新油桶内,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
3、事故状态下废气经紧急处理后产生量极少,再经风机+活性炭(安装防酸滤铅网)+碱液填料吸收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可以达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生产时间,选择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采取减振、消音、隔音处理,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和保养,使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
(五)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如下:
1.废齿轮箱油、废变压器油、废液压油、废轴承油脂。采用密封油桶装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液态废物存放区,定期委托有处置资质单位处理;
2.废含油抹布、废滤清器、废滤芯、废活性炭、废电路板废油桶采用桶盖密封经收集后,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固态废物存放区,定期委托有处置资质单位处理;
3.废铅蓄电池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半固态废物存放区,定期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六)严格落实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设置各污染物监测点,定期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自行监测,确保达标排放;建立完善的环境污染防控体系,制定落实应急预案,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四、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该《报告表》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止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报告表》。自《报告表》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该项目在投入生产或使用并产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申请排污许可证,依法持证排污。
七、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洮北区大队负责对该项目开展事中事后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特此批复。
(略) 生态环境局洮北区分局
202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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