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拟审批公示表北三台凸起北214区块二叠系梧桐沟组油藏评价井工程等3个项目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拟审批公示表北三台凸起北214区块二叠系梧桐沟组油藏评价井工程等3个项目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2月29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29日--2024年3月1日(2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

传 真:0994-*

通讯地址: (略) 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邮 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北三台凸起北214区块二叠系梧桐沟组油藏评价井工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吉木萨尔县老台乡

中 (略) 开发公司

(略)

总投资108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2万元,占比13.96%。总占地面积33139.5m2,均为临时占地。部署3口评价井(北217、北218、北219)设计钻深合计为6530m;井型均为直井,采用三开井身结构,一开、二开采用水基钻井液(不涉及聚磺体系),三开采用油基钻井液。工程内容包括钻前工程、钻井工程、试油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及依托工程,单井钻井期50天,试油期80天,合计390天。

(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合理规划占地面积,选址选线尽量避让植被较多的区域,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对临时占用地应依法办理征地手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生态经济补偿和恢复植被,严禁随意丢弃污染物,严禁施工人员捕猎野生动物。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清理、平整,恢复植被,减少水土流失。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有关规定,落实防沙治沙措施。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管理规定,不得对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环境和环境质量造成影响。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现场运输车辆低速慢行,不得超载,易起尘物料在运输、存放时加盖遮盖物,最大限度防止扬尘扩散;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柴油并加强机械、车辆的维护,施工期井场边界柴油机、发电机烟气排放的污染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要求;试油期伴生气经排气管线充分燃烧后排放,试油期井场边界非*烷总烃参照执行《*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边界浓度限值要求。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试油期间试油废水经专用储罐收集后由罐车拉运至北联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进行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相关标准后全部回注油藏,不得外排;钻井采用下套管注水泥固井的完井方式进行水泥固井,水泥浆返至地面,封隔地层和水层,避免地下水环境污染;生活营地设临时防渗收集池用于收集生活污水,收集暂存后定期由吸污车清运至吉木萨尔县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得外排。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较大的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措施,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加强施工场地管理,合理疏导进入施工区的车辆,禁止运输车辆随意高声鸣笛,噪声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井场设钻井液不落地设备,水基钻井岩屑、油基钻井岩屑采用不落地系统进行固液分离处理。分离出的液相回用于钻井,分离出的水基钻井岩屑暂存于专用方罐中,由岩屑处置单位直接拉运进行处理,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污染物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相关要求后方可进行综合利用;分离出的油基钻井岩屑进入油基岩屑专用方罐后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试油期间压裂返排液经专用储罐收集后由罐车拉运至北联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进行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相关标准后全部回注油藏,不得外排。施工结束后产生的废防渗材料、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严禁随意丢弃。本项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及运输过程中应依据《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要求进行管理,转移过程应按《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并定期清理至吉木萨尔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2

金风科技国创中心昌吉州木垒县80万千瓦实验风电场项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州木垒县

木垒金风天润 (略)

新疆 (略)

项目总投资*.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0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为90.08hm2。建设内容:项目总装机容量842.6MW(样机轮换验证期间通过切出常规机组,确保始终不超过800MW总容量在网),共采用100台风力发电机组。

(一)废气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气排放执行标准。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并定期清扫、洒水。土方应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等措施。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采取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及洒水降水等有效措施;采用商品混凝土,现场不设混凝土搅拌站,机械、车辆使用标准柴油,加强机械、车辆维护保养,施工期扬尘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二)废水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水排放执行标准。施工区设置沉淀池,机械设备冲洗废水排入沉淀池,收集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施工期结束对沉淀池进行拆除填埋处理;施工生活区设置临时环保厕所,定期拉运至木垒县境内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影响环保措施及噪声排放执行标准。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固定类机械设备基础减震,夜间禁止施工,施工活动产生的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相关规定限值要求;选用出厂合格的低噪声组件;电子器件装置,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影响环保措施及固废排放执行标准。施工过程产生的弃方全部用于场地平整及施工迹地恢复;施工建筑垃圾交由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磷酸铁锂储能电池和废油。磷酸铁锂储能电池报废后由储能电池生产厂家回收。箱变产生的废油经贮油池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贮油池的设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有关规定建设。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占地为天然牧草地、灌木林地、裸土地,开工建设前应取得林草部门的意见方可开工。施工期主要采取尽量减少占地、控制施工范围、减少扰动面积、分层开挖分层回填、减少地表开挖裸露时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有关规定,落实防沙治沙措施。施工后期对各类站场及除留作检修道路的施工便道予以土地整治。以减少水土流失;土方堆存过程中使用防尘网,并定期洒水抑尘,施工扰动区地表进行平整,原地貌类型采用自然恢复措施,防治土地沙化。

3

盆1井西凹陷莫17区块侏罗系三工河组油气藏评价井工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玛纳斯县

中 (略) 开发公司

南京 (略)

总投资1294.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8万元,占比10.6%。总占地面积78142m2,均为临时占地。部署2口评价井——莫172井、莫173井,钻井总进尺为8792m,采用三开直井井身结构,一开、二开采用水基钻井液,三开采用油基钻井液。工程内容包括钻前工程、钻井工程、试油工程、完井及公用工程,莫172井钻井周期为60天,莫173井钻井周期为65天,试油期180天。

(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合理规划占地面积,选址选线尽量避让植被较多的区域,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对临时占用地应依法办理征地手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生态经济补偿和恢复植被,严禁随意丢弃污染物,严禁施工人员捕猎野生动物。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清理、平整,植被恢复主要靠自然恢复,减少水土流失。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有关规定,落实防沙治沙措施。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管理规定,不得对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环境和环境质量造成影响。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现场运输车辆低速慢行,不得超载,易起尘物料在运输、存放时加盖遮盖物,最大限度防止扬尘扩散;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柴油并加强机械、车辆的维护,施工期井场边界柴油机、发电机烟气排放的污染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要求;试油期伴生气经排气管线充分燃烧后排放,试油期井场边界非*烷总烃参照执行《*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边界浓度限值要求。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试油期间洗井废水、压裂返排液经专用储罐收集后由罐车拉运至石西集中处理站采出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相关标准后全部回注油藏,不得外排;钻井采用下套管注水泥固井的完井方式进行水泥固井,水泥浆返至地面,封隔地层和水层,避免地下水环境污染;生活营地设临时防渗收集池用于收集生活污水,收集暂存后定期由吸污车清运至石西油田作业区生活区污水处理站处理,不得外排。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较大的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措施,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加强施工场地管理,合理疏导进入施工区的车辆,禁止运输车辆随意高声鸣笛,噪声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井场设钻井液不落地设备,水基钻井岩屑、油基钻井岩屑采用不落地系统进行固液分离处理。分离出的液相回用于钻井,分离出的水基钻井岩屑暂存于专用方罐中,由岩屑处置单位直接拉运进行处理,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污染物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相关要求后方可进行综合利用;分离出的油基钻井岩屑进入油基岩屑专用方罐后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机械设备废油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施工结束后产生的沾油废防渗材料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严禁随意丢弃。本项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及运输过程中应依据《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要求进行管理,转移过程应按《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并定期清理至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2月29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29日--2024年3月1日(2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

传 真:0994-*

通讯地址: (略) 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邮 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北三台凸起北214区块二叠系梧桐沟组油藏评价井工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吉木萨尔县老台乡

中 (略) 开发公司

(略)

总投资108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2万元,占比13.96%。总占地面积33139.5m2,均为临时占地。部署3口评价井(北217、北218、北219)设计钻深合计为6530m;井型均为直井,采用三开井身结构,一开、二开采用水基钻井液(不涉及聚磺体系),三开采用油基钻井液。工程内容包括钻前工程、钻井工程、试油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及依托工程,单井钻井期50天,试油期80天,合计390天。

(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合理规划占地面积,选址选线尽量避让植被较多的区域,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对临时占用地应依法办理征地手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生态经济补偿和恢复植被,严禁随意丢弃污染物,严禁施工人员捕猎野生动物。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清理、平整,恢复植被,减少水土流失。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有关规定,落实防沙治沙措施。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管理规定,不得对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环境和环境质量造成影响。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现场运输车辆低速慢行,不得超载,易起尘物料在运输、存放时加盖遮盖物,最大限度防止扬尘扩散;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柴油并加强机械、车辆的维护,施工期井场边界柴油机、发电机烟气排放的污染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要求;试油期伴生气经排气管线充分燃烧后排放,试油期井场边界非*烷总烃参照执行《*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边界浓度限值要求。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试油期间试油废水经专用储罐收集后由罐车拉运至北联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进行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相关标准后全部回注油藏,不得外排;钻井采用下套管注水泥固井的完井方式进行水泥固井,水泥浆返至地面,封隔地层和水层,避免地下水环境污染;生活营地设临时防渗收集池用于收集生活污水,收集暂存后定期由吸污车清运至吉木萨尔县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得外排。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较大的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措施,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加强施工场地管理,合理疏导进入施工区的车辆,禁止运输车辆随意高声鸣笛,噪声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井场设钻井液不落地设备,水基钻井岩屑、油基钻井岩屑采用不落地系统进行固液分离处理。分离出的液相回用于钻井,分离出的水基钻井岩屑暂存于专用方罐中,由岩屑处置单位直接拉运进行处理,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污染物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相关要求后方可进行综合利用;分离出的油基钻井岩屑进入油基岩屑专用方罐后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试油期间压裂返排液经专用储罐收集后由罐车拉运至北联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进行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相关标准后全部回注油藏,不得外排。施工结束后产生的废防渗材料、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严禁随意丢弃。本项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及运输过程中应依据《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要求进行管理,转移过程应按《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并定期清理至吉木萨尔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2

金风科技国创中心昌吉州木垒县80万千瓦实验风电场项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州木垒县

木垒金风天润 (略)

新疆 (略)

项目总投资*.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0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为90.08hm2。建设内容:项目总装机容量842.6MW(样机轮换验证期间通过切出常规机组,确保始终不超过800MW总容量在网),共采用100台风力发电机组。

(一)废气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气排放执行标准。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并定期清扫、洒水。土方应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等措施。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采取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及洒水降水等有效措施;采用商品混凝土,现场不设混凝土搅拌站,机械、车辆使用标准柴油,加强机械、车辆维护保养,施工期扬尘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二)废水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水排放执行标准。施工区设置沉淀池,机械设备冲洗废水排入沉淀池,收集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施工期结束对沉淀池进行拆除填埋处理;施工生活区设置临时环保厕所,定期拉运至木垒县境内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影响环保措施及噪声排放执行标准。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固定类机械设备基础减震,夜间禁止施工,施工活动产生的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相关规定限值要求;选用出厂合格的低噪声组件;电子器件装置,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影响环保措施及固废排放执行标准。施工过程产生的弃方全部用于场地平整及施工迹地恢复;施工建筑垃圾交由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磷酸铁锂储能电池和废油。磷酸铁锂储能电池报废后由储能电池生产厂家回收。箱变产生的废油经贮油池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贮油池的设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有关规定建设。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占地为天然牧草地、灌木林地、裸土地,开工建设前应取得林草部门的意见方可开工。施工期主要采取尽量减少占地、控制施工范围、减少扰动面积、分层开挖分层回填、减少地表开挖裸露时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有关规定,落实防沙治沙措施。施工后期对各类站场及除留作检修道路的施工便道予以土地整治。以减少水土流失;土方堆存过程中使用防尘网,并定期洒水抑尘,施工扰动区地表进行平整,原地貌类型采用自然恢复措施,防治土地沙化。

3

盆1井西凹陷莫17区块侏罗系三工河组油气藏评价井工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玛纳斯县

中 (略) 开发公司

南京 (略)

总投资1294.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8万元,占比10.6%。总占地面积78142m2,均为临时占地。部署2口评价井——莫172井、莫173井,钻井总进尺为8792m,采用三开直井井身结构,一开、二开采用水基钻井液,三开采用油基钻井液。工程内容包括钻前工程、钻井工程、试油工程、完井及公用工程,莫172井钻井周期为60天,莫173井钻井周期为65天,试油期180天。

(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合理规划占地面积,选址选线尽量避让植被较多的区域,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对临时占用地应依法办理征地手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生态经济补偿和恢复植被,严禁随意丢弃污染物,严禁施工人员捕猎野生动物。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清理、平整,植被恢复主要靠自然恢复,减少水土流失。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有关规定,落实防沙治沙措施。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管理规定,不得对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环境和环境质量造成影响。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现场运输车辆低速慢行,不得超载,易起尘物料在运输、存放时加盖遮盖物,最大限度防止扬尘扩散;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柴油并加强机械、车辆的维护,施工期井场边界柴油机、发电机烟气排放的污染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要求;试油期伴生气经排气管线充分燃烧后排放,试油期井场边界非*烷总烃参照执行《*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边界浓度限值要求。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试油期间洗井废水、压裂返排液经专用储罐收集后由罐车拉运至石西集中处理站采出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相关标准后全部回注油藏,不得外排;钻井采用下套管注水泥固井的完井方式进行水泥固井,水泥浆返至地面,封隔地层和水层,避免地下水环境污染;生活营地设临时防渗收集池用于收集生活污水,收集暂存后定期由吸污车清运至石西油田作业区生活区污水处理站处理,不得外排。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较大的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措施,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加强施工场地管理,合理疏导进入施工区的车辆,禁止运输车辆随意高声鸣笛,噪声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井场设钻井液不落地设备,水基钻井岩屑、油基钻井岩屑采用不落地系统进行固液分离处理。分离出的液相回用于钻井,分离出的水基钻井岩屑暂存于专用方罐中,由岩屑处置单位直接拉运进行处理,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污染物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相关要求后方可进行综合利用;分离出的油基钻井岩屑进入油基岩屑专用方罐后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机械设备废油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施工结束后产生的沾油废防渗材料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严禁随意丢弃。本项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及运输过程中应依据《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要求进行管理,转移过程应按《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并定期清理至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