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4日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2024年3月4日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区拟对下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span>

邮箱:*@*63.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东部 (略) 政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昆山开发区同丰路(黄浦江路-金沙江路)、太湖路(南浜路-景王路)

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所

昆山 (略)

项目投资120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同丰路、太湖路,重建桃花江桥、新建白墅浦桥,以及提升道路两侧绿化景观等配套工程。

1.?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区域现有污水管道以及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其他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严禁直接排入周边地表水体。

2.?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施工管理,严格控制施工期物料装卸、运输、堆放等过程中的废气污染。施工扬 (略) 《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表1标准。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作业工艺,不得擅自从事夜间噪声作业,在敏感目标附近施工应采取有效降噪措施,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营运期根据项目沿线敏感点规模及受影响情况,落实相应有效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敏感点声环境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标准,减轻交通噪声对周边声环境质量的影响。

4.?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应及时收集清运至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地点,严禁乱丢乱弃。生活垃圾应定点收集存储,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处理。

2

欧浦登光学(昆山)有限公司年产复印机设备零件850万个、反射镜片80万个项目

昆山开发区富春江路886号

欧浦登光学(昆山)有限公司

苏州 (略)

项目投资500万元,年产复印机设备零件850万个、反射镜片80万个。

1.本项目清洗废水经厂内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接管排放至昆山开发区琨澄 (略) 。

2.本项目切割废气无组织排放。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区拟对下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span>

邮箱:*@*63.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东部 (略) 政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昆山开发区同丰路(黄浦江路-金沙江路)、太湖路(南浜路-景王路)

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所

昆山 (略)

项目投资120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同丰路、太湖路,重建桃花江桥、新建白墅浦桥,以及提升道路两侧绿化景观等配套工程。

1.?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区域现有污水管道以及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其他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严禁直接排入周边地表水体。

2.?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施工管理,严格控制施工期物料装卸、运输、堆放等过程中的废气污染。施工扬 (略) 《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表1标准。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作业工艺,不得擅自从事夜间噪声作业,在敏感目标附近施工应采取有效降噪措施,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营运期根据项目沿线敏感点规模及受影响情况,落实相应有效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敏感点声环境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标准,减轻交通噪声对周边声环境质量的影响。

4.?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应及时收集清运至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地点,严禁乱丢乱弃。生活垃圾应定点收集存储,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处理。

2

欧浦登光学(昆山)有限公司年产复印机设备零件850万个、反射镜片80万个项目

昆山开发区富春江路886号

欧浦登光学(昆山)有限公司

苏州 (略)

项目投资500万元,年产复印机设备零件850万个、反射镜片80万个。

1.本项目清洗废水经厂内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接管排放至昆山开发区琨澄 (略) 。

2.本项目切割废气无组织排放。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