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一季度月度升规企业奖补资金的公示
2022年度一季度月度升规企业奖补资金的公示
根据《 (略)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应对疫情加快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政策意见》(嵊防控〔2022〕1 号)、《 (略) 财政厅关于下达 2022 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2〕29号)文件精神,对2022年一季度新增月度上规且稳定经营的工业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每家奖励 20 万元。经市经信局、财政局审核,对浙江 (略) 等2家企业给予资金扶持(详见附表)。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来信、来电、来 (略) 经信局反映。凡使用书面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联系方式:市经信局企业发展科,联系地址: (略) 三江街道领带园一路403号国资大楼2001室,邮编:*,电话:*。
附件:2022年度一季度月度升规企业奖补资金核算表
附表:
2022年度一季度月度升规企业奖补资金核算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应拨金额(万元) | 备注 |
1 | 浙江 (略) | 20 | 2022 年省级资金 |
2 | 浙江 (略) | 20 | 2022 年省级资金 |
根据《 (略)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应对疫情加快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政策意见》(嵊防控〔2022〕1 号)、《 (略) 财政厅关于下达 2022 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2〕29号)文件精神,对2022年一季度新增月度上规且稳定经营的工业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每家奖励 20 万元。经市经信局、财政局审核,对浙江 (略) 等2家企业给予资金扶持(详见附表)。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来信、来电、来 (略) 经信局反映。凡使用书面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联系方式:市经信局企业发展科,联系地址: (略) 三江街道领带园一路403号国资大楼2001室,邮编:*,电话:*。
附件:2022年度一季度月度升规企业奖补资金核算表
附表:
2022年度一季度月度升规企业奖补资金核算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应拨金额(万元) | 备注 |
1 | 浙江 (略) | 20 | 2022 年省级资金 |
2 | 浙江 (略) | 20 | 2022 年省级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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