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源县行政审批局关于涞源县建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干排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的公示
涞源县行政审批局关于涞源县建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干排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涞源县 (略) 尾矿干排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4日---2023年3月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312—*-8046
通讯地址: (略) 涞源县广平大街2号涞源县行政审批局
邮 编:*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涞源县 (略) 尾矿干排技术改造项目 | (略) 涞源县水堡镇龙家庄村 | 涞源县 (略) | 河北 (略) | 建设内容: 项目在原厂区建设一条尾矿干排生产线,每年处理尾矿砂5万吨。 项目投资:总投资6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的15.87%。 | 项目建设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环境管理机构、管理制度、环境保护设计、环境保护工程施工等要求; (1) 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施工的相关规定,采取有效的抑尘、降噪措施,产生的固体废物严格按照类别及时清运妥善处置。 (2)废气:项目废气主要是铁矿石堆存装卸粉尘和车辆运输产生的粉尘,原料给料采用喷雾抑尘装置进行治理,车辆运输扬尘采用厂区出入口安装车辆清洗装置进行治理,各无组织面源排放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标准要求。 (3)废水:本项目尾矿干排系统运行时生产过程废水自流至中间水池后经浓缩罐沉淀澄清,上清液泵入回用水池,回用于选厂生产,不外排。职工盥洗废水,就地泼洒地面抑尘,不外排。 (4)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和其他泵类、风机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和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标准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5)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为一般固体废物,包括污泥、除尘灰。污泥经压滤机脱水后外售综合利用;除尘灰收集后外售利用。一般固废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标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涞源县 (略) 尾矿干排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4日---2023年3月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312—*-8046
通讯地址: (略) 涞源县广平大街2号涞源县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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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涞源县 (略) 尾矿干排技术改造项目 | (略) 涞源县水堡镇龙家庄村 | 涞源县 (略) | 河北 (略) | 建设内容: 项目在原厂区建设一条尾矿干排生产线,每年处理尾矿砂5万吨。 项目投资:总投资6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的15.87%。 | 项目建设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环境管理机构、管理制度、环境保护设计、环境保护工程施工等要求; (1) 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施工的相关规定,采取有效的抑尘、降噪措施,产生的固体废物严格按照类别及时清运妥善处置。 (2)废气:项目废气主要是铁矿石堆存装卸粉尘和车辆运输产生的粉尘,原料给料采用喷雾抑尘装置进行治理,车辆运输扬尘采用厂区出入口安装车辆清洗装置进行治理,各无组织面源排放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标准要求。 (3)废水:本项目尾矿干排系统运行时生产过程废水自流至中间水池后经浓缩罐沉淀澄清,上清液泵入回用水池,回用于选厂生产,不外排。职工盥洗废水,就地泼洒地面抑尘,不外排。 (4)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和其他泵类、风机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和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标准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5)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为一般固体废物,包括污泥、除尘灰。污泥经压滤机脱水后外售综合利用;除尘灰收集后外售利用。一般固废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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