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新交易国土告字[2024]3号
经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3(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XTC(2023)27号 | 宗地总面积 | 125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扬武镇大开门社区居委会居拉里下小组 | |
出让年限 | 50 | 容积率 | ≥0.8 | 建筑系数 | ≥40% | |
绿地率 | ≤20% | 建筑限高 | 建筑总高度控制在24米以下。 |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
投资强度 | ≥899万元/公顷 | 竞买保证金 | 5万元 | 评估报告备案号 | *BA0006 | |
交地条件 | 按现状交地 | |||||
起始价 (万元) | 27.5283 | 增价幅度 | 1万元/次的整数倍 | |||
挂牌开始 时间 | 2024年3月24日08时3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4年4月2日09时30分 | |||
备 注 | 符合国家工业用地控制指标的规定,按照《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55031-2022)执行。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其他设定条件按照《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XTC(2023)27号地块规划建设条件的通知》(新自然资发[2024]1号)的要求执行。 | |||||
宗地编号 | XTC(2024)01号 | 宗地总面积 | 557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新平县扬武镇大开门社区居委会大开门小组 | |
出让年限 | 50 | 容积率 | ≥0.8 | 建筑系数 | ≥40% | |
绿地率 | ≤20% | 建筑限高 | 建筑总高度控制在24米以下。 |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
投资强度 | ≥899万元/公顷 | 竞买保证金 | 24万元 | 评估报告备案号 | *BA0007 | |
交地条件 | 按现状交地 | |||||
起始价 (万元) | 122.1363 | 增价幅度 | 3万元/次的整数倍 | |||
挂牌开始 时间 | 2024年3月24日08时3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4年4月2日09时30分 | |||
备 注 | 符合国家工业用地控制指标的规定,按照《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55031-2022)执行。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其他设定条件按照《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XTC(2024)01号地块规划建设条件的通知》(新自然资发[2024]2号)的要求执行。 | |||||
宗地编号 | XTC(2024)02号 | 宗地总面积 | 557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新平县扬武镇大开门社区居委会大开门小组 | |
出让年限 | 50 | 容积率 | ≥0.5 | 建筑系数 | ≥30% | |
绿地率 | ≤20% | 建筑限高 | 建筑总高度控制在24米以下。 |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
投资强度 | ≥899万元/公顷 | 竞买保证金 | 24万元 | 评估报告备案号 | *BA0008 | |
交地条件 | 按现状交地 | |||||
起始价 (万元) | 122.0268 | 增价幅度 | 3万元/次的整数倍 | |||
挂牌开始 时间 | 2024年3月24日08时3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4年4月2日09时30分 | |||
备 注 | 符合国家工业用地控制指标的规定,按照《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55031-2022)执行。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其他设定条件按照《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XTC(2024)02号地块规划建设条件的通知》(新自然资发[2024]3号)的要求执行。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报名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只可单独竞买,不得联合竞买。
2.同一名竞买申请人只能提交一次竞买申请(同一法定代表人视为同一名竞买申请人,申请人网上提交书面申请名称与交纳竞买保证金账户名称必须一致)。
3.凡存在拖欠土地价款或者土地出让金、囤地炒地、不严格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违反土地出让相关规定或有土地违法行为的禁止参与竞买。
4.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http://**)、信用中国http://**)、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国家税 (略) 税务局官网(http://**)等政府信用平台有失信记录或在惩戒期限内的,禁止参与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挂牌出让,采用网上报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1.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 2024年3月4日08:30 至 2024年3月29日16:30(北京时间,下同)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选择地区: (略) ,进入“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 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在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免费下载出让文件(包括挂牌出让公告、须知及其他相关事宜),以谷歌、极速360浏览器为主(建议电脑显示器分辨率设置1920×1080以上,使用最新谷歌浏览器100.0.4896.127正式版本。)。
2.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 2024年3月4日 08:30 至 2024年3月29日16:30持企业数字证书(CA)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地区: (略) ,进入“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http://**.cn)进行网上报名。
(1)竞买人如没有CA数字证书,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地区: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注册(提交资料并审核通过)以及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报名参加竞买。如果竞买人之前已经办理过云南CA数字证书,只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地区: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注册登录,重新确认信息,无需重复办理CA数字证书。
★注: (略) 办理的上海CA数字证书(黑色锁)不能对接, (略) 内其他地区办理的云南CA (略) 通用。
(2)办理CA数字证书窗口: (略) 红塔区玉龙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楼(保安大厦后门前行约100米)。
玉溪咨询、办理CA数字证书窗口服务热线(办公移动座机):*。
3.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转账或电汇的竞买保证金应在 2024年3月29日 16:30 前到达出让文件中规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并由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地区: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确认(周六、周日银行不办理对公业务,请竞买人合理安排保证金交纳时间,如保证金无法到账,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逾期不受理。
保证金交纳方式:线下交纳(竞买人为企业的从其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汇入保证金时需要注明地块宗地编号)。竞买人凭转账或电汇票据到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换取竞买保证金正式收据(工作日)。
资格审查:
1.在系统报名时,请竞买人在附件处上传资格所需审核材料,资格审查通过后,竞买人方可参与竞买活动(注:请竞买人须提前报名,保证审核人员有足够时间审核资料)。
2.竞买人在参与土地交易活动时使用虚假资质或存在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受到限制或禁止参与土地竞买等情形时,一经查实,不予退还保证金,相关行为要进行公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地区: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上进行。
六、信息发布媒体:
1. (略) 场网(http://**);
2.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http://**.cn);
3.新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
如有变化,将在原公告发布渠道上及时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如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网上限时竞价,限时竞价为每次10分钟,通过网上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竞得人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足成交价款的20%的,应当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日内,到新平县税务局第一分局(政务中心二楼)补足不低于成交价款的20%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
(三)土地出让价款缴纳方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不按期缴纳出让价款的,按照《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矿业权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玉政发[2013]13号)文件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竞得人不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六十日,经出让人催交后十个工作日内仍不能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执行。
(四)受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委托,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承办具体挂牌出让相关事务。
八、竞买保证金交纳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支行
账号:*77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新平县振新路2号新平政务4楼(城东客运站斜对面)
联系人:杨女士 0877-*
白女士 0877-*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24年3月4日
新交易国土告字[2024]3号
经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3(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XTC(2023)27号 | 宗地总面积 | 125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扬武镇大开门社区居委会居拉里下小组 | |
出让年限 | 50 | 容积率 | ≥0.8 | 建筑系数 | ≥40% | |
绿地率 | ≤20% | 建筑限高 | 建筑总高度控制在24米以下。 |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
投资强度 | ≥899万元/公顷 | 竞买保证金 | 5万元 | 评估报告备案号 | *BA0006 | |
交地条件 | 按现状交地 | |||||
起始价 (万元) | 27.5283 | 增价幅度 | 1万元/次的整数倍 | |||
挂牌开始 时间 | 2024年3月24日08时3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4年4月2日09时30分 | |||
备 注 | 符合国家工业用地控制指标的规定,按照《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55031-2022)执行。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其他设定条件按照《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XTC(2023)27号地块规划建设条件的通知》(新自然资发[2024]1号)的要求执行。 | |||||
宗地编号 | XTC(2024)01号 | 宗地总面积 | 557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新平县扬武镇大开门社区居委会大开门小组 | |
出让年限 | 50 | 容积率 | ≥0.8 | 建筑系数 | ≥40% | |
绿地率 | ≤20% | 建筑限高 | 建筑总高度控制在24米以下。 |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
投资强度 | ≥899万元/公顷 | 竞买保证金 | 24万元 | 评估报告备案号 | *BA0007 | |
交地条件 | 按现状交地 | |||||
起始价 (万元) | 122.1363 | 增价幅度 | 3万元/次的整数倍 | |||
挂牌开始 时间 | 2024年3月24日08时3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4年4月2日09时30分 | |||
备 注 | 符合国家工业用地控制指标的规定,按照《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55031-2022)执行。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其他设定条件按照《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XTC(2024)01号地块规划建设条件的通知》(新自然资发[2024]2号)的要求执行。 | |||||
宗地编号 | XTC(2024)02号 | 宗地总面积 | 557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新平县扬武镇大开门社区居委会大开门小组 | |
出让年限 | 50 | 容积率 | ≥0.5 | 建筑系数 | ≥30% | |
绿地率 | ≤20% | 建筑限高 | 建筑总高度控制在24米以下。 |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
投资强度 | ≥899万元/公顷 | 竞买保证金 | 24万元 | 评估报告备案号 | *BA0008 | |
交地条件 | 按现状交地 | |||||
起始价 (万元) | 122.0268 | 增价幅度 | 3万元/次的整数倍 | |||
挂牌开始 时间 | 2024年3月24日08时3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4年4月2日09时30分 | |||
备 注 | 符合国家工业用地控制指标的规定,按照《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55031-2022)执行。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其他设定条件按照《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XTC(2024)02号地块规划建设条件的通知》(新自然资发[2024]3号)的要求执行。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报名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只可单独竞买,不得联合竞买。
2.同一名竞买申请人只能提交一次竞买申请(同一法定代表人视为同一名竞买申请人,申请人网上提交书面申请名称与交纳竞买保证金账户名称必须一致)。
3.凡存在拖欠土地价款或者土地出让金、囤地炒地、不严格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违反土地出让相关规定或有土地违法行为的禁止参与竞买。
4.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http://**)、信用中国http://**)、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国家税 (略) 税务局官网(http://**)等政府信用平台有失信记录或在惩戒期限内的,禁止参与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挂牌出让,采用网上报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1.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 2024年3月4日08:30 至 2024年3月29日16:30(北京时间,下同)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选择地区: (略) ,进入“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 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在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免费下载出让文件(包括挂牌出让公告、须知及其他相关事宜),以谷歌、极速360浏览器为主(建议电脑显示器分辨率设置1920×1080以上,使用最新谷歌浏览器100.0.4896.127正式版本。)。
2.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 2024年3月4日 08:30 至 2024年3月29日16:30持企业数字证书(CA)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地区: (略) ,进入“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http://**.cn)进行网上报名。
(1)竞买人如没有CA数字证书,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地区: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注册(提交资料并审核通过)以及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报名参加竞买。如果竞买人之前已经办理过云南CA数字证书,只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地区: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注册登录,重新确认信息,无需重复办理CA数字证书。
★注: (略) 办理的上海CA数字证书(黑色锁)不能对接, (略) 内其他地区办理的云南CA (略) 通用。
(2)办理CA数字证书窗口: (略) 红塔区玉龙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楼(保安大厦后门前行约100米)。
玉溪咨询、办理CA数字证书窗口服务热线(办公移动座机):*。
3.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转账或电汇的竞买保证金应在 2024年3月29日 16:30 前到达出让文件中规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并由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地区: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确认(周六、周日银行不办理对公业务,请竞买人合理安排保证金交纳时间,如保证金无法到账,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逾期不受理。
保证金交纳方式:线下交纳(竞买人为企业的从其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汇入保证金时需要注明地块宗地编号)。竞买人凭转账或电汇票据到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换取竞买保证金正式收据(工作日)。
资格审查:
1.在系统报名时,请竞买人在附件处上传资格所需审核材料,资格审查通过后,竞买人方可参与竞买活动(注:请竞买人须提前报名,保证审核人员有足够时间审核资料)。
2.竞买人在参与土地交易活动时使用虚假资质或存在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受到限制或禁止参与土地竞买等情形时,一经查实,不予退还保证金,相关行为要进行公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地区: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上进行。
六、信息发布媒体:
1. (略) 场网(http://**);
2.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http://**.cn);
3.新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
如有变化,将在原公告发布渠道上及时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如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网上限时竞价,限时竞价为每次10分钟,通过网上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竞得人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足成交价款的20%的,应当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日内,到新平县税务局第一分局(政务中心二楼)补足不低于成交价款的20%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
(三)土地出让价款缴纳方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不按期缴纳出让价款的,按照《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矿业权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玉政发[2013]13号)文件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竞得人不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六十日,经出让人催交后十个工作日内仍不能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执行。
(四)受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委托,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承办具体挂牌出让相关事务。
八、竞买保证金交纳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支行
账号:*77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新平县振新路2号新平政务4楼(城东客运站斜对面)
联系人:杨女士 0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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