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杭锦旗分局关于2024年3月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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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杭锦旗分局关于2024年3月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日我分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杭锦旗分局(杭锦旗政务服务局3楼15号窗口)

  邮编:*

  联系电话:0477-*

  传真: 0477-*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巴音嘎查至巴音乌素嘎查公路工程

内蒙古自治 (略) 杭锦旗伊和乌素苏木镇

杭锦旗交通运输局

北京欣 (略)

本项目为牧区基础公路升级改造项目,改造后修复了原有破损路面。项目线路起点位于巴音嘎查与现有道路*字平交口处(路线起点桩号为K0+000),终点位于阿日善嘎查村镇段南侧与现有道路*字平交口处(路线终点桩号为K15+460),起终点连接现有道路。项目路线全长15.46 km,全线按双向两车道三级公路标准建设(由四级路改扩建为三级路),设计速度为30 km/h,路基宽8.0m,共设置管涵2道,平面交叉17处。项目永久占地22.02 hm2,其中新增永久占地7.58 hm2。配套建设取弃土场、沥青拌合站、混凝土搅拌站、施工便道等临时工程及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4206.32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2万元。

一、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

1.大气环境: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土石方作业等产生的施工扬尘、混凝土拌合过程产生的粉尘、沥青拌合站及路面摊铺作业时产生的沥青烟和苯并[a]芘以及施工机械产生的尾气。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1)施工扬尘。①筑路土石方的临时堆放地应采取临时苫盖、并采取防风防雨措施和围挡措施。加强回填土方堆放场的管理,采取土方表面压实、定期喷水、覆盖等措施;减少施工材料的堆存时间和堆存量,加快物料的周转速度。建筑材料露天堆放地点尽量远离敏感点,并采取洒水措施,减少扬尘产生。②路基开挖后及时完成边坡防护工程,对路基边坡及时进行防护,减少裸露地表的面积,并且采取洒水抑尘、播撒草籽等植物措施和工程措施相结合的方式,避免路基边坡长时间暴露,大风天气起尘。③项目在施工期间,尽可能做到封闭施工,对施工线路征地界线外严禁进行施工行为活动。④粉状材料如水泥、石灰等应罐装或袋装,禁止散装运输;运输泥土及施工材料的车辆应配置防散落装备,装载不宜过满,防止被大风吹起,严禁运输途中扬尘、散落,必须加盖毡布,保证运输过程中不散落;并规划好运输路线与时间,尽量减少对环境的影响。⑤对于易散失材料的堆放加强管理,在其四周设置挡风墙(网),并合理安排堆放位置,采取加盖篷布等措施,必要时在表面掺和外加剂或喷洒润湿剂以使材料稳定,减少可能的起尘量。⑥合理布置施工场地,施工场地四周设置连续封闭围挡,围挡高度不低于1.8m;围挡底端应设置不低于0.2m的防溢座,围挡之间以及围挡与防溢座之间无缝隙。⑦施工车辆必须定期检查,破损的车厢应及时修补,减少车辆在行驶中沿途散落的建筑材料及建筑废料。⑧对施工场地进行硬化,配备洒水车,按要求定期开展洒水降尘作业(每天不少于4~5次);在干旱大风天气应加强洒水,适当增加洒水次数,从根本上减少施工道路扬尘污染。⑨施工场地出口附近经常会有较多的建筑废料洒落并造成污染,施工单位应及时清理干净;并设置轮胎清洗装置。⑩严禁在大风条件下进行易起尘的施工作业。(2)拌合站粉尘:本次评价要求拌合站严格按照混凝土搅拌站工艺设备配套要求进行建设,水泥采用罐车运输、筒仓储存。筒仓带有仓顶袋式除尘器,有组织粉尘可达标排放;为减少进料过程的粉尘排放,拌合站物料设置带有顶棚的半封闭式储料棚,物料输送廊道等设置成封闭式输送廊道,减少粉尘的产生。对干、粉状物料每天定期进行洒水,保证其表层的湿度,避免在使用和存放过程中产生扬尘。(3)沥青烟气:沥青储罐呼吸口连接集气管道,呼吸废气由引风机抽送至沥青烟气处理装置内进行,处理达标后由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对生产线采取密闭处理,成品仓卸料口产生的沥青烟气由引风机抽送至沥青烟气处理装置内进行,处理达标后由排气筒有组织排放;骨料(碎石)烘干、筛分粉尘由引风机抽送至布袋除尘器内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废气通过排气筒排放;烘干滚筒燃烧器燃烧废气经风机抽送至布袋除尘器内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废气通过排气筒排放;矿粉筒仓粉尘经引风机收集入仓顶布袋除尘器,粉尘经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排放。(4)施工机械废气:施工过程中要求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按照各自荷载进行运输,减少汽车尾气的产生量,同时对施工车辆提出要求,严禁报废车辆在施工场地内使用,施工期间做好车辆等的保养和管理,确保其正常作业。(5)取弃土场、表土临时堆场扬尘:本项目设1处取土场(兼做弃土场使用)和1处表土临时堆放场,评价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需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①工程取弃土选择在其背风侧作业,并采取整平、覆盖措施。②取土场分台阶逐级取土,采取边洒水边施工的作业模式,取土过程应及时做好防护,取土结束后应采取植物和工程措施恢复现状。③取弃土场严格按照审批范围进行开采使用,不得随意越界取弃土。④对弃土场要及时回填碾压夯实处置,严禁松散表土在弃土场随意堆放,施工过程随时做好环境保护治理及裸土洒水或苫盖措施,取弃土作业完毕后,立即进行植被恢复。⑤施工单位需对渣土车辆进行严格管理,证件不全或未经运输核准的渣土车不准进入取弃土场。取弃土场施工便道尽量远离敏感点设置,线路尽量绕避敏感点。⑥表土临时堆放场应进行围挡并采取临时苫盖,堆场内采取洒水降尘,施工结束后立即进行场地平整和播撒草籽开展生态恢复。

2.水环境: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场地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1)施工场地生产废水主要为混凝土养护和拌合等产生的施工废水、施工机械和车辆的冲洗废水等。项目混凝土养护和拌合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或洒水降尘,不外排;项目施工机械和车辆冲洗废水经设置的临时隔油沉淀池集中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或洒水降尘,不外排。(2)生活污水主要包括施工人员的就餐和洗涤产生的生活污水及粪便污水。本项目施工场地内设1处施工生活区,与拌合站合建,总施工人数约100人。施工驻地设置防渗化粪池,对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后定期清掏、外运。

3.声环境:本项目沿线敏感点主要为牧民居住点,分布较为分散且户数较少,施工噪声将对沿线声环境质量产生一定的影响。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1)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对高噪音设备周边设置临时钢结构隔声板。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振机座,同时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其更好的运转,尽量降低噪声源强。(2)项目沿线敏感点多为分散的牧民居住点,但部分敏感点距线路较近,根据施工期噪声预测结果应对沿线距离在100m范围内的敏感点设置可吸声式的临时移动式声屏障,以此来减小施工噪声的影响。(3)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临近敏感点的路段禁止夜间施工。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工点,施工单位应视具体情况及时与当地主管部门取得联系,按规定申领夜间施工许可证,同时发布公告,最大限度地争取民众支持,并采取临时隔声屏障等防噪声措施。(4)合理设置施工便道,尽量远离敏感点。对必须进行夜间运输的便道,应设置禁鸣和限速标志牌,车辆夜间通过时速度应小于30km/h。(5)施工场地内高噪声设备应设置基础减振,尽量安装在封闭式车间内。

4.固体废物: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弃土方、拆迁建筑垃圾、旧路清表弃渣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1)废弃土方:本项目废弃土方主要产生于路基开挖等产生的弃土,该部分弃土优先用于路基填筑,不可利用的剩余部分运至本项目所设的弃土场处置。(2)拆迁建筑垃圾:优先考虑重复利用,不可利用的就近送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区进行处置。(3)旧路清表弃渣:本项目为既有路改扩建项目,且由于运行多年部分路面出现破损,因此需对旧有路面进行剥离,对于剥离的固体废物优先考虑重复利用,不可利用的就近送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区进行处置。(4)生活垃圾:施工驻地内设置垃圾箱,生活垃圾经分类集中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运至指定地点统一处理,严禁随意丢弃。

5.生态环境:(1)各处占用灌木林地、草地的临时工程在施工前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使用相关审批手续,并缴纳费用。取土场进行取土前应先进行表土剥离,并集中堆放于取土场一侧设置的表土临时堆放场,表土临时堆放场和弃土场均应进行“先拦后堆”或“先拦后弃”,并做好排水措施和临时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将剥离的表土回覆于取土场进行场地平整,并采用灌草结合的方式进行植被恢复;对施工生产生活区拆除设备和建筑物,去除地面硬化并场地平整,采取播撒草籽进行生态恢复。(2)在穿越生态保护红线路段施工前,在工地设立宣传栏、警示牌,严格控制施工范围,禁止越界施工;该路段内禁止设置施工生产生活区、取弃土场、表土场和施工便道等;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及时清理,严禁在生态红线区内堆放;严格控制水土保持工程的施工质量,保证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恢复及时到位,合理设计施工进度和工期,严禁在雨季施工,减少施工过程中的水土流失。

二、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

1.大气环境:本项目不设服务区、收费站等附属设施,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沿线车辆尾气,汽车尾气排放量的大小与交通量的大小、车辆的类型以及汽车运行的工况有关。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1)加强公路管理及路面养护,保持公路良好运营状态,路面出现破损应及时进行养护。(2)加强运输散装物资如煤、水泥、砂石材料及简易包装的化肥、农药等车辆的管理,运送上述物品需加盖篷布。

2.水环境:本项目不设服务区、收费站等附属设施,无桥梁工程,水环境影响主要为路面径流,汽车尾气污染物及运行车辆所跑、冒、滴、漏的石油类物质等路面残留物随降雨产生的路面径流将对沿线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加强排水工程如边沟、拦水带、急流槽等的维护,出现破损时应及时进行修复,边沟、急流槽等排水工程内堆积有沉积物时应及时清理,以确保排水工程的有效性。

3.声环境:本项目改扩建后为三级路,设计速度30km/h,属低等级公路。项目建成后运营近期和中期产生的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对于远期超标的K0+115~K0+130巴音嘎查牧民点和K0+780~K0+810巴音嘎查牧民点2处敏感点可进一步采取跟踪监测并预留资金,如后期实际交通量增加敏感点噪声超标,可以采取安装通风隔声窗保证室内声环境达标。

4.固体废物:本项目不设服务区、收费站等附属设施,运营期主要固体废物为车辆正常运行时及公路上行人丢弃的垃圾以及发生交通事故时散落的货物等。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1)公路运营单位在养护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及时清理。(2)公路运营单位应定期对沿线进行清扫,及时清运路面上遗撒的垃圾等固体废物。

5.环境风险:根据建设单位和设计资料,本项目现状和改扩建后沿线运输货物类型主要为日常生活物资等,不涉及危险化学品运输,且沿线不涉及跨越或伴行地表水体,因此项目改扩建后运营期发生环境风险事件的概率很小。

6.生态环境:公路运营期对野生动物的影响相对小于施工期,公路作为线性工程,可能形成屏障对动物活动产生阻隔影响。运营期间应加强对边坡的日常维护,进一步减缓水土流失的发生。(1)按公路绿化设计的要求,及时恢复被破坏的植被和生态环境,防止地表裸露。继续完成拟建公路边坡、排水沟等范围内的绿化工作,并加强绿化工程和防护工程的养护。运营期若项目沿线种植植被成活率低,应及时补种,保障沿线植被恢复区域的绿化质量。(2)过水涵洞应及时清淤,以保障水系的通畅。(3)按设计要求进一步完善水土保持各项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土地复垦措施。科学合理地实行灌草相结合的立体绿化格局。特别是对土质边坡,在施工后期及时进行绿化,以保护路基边坡稳定,减少水土流失。(4)穿越生态保护红线路段设置“保护野生动物,减速慢行、禁止鸣笛”“严禁捕猎野生动物”等警示牌,提醒司机在遇到野生动物时谨慎慢行。设置反光条、限制车辆使用远光灯,减缓灯光对野生动物的影响。

2

锡尼站牧民便道与608县道交叉口至651县道与608县道交叉口公路工程

内蒙古自治 (略) 杭锦旗县独贵塔拉镇、锡尼镇

杭锦旗交通运输局

北京欣 (略)

本项目为牧区基础公路升级改造项目,包括主线和连接线工程,路线全长41.90 km(主线长35 km、连接线长6.9 km)。主线(二级公路)为旧路改造工程,双向两车道,设计速度为80 km/h,路基宽12m,仅进行罩面改造,主线涵洞全部利用,不涉及新增交叉工程;连接线为四级公路改扩建为三级公路,双向两车道,设计速度30 km/h,路基宽8.0m,新建2道涵洞,设有平交6处。配套建设取弃土场、拌合站、施工便道等临时工程及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7780.6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48万元。

1.大气:本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环节主要为土石方作业等产生的施工扬尘、混凝土拌合过程产生的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沥青拌合站及路面摊铺作业时产生的沥青烟和苯并芘;施工机械产生的尾气。(1)施工扬尘:①筑路土石方的临时堆放地应采取临时苫盖、并采取防风防雨措施和围挡措施。加强回填土方堆放场的管理,采取土方表面压实、定期喷水、覆盖等措施;减少施工材料的堆存时间和堆存量,加快物料的周转速度。建筑材料露天堆放地点尽量远离敏感点,并采取洒水措施,减少扬尘产生。②路基开挖后及时完成边坡防护工程,对路基边坡及时进行防护,减少裸露地表的面积,并且采取洒水抑尘、播撒草籽等植物措施和工程措施相结合的方式,避免路基边坡长时间暴露,大风天气起尘。③项目在施工期间,尽可能做到封闭施工,对施工线路征地界限外严禁进行施工行为活动。④粉状材料如水泥、石灰等应罐装或袋装,禁止散装运输;运输泥土及施工材料的车辆应配置防散落装备,装载不宜过满,防止被大风吹起,严禁运输途中扬尘、散落,必须加盖苫布,保证运输过程中不散落;并规划好运输路线与时间,尽量减少对环境的影响。⑤对于易散失材料的堆放加强管理,在其四周设置挡风墙(网),并合理安排堆放位置,采取加盖篷布等措施,必要时在表面掺和外加剂或喷洒润湿剂以使材料稳定,减少可能的起尘量。⑥合理布置施工场地,施工场地四周设置连续封闭围挡,围挡高度不低于1.8m;围挡底端应设置不低于0.2m的防溢座,围挡之间以及围挡与防溢座之间无缝隙。⑦施工车辆必须定期检查,破损的车厢应及时修补,减少车辆在行驶中沿途散落的建筑材料及建筑废料。⑧对施工场地进行硬化,配备洒水车,按要求定期开展洒水降尘作业(每天不少于4~5次);在干旱大风天气应加强洒水,适当增加洒水次数,从根本上减少施工道路扬尘污染。⑨施工场地出口附近经常会有较多的建筑废料洒落并造成污染,施工单位应及时清理干净;并设置轮胎清洗装置。⑩严禁在大风条件下进行易起尘的施工作业。(2)拌合站粉尘:本次评价要求拌合站严格按照混凝土搅拌站工艺设备配套要求进行建设,水泥采用罐车运输、筒仓储存。筒仓带有仓顶袋式除尘器,有组织粉尘可达标排放;为减少进料过程的粉尘排放,拌合站物料设置带有顶棚的半封闭式储料棚,物料输送廊道等设置成封闭式输送廊道,减少粉尘的产生。对干、粉状物料每天定期进行洒水,保证其表层的湿度,避免在使用和存放过程中产生扬尘。(3)沥青烟气:沥青储罐呼吸口连接集气管道,呼吸废气由引风机抽送至沥青烟气处理装置内进行,处理达标后由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对生产线采取密闭处理,成品仓卸料口产生的沥青烟气由引风机抽送至沥青烟气处理装置内进行,处理达标后由排气筒有组织排放;骨料(碎石)烘干、筛分粉尘由引风机抽送至布袋除尘器内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废气通过排气筒排放;烘干滚筒燃烧器燃烧废气经风机抽送至布袋除尘器内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废气通过排气筒排放;矿粉筒仓粉尘经引风机收集入仓顶布袋除尘器,粉尘经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排放。(4)施工机械废气:施工过程中要求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按照各自荷载进行运输,减少汽车尾气的产生量,同时对施工车辆提出要求,严禁报废车辆在施工场地内使用,施工期间做好车辆等的保养和管理,确保其正常作业。(5)取弃土场、表土临时堆场扬尘:本项目设1处取土场(兼做弃土场使用)和1处表土临时堆放场,评价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需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①工程取弃土选择在其背风侧作业,并采取整平、覆盖措施。②取土场分台阶逐级取土,采取边洒水边施工的作业模式,取土过程应及时做好防护,取土结束后应采取植物和工程措施恢复现状。③取弃土场严格按照审批范围进行开采使用,不得随意越界取弃土。④对弃土场要及时回填碾压夯实处置,严禁松散表土在弃土场随意堆放,施工过程随时做好环境保护治理及裸土洒水或苫盖措施,取弃土作业完毕后,立即进行植被恢复。⑤施工单位需对渣土车辆进行严格管理,证件不全或未经运输核准的渣土车不准进入取弃土场。取弃土场施工便道尽量远离敏感点设置,线路尽量绕避敏感点。⑥表土临时堆放场应进行围挡并采取临时苫盖,堆场内采取洒水降尘,施工结束后立即进行场地平整和播撒草籽开展生态恢复。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可进一步减小本项目施工期的大气环境影响,所采取的措施基本可行。

2.废水: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场地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1)生产废水:项目混凝土养护和拌合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或洒水降尘,不外排;项目施工机械和车辆冲洗废水经设置的临时隔油沉淀池集中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或洒水降尘,不外排。(2)生活污水:施工生活区设防渗化粪池,对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后定期清掏、外运。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可进一步减小本项目施工期的水环境影响,所采取的措施基本可行。

3.噪声:本项目施工过程中需要使用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运行过程中会辐射出强烈的噪声,对沿线居民的正常生活产生影响。(1)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对高噪音设备周边设置临时钢结构隔声板。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振机座,同时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其更好的运转,尽量降低噪声源强。(2)项目沿线敏感点多为分散的牧民居住点,但部分敏感点距线路较近,根据施工期噪声预测结果应对沿线距离在100m范围内的敏感点设置可吸声式的临时移动式声屏障,以此来减小施工噪声的影响。(3)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临近敏感点的路段禁止夜间施工。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工点,施工单位应视具体情况及时与当地主管部门取得联系,按规定申领夜间施工许可证,同时发布公告,最大限度地争取民众支持,并采取临时隔声屏障等防噪声措施。(4)合理设置施工便道,尽量远离敏感点。对必须进行夜间运输的便道,应设置禁鸣和限速标志牌,车辆夜间通过时速度应小于30km/h。(5)施工场地内高噪声设备应设置基础减振,尽量安装在封闭式车间内。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可将施工期对敏感点造成的声环境影响降至最低,所采取的临时移动式声屏障等措施基本可行。

4.固体废物: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弃土方、拆迁建筑垃圾、旧路清表弃渣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1)废弃土方:项目产生的废弃土方优先用于路基填筑,不可利用的剩余部分运至本项目所设的弃土场处置,在清运过程中要采取苫盖等措施,避免造成二次污染。(2)拆迁建筑:垃圾对于拆迁的建筑垃圾优先考虑重复利用,不可利用的就近送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区进行处置,在清运过程中要采取苫盖等措施,避免造成二次污染。(3)旧路清表弃渣:对于旧有路面剥离后的弃渣优先考虑重复利用,不可利用的就近送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区进行处置,在清运过程中要采取苫盖等措施,避免造成二次污染。(4)生活垃圾:施工驻地内设置垃圾箱,生活垃圾经分类集中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运至指定地点统一处理,严禁随意丢弃。在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可以得到妥善处置,所采取的措施基本可行。

5.生态环境影响:(1)各处占用草地的临时工程在施工前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使用相关审批手续,并缴纳费用。取土场进行取土前应先进行表土剥离,并集中堆放于取土场内设置的表土临时堆放场,表土临时堆放场和弃土场均应进行“先拦后堆”或“先拦后弃”,并做好排水措施和临时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将剥离的表土回覆于取土场进行场地平整,并采用播撒草籽的方式进行植被恢复;对施工生产生活区拆除设备和建筑物,去除地面硬化并场地平整,采取播撒草籽进行生态恢复。(2)严格控制施工范围,禁止越界施工;严格控制水土保持工程的施工质量,保证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恢复及时到位,合理设计施工进度和工期,严禁在雨季施工,减少施工过程中的水土流失。(3)合理安排施工工序、施工方式,减少施工噪声、振动、灯光等对野生动物的惊扰,尤其注意避免灯光对夜间动物活动的惊扰。

在采取各项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及施工结束后的场地平整及植被恢复措施后,项目造成的生态影响可接受,所采取措施基本可行,沿线施工期具体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详见“生态影响专项评价”。本项目改扩建后将进行绿化或植被恢复,伴随着新的植物种类侵入空白生态位和群落的自然演替,将大大弥补生态功能损失,因此对区域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二、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

1.大气:本项目不设服务区、收费站等附属设施,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沿线车辆尾气,汽车尾气排放量的大小与交通量的大小、车辆的类型以及汽车运行的工况有关。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1)加强公路管理及路面养护,保持公路良好运营状态,路面出现破损应及时进行养护。(2)加强运输散装物资如煤、水泥、砂石材料及简易包装的化肥、农药等车辆的管理,运送上述物品需加盖篷布。

2.废水:本项目不设服务区、收费站等附属设施,无桥梁工程,水环境影响主要为路面径流,汽车尾气污染物及运行车辆所跑、冒、滴、漏的石油类物质等路面残留物随降雨产生的路面径流将对沿线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加强排水工程如边沟、急流槽等的维护,出现破损时应及时进行修复。

3.噪声:项目建成后运营近期、中期和远期产生的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无需采取声环境保护措施。建议对主线沿线敏感点不定期地进行运营中期后的跟踪监测,若实际交通量较大导致敏感点噪声超标,则应及时采取各项声环境保护措施来减缓影响。

4.固体废物:本项目不设服务区、收费站等附属设施,运营期主要固体废物为车辆正常运行时及公路上行人丢弃的垃圾等,以及发生交通事故时散落的货物等,该部分固体废物沿公路呈线性分布,且产生量较少。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1)公路运营单位在养护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及时清理。(2)公路运营单位应定期对沿线进行清扫,及时清运路面上遗撒的垃圾等固体废物。

5.生态环境影响:公路运营期对野生动物的影响相对小于施工期,公路作为线性工程,可能形成屏障对动物活动产生阻隔影响。本项目原有旧路已运行多年,未产生明显的阻隔影响,且长期以来动物已对道路的存在产生适应;线路全线基本为低路基,边坡放缓,不封闭,车辆少,偶见的保护兽类可直接穿越,因此对哺乳和爬行类动物活动影响较小;鸟类迁徙飞行高度往往远超出路面高度,因此对鸟类迁徙几乎没有影响。运营期间应加强对边坡的日常维护,进一步减缓水土流失的发生。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日我分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杭锦旗分局(杭锦旗政务服务局3楼15号窗口)

  邮编:*

  联系电话:0477-*

  传真: 0477-*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巴音嘎查至巴音乌素嘎查公路工程

内蒙古自治 (略) 杭锦旗伊和乌素苏木镇

杭锦旗交通运输局

北京欣 (略)

本项目为牧区基础公路升级改造项目,改造后修复了原有破损路面。项目线路起点位于巴音嘎查与现有道路*字平交口处(路线起点桩号为K0+000),终点位于阿日善嘎查村镇段南侧与现有道路*字平交口处(路线终点桩号为K15+460),起终点连接现有道路。项目路线全长15.46 km,全线按双向两车道三级公路标准建设(由四级路改扩建为三级路),设计速度为30 km/h,路基宽8.0m,共设置管涵2道,平面交叉17处。项目永久占地22.02 hm2,其中新增永久占地7.58 hm2。配套建设取弃土场、沥青拌合站、混凝土搅拌站、施工便道等临时工程及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4206.32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2万元。

一、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

1.大气环境: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土石方作业等产生的施工扬尘、混凝土拌合过程产生的粉尘、沥青拌合站及路面摊铺作业时产生的沥青烟和苯并[a]芘以及施工机械产生的尾气。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1)施工扬尘。①筑路土石方的临时堆放地应采取临时苫盖、并采取防风防雨措施和围挡措施。加强回填土方堆放场的管理,采取土方表面压实、定期喷水、覆盖等措施;减少施工材料的堆存时间和堆存量,加快物料的周转速度。建筑材料露天堆放地点尽量远离敏感点,并采取洒水措施,减少扬尘产生。②路基开挖后及时完成边坡防护工程,对路基边坡及时进行防护,减少裸露地表的面积,并且采取洒水抑尘、播撒草籽等植物措施和工程措施相结合的方式,避免路基边坡长时间暴露,大风天气起尘。③项目在施工期间,尽可能做到封闭施工,对施工线路征地界线外严禁进行施工行为活动。④粉状材料如水泥、石灰等应罐装或袋装,禁止散装运输;运输泥土及施工材料的车辆应配置防散落装备,装载不宜过满,防止被大风吹起,严禁运输途中扬尘、散落,必须加盖毡布,保证运输过程中不散落;并规划好运输路线与时间,尽量减少对环境的影响。⑤对于易散失材料的堆放加强管理,在其四周设置挡风墙(网),并合理安排堆放位置,采取加盖篷布等措施,必要时在表面掺和外加剂或喷洒润湿剂以使材料稳定,减少可能的起尘量。⑥合理布置施工场地,施工场地四周设置连续封闭围挡,围挡高度不低于1.8m;围挡底端应设置不低于0.2m的防溢座,围挡之间以及围挡与防溢座之间无缝隙。⑦施工车辆必须定期检查,破损的车厢应及时修补,减少车辆在行驶中沿途散落的建筑材料及建筑废料。⑧对施工场地进行硬化,配备洒水车,按要求定期开展洒水降尘作业(每天不少于4~5次);在干旱大风天气应加强洒水,适当增加洒水次数,从根本上减少施工道路扬尘污染。⑨施工场地出口附近经常会有较多的建筑废料洒落并造成污染,施工单位应及时清理干净;并设置轮胎清洗装置。⑩严禁在大风条件下进行易起尘的施工作业。(2)拌合站粉尘:本次评价要求拌合站严格按照混凝土搅拌站工艺设备配套要求进行建设,水泥采用罐车运输、筒仓储存。筒仓带有仓顶袋式除尘器,有组织粉尘可达标排放;为减少进料过程的粉尘排放,拌合站物料设置带有顶棚的半封闭式储料棚,物料输送廊道等设置成封闭式输送廊道,减少粉尘的产生。对干、粉状物料每天定期进行洒水,保证其表层的湿度,避免在使用和存放过程中产生扬尘。(3)沥青烟气:沥青储罐呼吸口连接集气管道,呼吸废气由引风机抽送至沥青烟气处理装置内进行,处理达标后由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对生产线采取密闭处理,成品仓卸料口产生的沥青烟气由引风机抽送至沥青烟气处理装置内进行,处理达标后由排气筒有组织排放;骨料(碎石)烘干、筛分粉尘由引风机抽送至布袋除尘器内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废气通过排气筒排放;烘干滚筒燃烧器燃烧废气经风机抽送至布袋除尘器内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废气通过排气筒排放;矿粉筒仓粉尘经引风机收集入仓顶布袋除尘器,粉尘经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排放。(4)施工机械废气:施工过程中要求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按照各自荷载进行运输,减少汽车尾气的产生量,同时对施工车辆提出要求,严禁报废车辆在施工场地内使用,施工期间做好车辆等的保养和管理,确保其正常作业。(5)取弃土场、表土临时堆场扬尘:本项目设1处取土场(兼做弃土场使用)和1处表土临时堆放场,评价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需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①工程取弃土选择在其背风侧作业,并采取整平、覆盖措施。②取土场分台阶逐级取土,采取边洒水边施工的作业模式,取土过程应及时做好防护,取土结束后应采取植物和工程措施恢复现状。③取弃土场严格按照审批范围进行开采使用,不得随意越界取弃土。④对弃土场要及时回填碾压夯实处置,严禁松散表土在弃土场随意堆放,施工过程随时做好环境保护治理及裸土洒水或苫盖措施,取弃土作业完毕后,立即进行植被恢复。⑤施工单位需对渣土车辆进行严格管理,证件不全或未经运输核准的渣土车不准进入取弃土场。取弃土场施工便道尽量远离敏感点设置,线路尽量绕避敏感点。⑥表土临时堆放场应进行围挡并采取临时苫盖,堆场内采取洒水降尘,施工结束后立即进行场地平整和播撒草籽开展生态恢复。

2.水环境: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场地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1)施工场地生产废水主要为混凝土养护和拌合等产生的施工废水、施工机械和车辆的冲洗废水等。项目混凝土养护和拌合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或洒水降尘,不外排;项目施工机械和车辆冲洗废水经设置的临时隔油沉淀池集中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或洒水降尘,不外排。(2)生活污水主要包括施工人员的就餐和洗涤产生的生活污水及粪便污水。本项目施工场地内设1处施工生活区,与拌合站合建,总施工人数约100人。施工驻地设置防渗化粪池,对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后定期清掏、外运。

3.声环境:本项目沿线敏感点主要为牧民居住点,分布较为分散且户数较少,施工噪声将对沿线声环境质量产生一定的影响。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1)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对高噪音设备周边设置临时钢结构隔声板。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振机座,同时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其更好的运转,尽量降低噪声源强。(2)项目沿线敏感点多为分散的牧民居住点,但部分敏感点距线路较近,根据施工期噪声预测结果应对沿线距离在100m范围内的敏感点设置可吸声式的临时移动式声屏障,以此来减小施工噪声的影响。(3)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临近敏感点的路段禁止夜间施工。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工点,施工单位应视具体情况及时与当地主管部门取得联系,按规定申领夜间施工许可证,同时发布公告,最大限度地争取民众支持,并采取临时隔声屏障等防噪声措施。(4)合理设置施工便道,尽量远离敏感点。对必须进行夜间运输的便道,应设置禁鸣和限速标志牌,车辆夜间通过时速度应小于30km/h。(5)施工场地内高噪声设备应设置基础减振,尽量安装在封闭式车间内。

4.固体废物: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弃土方、拆迁建筑垃圾、旧路清表弃渣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1)废弃土方:本项目废弃土方主要产生于路基开挖等产生的弃土,该部分弃土优先用于路基填筑,不可利用的剩余部分运至本项目所设的弃土场处置。(2)拆迁建筑垃圾:优先考虑重复利用,不可利用的就近送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区进行处置。(3)旧路清表弃渣:本项目为既有路改扩建项目,且由于运行多年部分路面出现破损,因此需对旧有路面进行剥离,对于剥离的固体废物优先考虑重复利用,不可利用的就近送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区进行处置。(4)生活垃圾:施工驻地内设置垃圾箱,生活垃圾经分类集中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运至指定地点统一处理,严禁随意丢弃。

5.生态环境:(1)各处占用灌木林地、草地的临时工程在施工前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使用相关审批手续,并缴纳费用。取土场进行取土前应先进行表土剥离,并集中堆放于取土场一侧设置的表土临时堆放场,表土临时堆放场和弃土场均应进行“先拦后堆”或“先拦后弃”,并做好排水措施和临时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将剥离的表土回覆于取土场进行场地平整,并采用灌草结合的方式进行植被恢复;对施工生产生活区拆除设备和建筑物,去除地面硬化并场地平整,采取播撒草籽进行生态恢复。(2)在穿越生态保护红线路段施工前,在工地设立宣传栏、警示牌,严格控制施工范围,禁止越界施工;该路段内禁止设置施工生产生活区、取弃土场、表土场和施工便道等;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及时清理,严禁在生态红线区内堆放;严格控制水土保持工程的施工质量,保证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恢复及时到位,合理设计施工进度和工期,严禁在雨季施工,减少施工过程中的水土流失。

二、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

1.大气环境:本项目不设服务区、收费站等附属设施,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沿线车辆尾气,汽车尾气排放量的大小与交通量的大小、车辆的类型以及汽车运行的工况有关。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1)加强公路管理及路面养护,保持公路良好运营状态,路面出现破损应及时进行养护。(2)加强运输散装物资如煤、水泥、砂石材料及简易包装的化肥、农药等车辆的管理,运送上述物品需加盖篷布。

2.水环境:本项目不设服务区、收费站等附属设施,无桥梁工程,水环境影响主要为路面径流,汽车尾气污染物及运行车辆所跑、冒、滴、漏的石油类物质等路面残留物随降雨产生的路面径流将对沿线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加强排水工程如边沟、拦水带、急流槽等的维护,出现破损时应及时进行修复,边沟、急流槽等排水工程内堆积有沉积物时应及时清理,以确保排水工程的有效性。

3.声环境:本项目改扩建后为三级路,设计速度30km/h,属低等级公路。项目建成后运营近期和中期产生的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对于远期超标的K0+115~K0+130巴音嘎查牧民点和K0+780~K0+810巴音嘎查牧民点2处敏感点可进一步采取跟踪监测并预留资金,如后期实际交通量增加敏感点噪声超标,可以采取安装通风隔声窗保证室内声环境达标。

4.固体废物:本项目不设服务区、收费站等附属设施,运营期主要固体废物为车辆正常运行时及公路上行人丢弃的垃圾以及发生交通事故时散落的货物等。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1)公路运营单位在养护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及时清理。(2)公路运营单位应定期对沿线进行清扫,及时清运路面上遗撒的垃圾等固体废物。

5.环境风险:根据建设单位和设计资料,本项目现状和改扩建后沿线运输货物类型主要为日常生活物资等,不涉及危险化学品运输,且沿线不涉及跨越或伴行地表水体,因此项目改扩建后运营期发生环境风险事件的概率很小。

6.生态环境:公路运营期对野生动物的影响相对小于施工期,公路作为线性工程,可能形成屏障对动物活动产生阻隔影响。运营期间应加强对边坡的日常维护,进一步减缓水土流失的发生。(1)按公路绿化设计的要求,及时恢复被破坏的植被和生态环境,防止地表裸露。继续完成拟建公路边坡、排水沟等范围内的绿化工作,并加强绿化工程和防护工程的养护。运营期若项目沿线种植植被成活率低,应及时补种,保障沿线植被恢复区域的绿化质量。(2)过水涵洞应及时清淤,以保障水系的通畅。(3)按设计要求进一步完善水土保持各项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土地复垦措施。科学合理地实行灌草相结合的立体绿化格局。特别是对土质边坡,在施工后期及时进行绿化,以保护路基边坡稳定,减少水土流失。(4)穿越生态保护红线路段设置“保护野生动物,减速慢行、禁止鸣笛”“严禁捕猎野生动物”等警示牌,提醒司机在遇到野生动物时谨慎慢行。设置反光条、限制车辆使用远光灯,减缓灯光对野生动物的影响。

2

锡尼站牧民便道与608县道交叉口至651县道与608县道交叉口公路工程

内蒙古自治 (略) 杭锦旗县独贵塔拉镇、锡尼镇

杭锦旗交通运输局

北京欣 (略)

本项目为牧区基础公路升级改造项目,包括主线和连接线工程,路线全长41.90 km(主线长35 km、连接线长6.9 km)。主线(二级公路)为旧路改造工程,双向两车道,设计速度为80 km/h,路基宽12m,仅进行罩面改造,主线涵洞全部利用,不涉及新增交叉工程;连接线为四级公路改扩建为三级公路,双向两车道,设计速度30 km/h,路基宽8.0m,新建2道涵洞,设有平交6处。配套建设取弃土场、拌合站、施工便道等临时工程及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7780.6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48万元。

1.大气:本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环节主要为土石方作业等产生的施工扬尘、混凝土拌合过程产生的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沥青拌合站及路面摊铺作业时产生的沥青烟和苯并芘;施工机械产生的尾气。(1)施工扬尘:①筑路土石方的临时堆放地应采取临时苫盖、并采取防风防雨措施和围挡措施。加强回填土方堆放场的管理,采取土方表面压实、定期喷水、覆盖等措施;减少施工材料的堆存时间和堆存量,加快物料的周转速度。建筑材料露天堆放地点尽量远离敏感点,并采取洒水措施,减少扬尘产生。②路基开挖后及时完成边坡防护工程,对路基边坡及时进行防护,减少裸露地表的面积,并且采取洒水抑尘、播撒草籽等植物措施和工程措施相结合的方式,避免路基边坡长时间暴露,大风天气起尘。③项目在施工期间,尽可能做到封闭施工,对施工线路征地界限外严禁进行施工行为活动。④粉状材料如水泥、石灰等应罐装或袋装,禁止散装运输;运输泥土及施工材料的车辆应配置防散落装备,装载不宜过满,防止被大风吹起,严禁运输途中扬尘、散落,必须加盖苫布,保证运输过程中不散落;并规划好运输路线与时间,尽量减少对环境的影响。⑤对于易散失材料的堆放加强管理,在其四周设置挡风墙(网),并合理安排堆放位置,采取加盖篷布等措施,必要时在表面掺和外加剂或喷洒润湿剂以使材料稳定,减少可能的起尘量。⑥合理布置施工场地,施工场地四周设置连续封闭围挡,围挡高度不低于1.8m;围挡底端应设置不低于0.2m的防溢座,围挡之间以及围挡与防溢座之间无缝隙。⑦施工车辆必须定期检查,破损的车厢应及时修补,减少车辆在行驶中沿途散落的建筑材料及建筑废料。⑧对施工场地进行硬化,配备洒水车,按要求定期开展洒水降尘作业(每天不少于4~5次);在干旱大风天气应加强洒水,适当增加洒水次数,从根本上减少施工道路扬尘污染。⑨施工场地出口附近经常会有较多的建筑废料洒落并造成污染,施工单位应及时清理干净;并设置轮胎清洗装置。⑩严禁在大风条件下进行易起尘的施工作业。(2)拌合站粉尘:本次评价要求拌合站严格按照混凝土搅拌站工艺设备配套要求进行建设,水泥采用罐车运输、筒仓储存。筒仓带有仓顶袋式除尘器,有组织粉尘可达标排放;为减少进料过程的粉尘排放,拌合站物料设置带有顶棚的半封闭式储料棚,物料输送廊道等设置成封闭式输送廊道,减少粉尘的产生。对干、粉状物料每天定期进行洒水,保证其表层的湿度,避免在使用和存放过程中产生扬尘。(3)沥青烟气:沥青储罐呼吸口连接集气管道,呼吸废气由引风机抽送至沥青烟气处理装置内进行,处理达标后由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对生产线采取密闭处理,成品仓卸料口产生的沥青烟气由引风机抽送至沥青烟气处理装置内进行,处理达标后由排气筒有组织排放;骨料(碎石)烘干、筛分粉尘由引风机抽送至布袋除尘器内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废气通过排气筒排放;烘干滚筒燃烧器燃烧废气经风机抽送至布袋除尘器内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废气通过排气筒排放;矿粉筒仓粉尘经引风机收集入仓顶布袋除尘器,粉尘经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排放。(4)施工机械废气:施工过程中要求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按照各自荷载进行运输,减少汽车尾气的产生量,同时对施工车辆提出要求,严禁报废车辆在施工场地内使用,施工期间做好车辆等的保养和管理,确保其正常作业。(5)取弃土场、表土临时堆场扬尘:本项目设1处取土场(兼做弃土场使用)和1处表土临时堆放场,评价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需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①工程取弃土选择在其背风侧作业,并采取整平、覆盖措施。②取土场分台阶逐级取土,采取边洒水边施工的作业模式,取土过程应及时做好防护,取土结束后应采取植物和工程措施恢复现状。③取弃土场严格按照审批范围进行开采使用,不得随意越界取弃土。④对弃土场要及时回填碾压夯实处置,严禁松散表土在弃土场随意堆放,施工过程随时做好环境保护治理及裸土洒水或苫盖措施,取弃土作业完毕后,立即进行植被恢复。⑤施工单位需对渣土车辆进行严格管理,证件不全或未经运输核准的渣土车不准进入取弃土场。取弃土场施工便道尽量远离敏感点设置,线路尽量绕避敏感点。⑥表土临时堆放场应进行围挡并采取临时苫盖,堆场内采取洒水降尘,施工结束后立即进行场地平整和播撒草籽开展生态恢复。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可进一步减小本项目施工期的大气环境影响,所采取的措施基本可行。

2.废水: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场地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1)生产废水:项目混凝土养护和拌合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或洒水降尘,不外排;项目施工机械和车辆冲洗废水经设置的临时隔油沉淀池集中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或洒水降尘,不外排。(2)生活污水:施工生活区设防渗化粪池,对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后定期清掏、外运。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可进一步减小本项目施工期的水环境影响,所采取的措施基本可行。

3.噪声:本项目施工过程中需要使用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运行过程中会辐射出强烈的噪声,对沿线居民的正常生活产生影响。(1)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对高噪音设备周边设置临时钢结构隔声板。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振机座,同时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其更好的运转,尽量降低噪声源强。(2)项目沿线敏感点多为分散的牧民居住点,但部分敏感点距线路较近,根据施工期噪声预测结果应对沿线距离在100m范围内的敏感点设置可吸声式的临时移动式声屏障,以此来减小施工噪声的影响。(3)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临近敏感点的路段禁止夜间施工。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工点,施工单位应视具体情况及时与当地主管部门取得联系,按规定申领夜间施工许可证,同时发布公告,最大限度地争取民众支持,并采取临时隔声屏障等防噪声措施。(4)合理设置施工便道,尽量远离敏感点。对必须进行夜间运输的便道,应设置禁鸣和限速标志牌,车辆夜间通过时速度应小于30km/h。(5)施工场地内高噪声设备应设置基础减振,尽量安装在封闭式车间内。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可将施工期对敏感点造成的声环境影响降至最低,所采取的临时移动式声屏障等措施基本可行。

4.固体废物: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弃土方、拆迁建筑垃圾、旧路清表弃渣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1)废弃土方:项目产生的废弃土方优先用于路基填筑,不可利用的剩余部分运至本项目所设的弃土场处置,在清运过程中要采取苫盖等措施,避免造成二次污染。(2)拆迁建筑:垃圾对于拆迁的建筑垃圾优先考虑重复利用,不可利用的就近送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区进行处置,在清运过程中要采取苫盖等措施,避免造成二次污染。(3)旧路清表弃渣:对于旧有路面剥离后的弃渣优先考虑重复利用,不可利用的就近送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区进行处置,在清运过程中要采取苫盖等措施,避免造成二次污染。(4)生活垃圾:施工驻地内设置垃圾箱,生活垃圾经分类集中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运至指定地点统一处理,严禁随意丢弃。在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可以得到妥善处置,所采取的措施基本可行。

5.生态环境影响:(1)各处占用草地的临时工程在施工前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使用相关审批手续,并缴纳费用。取土场进行取土前应先进行表土剥离,并集中堆放于取土场内设置的表土临时堆放场,表土临时堆放场和弃土场均应进行“先拦后堆”或“先拦后弃”,并做好排水措施和临时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将剥离的表土回覆于取土场进行场地平整,并采用播撒草籽的方式进行植被恢复;对施工生产生活区拆除设备和建筑物,去除地面硬化并场地平整,采取播撒草籽进行生态恢复。(2)严格控制施工范围,禁止越界施工;严格控制水土保持工程的施工质量,保证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恢复及时到位,合理设计施工进度和工期,严禁在雨季施工,减少施工过程中的水土流失。(3)合理安排施工工序、施工方式,减少施工噪声、振动、灯光等对野生动物的惊扰,尤其注意避免灯光对夜间动物活动的惊扰。

在采取各项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及施工结束后的场地平整及植被恢复措施后,项目造成的生态影响可接受,所采取措施基本可行,沿线施工期具体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详见“生态影响专项评价”。本项目改扩建后将进行绿化或植被恢复,伴随着新的植物种类侵入空白生态位和群落的自然演替,将大大弥补生态功能损失,因此对区域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二、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

1.大气:本项目不设服务区、收费站等附属设施,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沿线车辆尾气,汽车尾气排放量的大小与交通量的大小、车辆的类型以及汽车运行的工况有关。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1)加强公路管理及路面养护,保持公路良好运营状态,路面出现破损应及时进行养护。(2)加强运输散装物资如煤、水泥、砂石材料及简易包装的化肥、农药等车辆的管理,运送上述物品需加盖篷布。

2.废水:本项目不设服务区、收费站等附属设施,无桥梁工程,水环境影响主要为路面径流,汽车尾气污染物及运行车辆所跑、冒、滴、漏的石油类物质等路面残留物随降雨产生的路面径流将对沿线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加强排水工程如边沟、急流槽等的维护,出现破损时应及时进行修复。

3.噪声:项目建成后运营近期、中期和远期产生的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无需采取声环境保护措施。建议对主线沿线敏感点不定期地进行运营中期后的跟踪监测,若实际交通量较大导致敏感点噪声超标,则应及时采取各项声环境保护措施来减缓影响。

4.固体废物:本项目不设服务区、收费站等附属设施,运营期主要固体废物为车辆正常运行时及公路上行人丢弃的垃圾等,以及发生交通事故时散落的货物等,该部分固体废物沿公路呈线性分布,且产生量较少。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1)公路运营单位在养护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及时清理。(2)公路运营单位应定期对沿线进行清扫,及时清运路面上遗撒的垃圾等固体废物。

5.生态环境影响:公路运营期对野生动物的影响相对小于施工期,公路作为线性工程,可能形成屏障对动物活动产生阻隔影响。本项目原有旧路已运行多年,未产生明显的阻隔影响,且长期以来动物已对道路的存在产生适应;线路全线基本为低路基,边坡放缓,不封闭,车辆少,偶见的保护兽类可直接穿越,因此对哺乳和爬行类动物活动影响较小;鸟类迁徙飞行高度往往远超出路面高度,因此对鸟类迁徙几乎没有影响。运营期间应加强对边坡的日常维护,进一步减缓水土流失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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