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鹤壁市中联水泥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干粉砂浆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拟对鹤壁市中联水泥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干粉砂浆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24年3月4日—2024年3月8日。
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 ||||
项目名称: | 年产60万吨干粉砂浆生产线扩建项目 | |||
建设地点: | 浚县小河镇郝村村西 |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河南 (略) |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浚县小河镇郝村村西,占地面积2500平方米,总投资600万元,环保投资51.5万元。主要设备有:制砂机、破碎机、粉磨机、筛分机、砂浆混合机等。主要原辅料:水泥、骨料、天然砂、粉煤灰、添加剂等。生产工艺:原料—计量—混合—搅拌—成品仓—装车;项目建成后年生产干混砂浆60万吨。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车辆冲洗水和过水池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循环洗车,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定期堆肥。 (2)废气 机制砂筛分、粉磨工序、干混砂浆生产、成品砂浆散装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筒仓输料呼吸孔粉尘经仓顶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米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均符合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1953—2020)表1中水泥制品生产颗粒物排放限值10mg/m3的要求。 (3)噪声 运营期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减振垫、厂房隔音、降低车速等措施,项目厂界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 沉淀池沉渣和除尘器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润滑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 |||
公众参与情况: | 网站公示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略) 生态环境局浚县分局 | 受理地点: | 浚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 |
联系电话: | 0392-* | 落款日期: | 2024年3月4日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24年3月4日—2024年3月8日。
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 ||||
项目名称: | 年产60万吨干粉砂浆生产线扩建项目 | |||
建设地点: | 浚县小河镇郝村村西 |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河南 (略) |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浚县小河镇郝村村西,占地面积2500平方米,总投资600万元,环保投资51.5万元。主要设备有:制砂机、破碎机、粉磨机、筛分机、砂浆混合机等。主要原辅料:水泥、骨料、天然砂、粉煤灰、添加剂等。生产工艺:原料—计量—混合—搅拌—成品仓—装车;项目建成后年生产干混砂浆60万吨。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车辆冲洗水和过水池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循环洗车,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定期堆肥。 (2)废气 机制砂筛分、粉磨工序、干混砂浆生产、成品砂浆散装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筒仓输料呼吸孔粉尘经仓顶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米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均符合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1953—2020)表1中水泥制品生产颗粒物排放限值10mg/m3的要求。 (3)噪声 运营期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减振垫、厂房隔音、降低车速等措施,项目厂界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 沉淀池沉渣和除尘器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润滑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 |||
公众参与情况: | 网站公示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略) 生态环境局浚县分局 | 受理地点: | 浚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 |
联系电话: | 0392-* | 落款日期: | 2024年3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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