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松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上海市松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3年松江区农业农村委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上海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年)》部署要求,根据《20 (略)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与责任分工》《2023年松江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与责任分工》,在开展依法治区的工作中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继续以“双安双创”为契机,聚焦农产品质量安全,巩固全国农业行政执法示范单位建设成果,不断完善监管模式,提升执法效能,强化队*建设,主动服务“三农”,区农业农村委法治建设工作全面提质增效,为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积极开展各类行政执法工作
1.源头治理,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加强对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等投入品的日常监管,严厉打击各类制售假劣农资的违法违规行为,有 (略) 场秩序稳定,保障农业生产顺利开展。以推进农药销售实名制为重点,不断规范农药经营行为,构建投入品可追溯体系,实名制信息准确率达99%。截止目前,检查各类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单位261家次,检查农药标签1072份、种子标签1606份、水溶性肥料标签55份;抽检农药产品33份、种子80份、肥料3份、转基因28份、兽药饲料产品60份;立案查处违法违规行为9件。
2.严格要求,开展“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专项整治行动。围绕“三颗菜”等重点品种,开展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积极查处禁用药物违法使用,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采取双随机抽样和互联网监管模式,实现地产农产品生产全过程、全覆盖监管,有效提升问题发现率。截止目前,已累计开展安全用药检查314户次,其中种植单位129户次、畜禽养殖单位86户次、水产养殖单位99户次,监督抽样320份,立案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案件10件。
3.部门联动,严厉打击非法捕捞整治行动。加强部门协作机制,会同区河长办、水务、交通委、公安、市场等部门组织开展了“松江区河道网具联合清理专项行动”,落实非法捕捞当事人实施行刑衔接机制,协查涉嫌非法捕捞案件60起、70人。截止目前,累计组织开展水*渔政执法巡查及“内*禁渔”“清岸”执法行动共计270次,收缴电捕渔工具25套,清理地笼网、丝网等各类违规网具1071条,没收涉渔“三无”船筏5艘,钓具79件,有效维护了松江区渔业生产秩序和水域生态环境。
(二)强化制度建设,规范依法行政行为
1.实行监管对象黑名单制度等措施。建立《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失信黑名单管理办法》对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开展执法监管检查。根据执法监管对生产主体进行宣传,关口前移,在生产基地设立网格化监管公示栏,有效保障农业生产秩序。2023年辖区内无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属失信主体。
2.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根据《松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要求,建立信息公示制度,做好行政执法公示,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规范案件办理全过程记录,严把办案各个环节。
3.全面推进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我委现有法制及案件审核人员7名,每年开展2次案卷评查,建立了行政执法日常检查监督机制进行日常执法检查监督。执法大队专门设立案件审理室对办理的普通程序案件按一定比例进行介入指导和监督检查,占各部门当年度一般程序案件数量的20%以上;重大案件处理情况由农业农村委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并经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
(三)压实“谁执法 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坚持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的工作责任机制。
一是制定普法责任制清单。根据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谁服务谁普法原则, 2021年制定并印发了《区农业农村委普法责任制清单》,确定了16个科室和部门、34款法律法规规章的普法责任制,通过划分“责任田”,明确各科室、各部门普法工作目标、具体任务、具体对象,切实做到法治建设责任到专人。
二是推进普法融入执法全过程。通过设置宣传台(栏)、宣传横幅、开设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向企业、农民群众等普及法律知识,提升规范生产经营水平;对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社会公众开展法律法规讲解和政策宣讲;向市民宣传食用农产品安全常识,引导科学、理性消费,有效汇聚社会各方力量参与监管,形成监管社会合力。2021年以来,先后组织开展和参与宪法日宣传、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谁执法谁普法宣传月、民法典宣传月、上海法治文化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世界知识产权日暨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等多场宣传活动,累计31场,受众人数2105人次、接受咨询1052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和宣传品9000余份。
(四)因地制宜多措并举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1.法治宣传进乡村。深入宣传与群众生活和农业生产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农机安全检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等服务过程中,向农业生产经营者宣传普及相关法律法规,指导其合法生产经营,合规使用农业投入品。2023年以来共开展法治进村宣传活动12场次,受众830人次,接受咨询432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383份。
2.开展宪法、民法典宣传暨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我委联合叶榭镇农办、新浜镇农办等在叶榭镇八字桥村、新浜镇春强 (略) 蔬菜培育基地,分别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乡村振兴、法治先行”为主题开展了宣传培训活动,培育学法用法示范户和家庭农场代表100余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份。
3.实施“谁执法谁普法”项目。立足松江农业农村法治工作实际,在重要法宣节点,通过多形式多维度开展普法宣传,突出松江种业生产和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的普法重点,结合普法宣传形势要求,增加热点内容,做到既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又始终聚焦农民群众所想所需,将《宪法》《民法典》《乡村振兴促进法》《种子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带进园艺场、合作社和乡村,解答群众关心的法律法规问题,提高农民群众学法用法积极性,营造良好的普法氛围。
4.提升“以案释法”在普法中的作用。一是行政执法人员结合日常执法检查和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开展以案释法普法工作,在松江区人民政府官网公示公告栏目分别以“购买兽药请认准兽药追溯二维码”“宠物美容店可以治病吗?”“购买动物产品请认准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为主题连续三期开展以案释法普法宣传;建立农业执法典型案例库,收集农业行政执法典型案例48件,包括非法捕捞、经营使用假兽药、经营假劣农药、未持有联合收割机操作证件而操作联合收割机、伪造检疫证明等类型。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监管对象法治观念亟需加强
农民群众文化程度较低,法治观念淡薄,影响基层依法治理。在日常农业生产和生活中,易忽视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等对使用农业投入品、休药期等作出的规定,管理对象往往理解不透,发生了违法行为。
(二)协同机制有待进一步畅通
法治政府建设需要畅通运行机制,统筹协调各方资源,优化建设方案,对同质化的项目可多个委办局联合开展,各展所长,各尽其力,发挥合力效应。
三、履行推进法制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
区农业农村委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把依法治理工作摆上重要日程来安排,作为重要工作来推动,按照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成立由分管领导、相关业务科室和执法单位负责人组成的领导小组,做到和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党组高度重视学法治思想工作,切实贯彻落实好依法治区工作。2023年以来党组中心组共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5次。
(二)完善决策机制
在完成对《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的学,把今年制定的文件、信息需要公开的,全部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及时、准确地在网上向社会公开。截至目前,2023年共计公开公文76项,并对行政决策事项定期跟踪反馈,并适时调整,建立健全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四、明年工作打算
(一)持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根据农业综合执法要求,落实好新修订的《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略) 实施《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细则,根据农业农村部法规司文件要求于明年落实新修的农业行政执法文书规范,使用新版农业执法文书,切实做好执法主体的合法性,执法过程的规范性、执法文书的统一性,提高本区农业行政执法案件的质量。按照“一网通办”和权责事项清单内容和要求,进一步梳理行政许可事项,完善行政许可受理大厅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做到行政许可办结时间缩短化、提交材料减量化、服务态度规范化。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
(二)健全制度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完善领导干部、公务员、农业执法人员培训、考试考核制度,做到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进一步深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重点加强农业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加强政治、业务知识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执法队*素质,优化全区农业执法环境。
(三)加大重点法律法规的宣传
强化普法宣传的力度,大力宣传、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同时以新法修订为契机,持续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做好豇豆、韭菜、芹菜、生猪、鳊鱼、鲈鱼等重点品种的精准治理,加大监督抽查的频次。落实学法用法示范户的法治学习,引领广大农民群众学法用法,增强基层治理的内生动力,严守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底线。
松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11月23日
2023年松江区农业农村委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上海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年)》部署要求,根据《20 (略)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与责任分工》《2023年松江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与责任分工》,在开展依法治区的工作中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继续以“双安双创”为契机,聚焦农产品质量安全,巩固全国农业行政执法示范单位建设成果,不断完善监管模式,提升执法效能,强化队*建设,主动服务“三农”,区农业农村委法治建设工作全面提质增效,为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积极开展各类行政执法工作
1.源头治理,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加强对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等投入品的日常监管,严厉打击各类制售假劣农资的违法违规行为,有 (略) 场秩序稳定,保障农业生产顺利开展。以推进农药销售实名制为重点,不断规范农药经营行为,构建投入品可追溯体系,实名制信息准确率达99%。截止目前,检查各类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单位261家次,检查农药标签1072份、种子标签1606份、水溶性肥料标签55份;抽检农药产品33份、种子80份、肥料3份、转基因28份、兽药饲料产品60份;立案查处违法违规行为9件。
2.严格要求,开展“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专项整治行动。围绕“三颗菜”等重点品种,开展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积极查处禁用药物违法使用,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采取双随机抽样和互联网监管模式,实现地产农产品生产全过程、全覆盖监管,有效提升问题发现率。截止目前,已累计开展安全用药检查314户次,其中种植单位129户次、畜禽养殖单位86户次、水产养殖单位99户次,监督抽样320份,立案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案件10件。
3.部门联动,严厉打击非法捕捞整治行动。加强部门协作机制,会同区河长办、水务、交通委、公安、市场等部门组织开展了“松江区河道网具联合清理专项行动”,落实非法捕捞当事人实施行刑衔接机制,协查涉嫌非法捕捞案件60起、70人。截止目前,累计组织开展水*渔政执法巡查及“内*禁渔”“清岸”执法行动共计270次,收缴电捕渔工具25套,清理地笼网、丝网等各类违规网具1071条,没收涉渔“三无”船筏5艘,钓具79件,有效维护了松江区渔业生产秩序和水域生态环境。
(二)强化制度建设,规范依法行政行为
1.实行监管对象黑名单制度等措施。建立《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失信黑名单管理办法》对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开展执法监管检查。根据执法监管对生产主体进行宣传,关口前移,在生产基地设立网格化监管公示栏,有效保障农业生产秩序。2023年辖区内无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属失信主体。
2.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根据《松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要求,建立信息公示制度,做好行政执法公示,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规范案件办理全过程记录,严把办案各个环节。
3.全面推进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我委现有法制及案件审核人员7名,每年开展2次案卷评查,建立了行政执法日常检查监督机制进行日常执法检查监督。执法大队专门设立案件审理室对办理的普通程序案件按一定比例进行介入指导和监督检查,占各部门当年度一般程序案件数量的20%以上;重大案件处理情况由农业农村委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并经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
(三)压实“谁执法 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坚持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的工作责任机制。
一是制定普法责任制清单。根据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谁服务谁普法原则, 2021年制定并印发了《区农业农村委普法责任制清单》,确定了16个科室和部门、34款法律法规规章的普法责任制,通过划分“责任田”,明确各科室、各部门普法工作目标、具体任务、具体对象,切实做到法治建设责任到专人。
二是推进普法融入执法全过程。通过设置宣传台(栏)、宣传横幅、开设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向企业、农民群众等普及法律知识,提升规范生产经营水平;对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社会公众开展法律法规讲解和政策宣讲;向市民宣传食用农产品安全常识,引导科学、理性消费,有效汇聚社会各方力量参与监管,形成监管社会合力。2021年以来,先后组织开展和参与宪法日宣传、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谁执法谁普法宣传月、民法典宣传月、上海法治文化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世界知识产权日暨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等多场宣传活动,累计31场,受众人数2105人次、接受咨询1052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和宣传品9000余份。
(四)因地制宜多措并举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1.法治宣传进乡村。深入宣传与群众生活和农业生产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农机安全检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等服务过程中,向农业生产经营者宣传普及相关法律法规,指导其合法生产经营,合规使用农业投入品。2023年以来共开展法治进村宣传活动12场次,受众830人次,接受咨询432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383份。
2.开展宪法、民法典宣传暨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我委联合叶榭镇农办、新浜镇农办等在叶榭镇八字桥村、新浜镇春强 (略) 蔬菜培育基地,分别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乡村振兴、法治先行”为主题开展了宣传培训活动,培育学法用法示范户和家庭农场代表100余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份。
3.实施“谁执法谁普法”项目。立足松江农业农村法治工作实际,在重要法宣节点,通过多形式多维度开展普法宣传,突出松江种业生产和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的普法重点,结合普法宣传形势要求,增加热点内容,做到既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又始终聚焦农民群众所想所需,将《宪法》《民法典》《乡村振兴促进法》《种子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带进园艺场、合作社和乡村,解答群众关心的法律法规问题,提高农民群众学法用法积极性,营造良好的普法氛围。
4.提升“以案释法”在普法中的作用。一是行政执法人员结合日常执法检查和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开展以案释法普法工作,在松江区人民政府官网公示公告栏目分别以“购买兽药请认准兽药追溯二维码”“宠物美容店可以治病吗?”“购买动物产品请认准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为主题连续三期开展以案释法普法宣传;建立农业执法典型案例库,收集农业行政执法典型案例48件,包括非法捕捞、经营使用假兽药、经营假劣农药、未持有联合收割机操作证件而操作联合收割机、伪造检疫证明等类型。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监管对象法治观念亟需加强
农民群众文化程度较低,法治观念淡薄,影响基层依法治理。在日常农业生产和生活中,易忽视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等对使用农业投入品、休药期等作出的规定,管理对象往往理解不透,发生了违法行为。
(二)协同机制有待进一步畅通
法治政府建设需要畅通运行机制,统筹协调各方资源,优化建设方案,对同质化的项目可多个委办局联合开展,各展所长,各尽其力,发挥合力效应。
三、履行推进法制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
区农业农村委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把依法治理工作摆上重要日程来安排,作为重要工作来推动,按照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成立由分管领导、相关业务科室和执法单位负责人组成的领导小组,做到和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党组高度重视学法治思想工作,切实贯彻落实好依法治区工作。2023年以来党组中心组共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5次。
(二)完善决策机制
在完成对《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的学,把今年制定的文件、信息需要公开的,全部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及时、准确地在网上向社会公开。截至目前,2023年共计公开公文76项,并对行政决策事项定期跟踪反馈,并适时调整,建立健全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四、明年工作打算
(一)持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根据农业综合执法要求,落实好新修订的《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略) 实施《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细则,根据农业农村部法规司文件要求于明年落实新修的农业行政执法文书规范,使用新版农业执法文书,切实做好执法主体的合法性,执法过程的规范性、执法文书的统一性,提高本区农业行政执法案件的质量。按照“一网通办”和权责事项清单内容和要求,进一步梳理行政许可事项,完善行政许可受理大厅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做到行政许可办结时间缩短化、提交材料减量化、服务态度规范化。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
(二)健全制度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完善领导干部、公务员、农业执法人员培训、考试考核制度,做到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进一步深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重点加强农业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加强政治、业务知识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执法队*素质,优化全区农业执法环境。
(三)加大重点法律法规的宣传
强化普法宣传的力度,大力宣传、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同时以新法修订为契机,持续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做好豇豆、韭菜、芹菜、生猪、鳊鱼、鲈鱼等重点品种的精准治理,加大监督抽查的频次。落实学法用法示范户的法治学习,引领广大农民群众学法用法,增强基层治理的内生动力,严守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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