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003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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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003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完善厦门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议》(第0003号)收悉。我局作为协办单位,现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大力推进公共停车场建设,2 (略) 建成并投用6424个公共停车泊位。2016 (略) 发改委,印发《 (略) 发展改革委 (略) 建设局关 (略) 居民区充电设施基础建设运营综合试点建设方案的通知》(厦发改交能〔2016〕897号),选取7个居民小区作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综合试点,探索第三方充电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车位产权方、业主委员会等多方参与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 (略) 场化合作共赢模式,提升日常运维服务水平。2020年,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20〕98号)要求,按照“先民生后提升、先地下后地上、先景观后功能”的原则,大力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在充分尊重居民意愿的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小区将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纳入改造内容。积极指导各区在老旧小区改造中,结合小区实际条件和居民需求,因地制宜推动建设汽车充电桩,为居民出行提供更加便利和优质的充电服务。

  针对代表提出“加强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缓解‘找桩难’”,我局后续积极配合相关建设管理工作;针对代表提出的“推进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安装,缓解‘进小区难’”,我局将立足工作职能,积极配合贵局推动有关工作,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汽车充电桩建设,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做好充电设施建设工作,为居民日常生活出行提供更多便利。

  专此函。

  领导署名:苏青云

  联 系 人:江道平

  联系电话:0592-*

   (略) 住房和建设局

  2024年2月8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完善厦门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议》(第0003号)收悉。我局作为协办单位,现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大力推进公共停车场建设,2 (略) 建成并投用6424个公共停车泊位。2016 (略) 发改委,印发《 (略) 发展改革委 (略) 建设局关 (略) 居民区充电设施基础建设运营综合试点建设方案的通知》(厦发改交能〔2016〕897号),选取7个居民小区作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综合试点,探索第三方充电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车位产权方、业主委员会等多方参与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 (略) 场化合作共赢模式,提升日常运维服务水平。2020年,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20〕98号)要求,按照“先民生后提升、先地下后地上、先景观后功能”的原则,大力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在充分尊重居民意愿的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小区将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纳入改造内容。积极指导各区在老旧小区改造中,结合小区实际条件和居民需求,因地制宜推动建设汽车充电桩,为居民出行提供更加便利和优质的充电服务。

  针对代表提出“加强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缓解‘找桩难’”,我局后续积极配合相关建设管理工作;针对代表提出的“推进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安装,缓解‘进小区难’”,我局将立足工作职能,积极配合贵局推动有关工作,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汽车充电桩建设,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做好充电设施建设工作,为居民日常生活出行提供更多便利。

  专此函。

  领导署名:苏青云

  联 系 人:江道平

  联系电话:0592-*

   (略) 住房和建设局

  2024年2月8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完善厦门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议》(第0003号)收悉。我局作为协办单位,现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大力推进公共停车场建设,2 (略) 建成并投用6424个公共停车泊位。2016 (略) 发改委,印发《 (略) 发展改革委 (略) 建设局关 (略) 居民区充电设施基础建设运营综合试点建设方案的通知》(厦发改交能〔2016〕897号),选取7个居民小区作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综合试点,探索第三方充电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车位产权方、业主委员会等多方参与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 (略) 场化合作共赢模式,提升日常运维服务水平。2020年,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20〕98号)要求,按照“先民生后提升、先地下后地上、先景观后功能”的原则,大力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在充分尊重居民意愿的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小区将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纳入改造内容。积极指导各区在老旧小区改造中,结合小区实际条件和居民需求,因地制宜推动建设汽车充电桩,为居民出行提供更加便利和优质的充电服务。

  针对代表提出“加强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缓解‘找桩难’”,我局后续积极配合相关建设管理工作;针对代表提出的“推进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安装,缓解‘进小区难’”,我局将立足工作职能,积极配合贵局推动有关工作,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汽车充电桩建设,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做好充电设施建设工作,为居民日常生活出行提供更多便利。

  专此函。

  领导署名:苏青云

  联 系 人:江道平

  联系电话:0592-*

   (略) 住房和建设局

  2024年2月8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完善厦门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议》(第0003号)收悉。我局作为协办单位,现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大力推进公共停车场建设,2 (略) 建成并投用6424个公共停车泊位。2016 (略) 发改委,印发《 (略) 发展改革委 (略) 建设局关 (略) 居民区充电设施基础建设运营综合试点建设方案的通知》(厦发改交能〔2016〕897号),选取7个居民小区作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综合试点,探索第三方充电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车位产权方、业主委员会等多方参与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 (略) 场化合作共赢模式,提升日常运维服务水平。2020年,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20〕98号)要求,按照“先民生后提升、先地下后地上、先景观后功能”的原则,大力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在充分尊重居民意愿的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小区将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纳入改造内容。积极指导各区在老旧小区改造中,结合小区实际条件和居民需求,因地制宜推动建设汽车充电桩,为居民出行提供更加便利和优质的充电服务。

  针对代表提出“加强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缓解‘找桩难’”,我局后续积极配合相关建设管理工作;针对代表提出的“推进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安装,缓解‘进小区难’”,我局将立足工作职能,积极配合贵局推动有关工作,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汽车充电桩建设,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做好充电设施建设工作,为居民日常生活出行提供更多便利。

  专此函。

  领导署名:苏青云

  联 系 人:江道平

  联系电话:0592-*

   (略) 住房和建设局

  2024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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