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新沂生态环境局2024年2月26日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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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新沂生态环境局2024年2月26日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情况的公示

徐州市新沂生态环境局2024年2月26日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2月26日-2024年3月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6-*

邮箱:*@*63.com

邮编:*

通讯地址: (略) 钟吾南路17号行政审批局三楼东环保窗口


1、

项目名称

高纯精密石英器件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

江 (略)

建设地点

(略) 阿湖镇硅材料产业园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江苏新诚 (略)

环评等级

报告表

项目概况

江 (略) 拟投资3.85亿元,选 (略) 阿湖镇硅材料产业园,租用标准厂房12000平方米,并使用建设用地27.05亩新建标准厂房19661平方米,购置安装数控开槽机、雕铣机、数控加工中心、平面磨床、退火炉等生产设备,建设高纯精密石英器件生产线10条,以石英管、石英板、石英棒、切削液、液氧、氢气、润滑油、金刚砂等为原辅料,通过原材料检验、切割下料、数控成型、机加工、冷加工、热加工、退火、打磨、抛光、退火、清洗、成品检验、包装等工艺,建设高纯精密石英器件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2万套石英管、12万套石英舟、2万套石英环、14万套石英异形件的生产能力。项目 (略) 行政审批局出具的《 (略) 投资项目备案证》(新行审批备〔2023〕428号),项目代码为:2308-*-89-01-*。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须全过程贯彻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理念,加强生产管理和环保管理,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污染物排放量应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2、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污水处理措施,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完善厂区排污管网。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设置隔油池和沉淀池,将泥浆水、设备、车辆冲洗水处理后循环使用,严禁外排。营运期废水主要为食堂废水、生活污水、纯水制备废水、水洗废水。食堂废水与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处理后的综合废水一并接管至阿湖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接管废水须满足接管标准。

3、严格落实《报告表》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有效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施工期应实行封闭施工,落实临时堆放、运输、装卸、施工等过程的扬尘防治措施,确保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营运期1#车间喷砂废气采用“密闭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2#车间喷砂废气采用“密闭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专用烟道排放。

本项目产生的有组织废气颗粒 (略) 地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限值要求;单位边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排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型规模标准。

本项目以1#生产车间外50米、2#生产车间外50米作为本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目前无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也 (略) 、学校、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

4、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隔声、消声、减震、加强厂区绿化等降噪措施,确保本项目施工期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营运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5、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安全处置措施。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关 (略) 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0〕401号)等要求。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废切削液桶、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应妥善收集、及时处置,危险废物应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实施转移。

6、严格执行《 (略) 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按照《 (略)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建设、安装在线自动监控设施。废水、废气及固废储存场所设置环保标志牌。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制定和实施自行监测计划,建立污染源监测数据台账。


2、

项目名称

年产400吨高纯石墨材料项目

建设单位

江苏超 (略)

建设地点

(略) 阿湖镇工业集中区311国道西侧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徐州 (略)

环评等级

报告表

项目概况

江苏超 (略) 拟投资11300万元, (略) 阿湖镇工业集中区311国道西侧标准厂房5000平方米,购置安装立式高温纯化炉、冷却系统、环保系统、检测系统等设备,建设石墨材料纯化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可年产400吨高纯石墨材料。项目原辅料:氩气(液态)、四氟化碳、石墨制品(等静压石墨、石墨软毡、碳碳复合材料);生产工艺:装炉、抽真空、加热(到达2400度)、纯化、抽真空降温、冷却冲入氩气、工件出炉、包装入库。项目 (略) 行政审批局出具的《 (略) 投资项目备案证》(新行审批备〔2023〕271号,项目代码:2304-*-89-01-*)。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须全过程贯彻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理念,加强生产管理和环保管理,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污染物排放量应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2、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污水处理措施,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完善厂区排污管网。本项目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统一处理后接管至阿湖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配置石灰水及水洗用水、纯化工序产生的冷凝水循环使用严禁外排。

3、严格落实《报告表》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有效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纯化工序产生的氟化物、抽真空工序产生的油雾(以非*烷总烃计),氟化物废气采用“密闭收集+冷凝装置+两级碱洗系统”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本项目纯化工序产生的氟化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T 4041-2021表1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限值(续)中的标准要求。

本项目以标准厂房设置5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目前无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也 (略) 、学校、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

4、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隔声、消声、减震、加强厂区绿化等降噪措施,确保营运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5、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安全处置措施。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关 (略) 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0〕401号)等要求。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氟化钙、金属氟化物沉淀等危险废物应妥善收集、及时处置,危险废物应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实施转移。

6、严格执行《 (略) 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按照《 (略)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建设、安装在线自动监控设施。废水、废气及固废储存场所设置环保标志牌。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制定和实施自行监测计划,建立污染源监测数据台账。


3、

项目名称

年产3万吨玻璃器皿项目

建设单位

新 (略)

建设地点

(略) 棋盘镇工业集中区龙马大道西侧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南大环境规 (略) (江苏)有限公司

环评等级

报告表

项目概况

新 (略) 拟投资1亿元,选 (略) 棋盘镇工业集中区龙马大道西侧,利用现有1座1层玻璃制品生产车间、1座1层功能房、门卫及辅助用房,新建组装车间、原料库、成品库、办公楼、综合库房等建筑物建筑面积合计22380平方米,购置安装成型机械、自动供料机、退火炉、玻璃熔窑等设备,形成年产3万吨玻璃器皿生产能力。项目原辅料:石英砂、纯碱、碎玻璃、方解石、氟硅酸钠;生产工艺为:原料破碎、混合、加热熔化、成型制瓶、退火、冷却、检验包装。项目 (略) 行政审批局出具的《 (略) 投资项目备案证》(新行审批备〔2023〕397号),项目代码为:2201-*-89-01-*。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须全过程贯彻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理念,加强生产管理和环保管理,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污染物排放量应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2、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污水处理措施,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完善厂区排污管网。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玻璃湿法破碎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玻璃湿法破碎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玻璃湿法破碎、车辆冲洗,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和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环卫 (略) 棋盘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接管废水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 (略) 棋盘镇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远期待周边管网铺设到位后通过管网接入棋盘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严格落实《报告表》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有效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施工期应实行封闭施工,落实临时堆放、运输、装卸、施工等过程的扬尘防治措施,确保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营运期配料混合过程产生的颗粒物密闭抽风收集,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天然气玻璃熔窑废气采用SNCR-SCR联合工艺脱硝+半干法脱硫+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50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退火炉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达标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高出屋顶排气筒(DA004)排放。项目配料混合过程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天然气玻璃熔窑废气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氟化物以及脱硝逃逸的氨执行《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退火炉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 (略) 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小型规模”要求。无组织颗粒物、氨执行《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

本项目以原料库的边界和氨水储罐的边界设置5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目前无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也 (略) 、学校、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

4、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隔声、消声、减震、加强厂区绿化等降噪措施,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营运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5、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安全处置措施。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略) 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关 (略) 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0〕401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标准规范实施后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衔接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3〕154号)等要求。废机油和浮油、脱硝废催化剂、含油抹布、脱硫灰等危险废物应妥善收集、及时处置,危险废物应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实施转移。

6、严格执行《 (略) 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按照《 (略)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建设、安装在线自动监控设施。废水、废气及固废储存场所设置环保标志牌。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制定和实施自行监测计划,建立污染源监测数据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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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新沂生态环境局2024年2月26日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2月26日-2024年3月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6-*

邮箱:*@*63.com

邮编:*

通讯地址: (略) 钟吾南路17号行政审批局三楼东环保窗口


1、

项目名称

高纯精密石英器件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

江 (略)

建设地点

(略) 阿湖镇硅材料产业园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江苏新诚 (略)

环评等级

报告表

项目概况

江 (略) 拟投资3.85亿元,选 (略) 阿湖镇硅材料产业园,租用标准厂房12000平方米,并使用建设用地27.05亩新建标准厂房19661平方米,购置安装数控开槽机、雕铣机、数控加工中心、平面磨床、退火炉等生产设备,建设高纯精密石英器件生产线10条,以石英管、石英板、石英棒、切削液、液氧、氢气、润滑油、金刚砂等为原辅料,通过原材料检验、切割下料、数控成型、机加工、冷加工、热加工、退火、打磨、抛光、退火、清洗、成品检验、包装等工艺,建设高纯精密石英器件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2万套石英管、12万套石英舟、2万套石英环、14万套石英异形件的生产能力。项目 (略) 行政审批局出具的《 (略) 投资项目备案证》(新行审批备〔2023〕428号),项目代码为:2308-*-89-01-*。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须全过程贯彻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理念,加强生产管理和环保管理,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污染物排放量应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2、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污水处理措施,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完善厂区排污管网。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设置隔油池和沉淀池,将泥浆水、设备、车辆冲洗水处理后循环使用,严禁外排。营运期废水主要为食堂废水、生活污水、纯水制备废水、水洗废水。食堂废水与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处理后的综合废水一并接管至阿湖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接管废水须满足接管标准。

3、严格落实《报告表》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有效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施工期应实行封闭施工,落实临时堆放、运输、装卸、施工等过程的扬尘防治措施,确保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营运期1#车间喷砂废气采用“密闭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2#车间喷砂废气采用“密闭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专用烟道排放。

本项目产生的有组织废气颗粒 (略) 地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限值要求;单位边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排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型规模标准。

本项目以1#生产车间外50米、2#生产车间外50米作为本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目前无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也 (略) 、学校、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

4、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隔声、消声、减震、加强厂区绿化等降噪措施,确保本项目施工期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营运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5、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安全处置措施。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关 (略) 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0〕401号)等要求。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废切削液桶、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应妥善收集、及时处置,危险废物应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实施转移。

6、严格执行《 (略) 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按照《 (略)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建设、安装在线自动监控设施。废水、废气及固废储存场所设置环保标志牌。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制定和实施自行监测计划,建立污染源监测数据台账。


2、

项目名称

年产400吨高纯石墨材料项目

建设单位

江苏超 (略)

建设地点

(略) 阿湖镇工业集中区311国道西侧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徐州 (略)

环评等级

报告表

项目概况

江苏超 (略) 拟投资11300万元, (略) 阿湖镇工业集中区311国道西侧标准厂房5000平方米,购置安装立式高温纯化炉、冷却系统、环保系统、检测系统等设备,建设石墨材料纯化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可年产400吨高纯石墨材料。项目原辅料:氩气(液态)、四氟化碳、石墨制品(等静压石墨、石墨软毡、碳碳复合材料);生产工艺:装炉、抽真空、加热(到达2400度)、纯化、抽真空降温、冷却冲入氩气、工件出炉、包装入库。项目 (略) 行政审批局出具的《 (略) 投资项目备案证》(新行审批备〔2023〕271号,项目代码:2304-*-89-01-*)。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须全过程贯彻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理念,加强生产管理和环保管理,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污染物排放量应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2、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污水处理措施,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完善厂区排污管网。本项目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统一处理后接管至阿湖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配置石灰水及水洗用水、纯化工序产生的冷凝水循环使用严禁外排。

3、严格落实《报告表》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有效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纯化工序产生的氟化物、抽真空工序产生的油雾(以非*烷总烃计),氟化物废气采用“密闭收集+冷凝装置+两级碱洗系统”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本项目纯化工序产生的氟化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T 4041-2021表1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限值(续)中的标准要求。

本项目以标准厂房设置5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目前无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也 (略) 、学校、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

4、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隔声、消声、减震、加强厂区绿化等降噪措施,确保营运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5、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安全处置措施。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关 (略) 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0〕401号)等要求。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氟化钙、金属氟化物沉淀等危险废物应妥善收集、及时处置,危险废物应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实施转移。

6、严格执行《 (略) 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按照《 (略)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建设、安装在线自动监控设施。废水、废气及固废储存场所设置环保标志牌。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制定和实施自行监测计划,建立污染源监测数据台账。


3、

项目名称

年产3万吨玻璃器皿项目

建设单位

新 (略)

建设地点

(略) 棋盘镇工业集中区龙马大道西侧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南大环境规 (略) (江苏)有限公司

环评等级

报告表

项目概况

新 (略) 拟投资1亿元,选 (略) 棋盘镇工业集中区龙马大道西侧,利用现有1座1层玻璃制品生产车间、1座1层功能房、门卫及辅助用房,新建组装车间、原料库、成品库、办公楼、综合库房等建筑物建筑面积合计22380平方米,购置安装成型机械、自动供料机、退火炉、玻璃熔窑等设备,形成年产3万吨玻璃器皿生产能力。项目原辅料:石英砂、纯碱、碎玻璃、方解石、氟硅酸钠;生产工艺为:原料破碎、混合、加热熔化、成型制瓶、退火、冷却、检验包装。项目 (略) 行政审批局出具的《 (略) 投资项目备案证》(新行审批备〔2023〕397号),项目代码为:2201-*-89-01-*。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须全过程贯彻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理念,加强生产管理和环保管理,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污染物排放量应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2、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污水处理措施,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完善厂区排污管网。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玻璃湿法破碎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玻璃湿法破碎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玻璃湿法破碎、车辆冲洗,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和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环卫 (略) 棋盘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接管废水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 (略) 棋盘镇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远期待周边管网铺设到位后通过管网接入棋盘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严格落实《报告表》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有效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施工期应实行封闭施工,落实临时堆放、运输、装卸、施工等过程的扬尘防治措施,确保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营运期配料混合过程产生的颗粒物密闭抽风收集,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天然气玻璃熔窑废气采用SNCR-SCR联合工艺脱硝+半干法脱硫+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50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退火炉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达标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高出屋顶排气筒(DA004)排放。项目配料混合过程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天然气玻璃熔窑废气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氟化物以及脱硝逃逸的氨执行《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退火炉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 (略) 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小型规模”要求。无组织颗粒物、氨执行《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

本项目以原料库的边界和氨水储罐的边界设置5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目前无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也 (略) 、学校、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

4、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隔声、消声、减震、加强厂区绿化等降噪措施,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营运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5、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安全处置措施。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略) 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关 (略) 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0〕401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标准规范实施后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衔接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3〕154号)等要求。废机油和浮油、脱硝废催化剂、含油抹布、脱硫灰等危险废物应妥善收集、及时处置,危险废物应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实施转移。

6、严格执行《 (略) 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按照《 (略)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建设、安装在线自动监控设施。废水、废气及固废储存场所设置环保标志牌。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制定和实施自行监测计划,建立污染源监测数据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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